第14頁 文 / 寄秋
未經大腦過濾的話突然由她芳唇吐出,兩人同時為之一愕失去聲音,四目相對許久未出一語,一道模糊的影像在眼前升起,他們看到一個著綠色旗袍的冷傲女子,以及一身長袍打扮的儒雅男子。
他們相互擁抱著,情意深重的凝視對方,如同此時的他們捨不得分開,深刻的感受彼此的體溫。
愛、離別、傷痛、相思、懷念種種情緒一湧而上,幾乎叫他們難以承受的往嘎吱的床一躺,交融的心有片刻的迷惑,分不清身處夢境還是現實。
可是那份感受又來得如此突兀,好像冥冥之中已注定兩人該廝守在一起,這次絕不讓任何阻力阻隔他們相守的決心。
咦!這次?為什麼會有這麼怪異的想法?
「志雲……」方良善低喃著浮現腦海中一個令她心痛的名字。
蕭志雲。莫名的,她居然憶起完全不認識的男人容貌,與眼前的他恍若雙生。
不過她很快的知道痛的感覺,由迷離幻境抽身的鐵漢生一聽見她用深情的語調喚著他以外的男人名字,滿漲妒意的不快讓他的眼陰沉如臘月雪,懲罰意味濃厚的夸吻她該死的唇。
既害怕又沉醉的方良善微閉起眼,她心中看到的是兩個男人的身影,一個斯文又溫柔的迷戀著她,一個狂暴又粗野的愛著她,兩人都是她心之所繫的摯愛,不能分割。
她幸福的笑了,為自己被愛感到快樂,同時也享受愛人的喜悅。
「說!那個男人是誰?」她竟然笑得這麼甜蜜。嫉妒不已的鐵漢生恨得牙癢癢的瞪著她,巴不得一口將她吞了永絕後患。
「嗄,什麼男人?」她一臉茫然的回望著他,不懂他在問什麼。
「你剛才嘴裡喊的男人名字,別告訴我你忘了他是誰。」縱使明知沒有人的過去純如一張白紙,但他仍忍不住吃味。
腦袋一片空白的她真的不記得曾發生什麼事,隱約像是作了一場迷幻的夢,似真似假緊扣胸口的一處柔軟地,讓她感到夢醒後的失落。
「我不知道,那個人和你好像。」頭一次她認真的細瞧他的模樣,心頭微微的衝撞了一下。
她的臉又紅了,為了心底的悸動。
「你拿我當代替品?」誰與他相似,他很清楚自己並無雙胞兄弟。
仔細一看又不太像,那眼神……「你比較凶……呃,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說,剛剛的你似乎變成一個奇怪的人,穿著徐志摩時代的灰藍色長袍。」
差別在於一個充滿書卷味,一個滿身江湖氣息,一溫和一強勢,可是她老覺得他們應該是同一個人,只是活在不同的年代遭遇不同的人事物,然而體內那抹魂魄生生世世不變。
「滿嘴胡說八……」道。驀地,一閃而過的畫面令他微怔的頓了下,神情複雜的盯著她的蓬髮。
這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他會認為個性膽怯的她該是豪氣奔放、熱情如焰呢?而且適合穿……旗袍?
一想到一頭毛躁亂髮下是古典優雅的裝扮,兩眉不住的往上揚,難以想像她有文靜端莊的一刻。
「你在笑什麼?」真古怪,明明口氣兇惡逼問她無解的話題,誰知轉眼間冒出莫名的笑聲。
頭一搖,他收起追問她的嚴厲。「志雲是誰?」
不知為何,熟稔的感覺久久不散,對於這個名字的主人。
「是蕭志雲。」她表情一惑的攏起眉峰。「可是我不認識他,他就這樣蹦地出現我腦海之中,好像他是我前世情人似。」
朦朦朧朧的記憶,恍若夢幻的印象,無奇不有的玄妙世界總藏著令人無法解答的奧秘,無形中融人人們的生活裡,充實那彌補不了的缺憾。
兩人的神情在方良善說完那句「前世情人」後微微一變,氣氛轉變得十分微妙,好像有什麼在體內滋長,相視的眼逐漸逼近……逼近再逼近,鼻與鼻輕觸,溫熱的氣息蔓延在兩人之間,形成一股無形的張力將他們圍入漩渦之中。
清柔的陽光由粉綠色的窗簾飄散而入,灑落一地艷麗的色彩,風吹動輕盈的簾幕,半掩半遮的擋去一室春光,交疊的人兒在晨光中袒露深情,任由那愛笑的雲羞紅了臉。
情之縫蜷來得綿長,自然而然的產生愛戀,不需言語不用多情,只要那一時的心動。
前世情,今生還。
愛永遠不滅絕。
路還很遙遠,只容兩人並行,升起的太陽將在東方等待。
☆☆☆☆☆☆☆☆☆☆☆☆☆☆☆☆☆☆☆☆☆☆
「啦啦……起司麵包、紅豆麵包、奶油麵包、花生奶酥、鹹蛋加肉鬆麵包……思,還有什麼呢?啊!忘了妞妞最愛的草莓果醬,瞧我這該死的驢腦袋記性真差,居然落東落西的忘了最重要的東西,真是要命呀!」
瞧他也不過才三十多……呃,一點點而已,正值意氣風發的大好時光,怎麼可以像七老八老的老人家一樣忘東忘西,他的人生才剛要開始,絕不能提早老化,否則怎能當史上最偉大的父親大人呢!
一想到他的寶貝囡囡,他就忍不住眉飛色舞的想笑,本以為她在那次意外也跟著往生了,而冰冷又瘦小的身體不知被哪個沒良心的葬儀社給載走,害他這些年傷心又難過的遍尋不著,差點跟她們母女一起走。
幸好蒼天有眼留下一點命脈,讓他在絕望之際開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離了一十三年後還能與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廟宇全去致謝,以免錯漏了一神引起神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頭佇立了位風采過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閒服搭配藍色長褲,桃花眼瞇笑滿面春風,笑起來隱約可見兩頰小小的酒窩,可愛的讓人想將他抱來一親,順便掐掐那嫩得足以滴出水的臉頰。
以男人而言他長得太俊美了,簡直美得太不像話,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給比下去。
站在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齊耳的短髮帥氣有型,雖然頻頻回顧的雌性生物很多,但沒人會上前與之攀談,多看一眼就走開,然後歎息聲幽然而出。
原因無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過度自戀便是同性戀,要不然怪癖也會多如牛毛,E世代的小孩個個是龍子龍女,誰肯彎下身軀去伺候人,找個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為了一時的意亂情迷而讓日後痛苦。
不過真正令人卻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剛烤出來的新鮮麵包,穿著體面卻像土包子逛街似,愛面子的年輕人誰敢靠近,只怕會被笑「聳」。
「你到底笑夠了沒,跟你走在一起很丟臉耶!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藥石罔效無可救藥。
也就是說等死算了省得浪費米糧,一把年紀還裝瘋賣傻……呃,不算一把啦!頂多看起來二十七、八歲,居然不知羞的表現得像情竇初開的小男生,要她不唾棄都難。
很想哭喔!為什麼她會傻到被他說動,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過,偏和他兜在一塊「丟人現眼」。
「高興自然會笑,難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見他的寶貝耶!當然得開開心心堆滿笑容。「還有呀!小女生,記得要叫我一聲伯父,不可以沒禮貌,起碼我長你一輩。」
臉色突然一綠的美麗女子狠狠的一瞪。「你這位騙世欺眾的『老人家』臉皮可真厚,你出門照過鏡子了沒,有膽佔我便宜。」
氣呼呼的鍾麗艷很想親手掐死眼前一點也不老的「長輩」,唇紅齒白的小生樣好意思倚老賣老,她真的非常不齒他。
兩人走在大馬路上看來是一對男俊女艷的完美情人,東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絲缺點,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雙呀!沒人敢說他們貌合神離,天生世仇的會拿刀互砍。
但是年齡「相當」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輕人已經高齡三十六了,和二十出頭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輪有餘,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裡,她又不是故意長得比較「臭老」。
「女孩子家要溫柔些,別動不動大吼大叫有損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學學,瞧她乖巧又聽話,從不惹是生非,溫順得有如綿豐一般,是每個為人父親的驕傲,讓我心頭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隨身帶著。」
她還小不懂事,不瞭解失而復得的喜悅。
一談到女兒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標準的戀女狂,他不只把女兒當心肝寶貝來疼,還看得比他的命還重要,三不五時的打老遠的台中趕來送愛心,一解多日未見的相思苦。
當年和女兒分散實非得已,正在外島當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灣本島和妻女團聚,所以他根本不曉得當他在倒數日子的當頭,妻已因車禍送醫途中氣絕,沒人留意到路旁呆坐著一個滿身是血的小女孩。
後來她在被人當走失的小孩發現時,由於驚嚇過度又親眼目睹母親為護她而受重傷,她已失語好一陣,恍恍惚惚的說不出自己是誰,讓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傷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