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季曼婷
好不容易離開了那是非之地,等到林夢嵐確定已經到了安全的地方之後,她停下了腳步。
緊跟在後的蕭柏文沒有猜到她會突然停下來,一個剎車不及,他撞上了林夢嵐。
林夢嵐被這突如其來的衝擊給撞得重心不穩,一個踉蹌,險些跌倒;蕭柏文及時一拉,剛好將林夢嵐拉進懷裡。
安全、溫暖,是林夢嵐的第一個感覺。在那小小天地裡,林夢嵐第一次感覺到男人的胸膛也可以讓人想要依靠。
「對不起!我沒有注意到你停下腳步。」低沉的聲音混雜著屬於男性的氣息,林夢嵐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態。
她迅速地擺脫那個懷抱,雙手無意識的撥弄著頭髮。
這個男人太危險了,總是能讓她驚慌失措!
蕭柏文洩氣的收回自己的雙手。剛才那個擁抱實在太完美了!他還真不想讓她離開。
「哦!對了!那四張門票多少錢?我該付錢給你的!」林夢嵐正經八百的說。
「不急!走了那麼遠的路,我們找個地方坐下來怎麼樣?」蕭柏文建議著,眼神中有抹不容抗拒的溫柔。
林夢嵐沒有接腔,內心在猶豫著。
「我的機車停在那裡,我知道附近有個不錯的地方。」蕭柏文緊迫盯人的說。
「不用麻煩了!那邊就有一家泡沫紅茶店,我們就去那裡好了!」林夢嵐指著一家茶坊,輕柔的說。
蕭柏文滿心歡喜的和林夢嵐走人那家系坊,各自點了飲料,相對而坐。
「你是新生?」蕭柏文溫和的問。
林夢嵐笑著點頭,低下頭去喝飲料。
「你好像很害羞。我記得你昨天不是這個樣子。」
林夢嵐惡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該死!她怎麼能告訴他,這是她第一次和男孩子單獨喝茶?而她之所以緊張,是為了要安撫自己那顆起伏不定的心。她真的不知道他到底有什麼魔力,可以使得一向冷靜得近乎冷酷的她失去控制。
「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生氣的時候很可愛?」蕭柏文瞇著眼睛問,嘴邊又揚起那抹迷人的笑容。
「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笑起來的時候很可惡?」林夢嵐不加思索的頂回去。
蕭柏文愣了一下。笑起來很可惡?這是什麼邏輯理論?他還是頭一次聽到。
他實在很想憋住不笑的,也一直告訴自己不要笑、不要笑,但實是忍不住了,低下頭便笑了出來。
林夢嵐火大的自皮包中掏出幾張千元大鈔,推到他的面前,生氣的說:
「你愛笑,就繼續留在這裡笑好了!這是四張門票的錢,還給你了!」
林夢嵐起身想走,卻被蕭柏文一把拉住。」你該不會是惱羞成怒吧?」
林夢嵐用力地抽回自己的手,拋下一句:
「無聊!」」你在生氣嗎?」蕭柏文又問。
「沒有!」林夢嵐瞪了他一眼,冷冷的說:「還有事嗎?沒事的話,本姑娘先走一步,沒空陪你這位大爺!」
「能不能聽我說完一句話再走?」蕭柏文誠摯的說。
林夢嵐無奈的歎一口氣,不耐的說:
「有什麼話,快說!」
蕭柏文收起先前的嘻皮笑臉,深深地凝視著林夢嵐好一會兒,然後,用一種醉死人的溫柔語氣,認真而誠懇的說:
「或許你會覺得太唐突、太意外,但是,我很認真的告訴你——我很喜歡你,你願意和我交往嗎?」
林夢嵐深吸了一口氣。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從小到大,她的追求者無數,再噁心、再肉麻的話她都聽過,但她從來都不當一回事。但是,眼前的這個男孩子,居然才第二次見面,就如此大膽的向她表白!如果他是開玩笑的也就罷了,偏偏他的眼神又是那麼認真,一時之間,林夢嵐不知該如何應對。
「怎麼樣?願意給我這個機會嗎?」
一句話喚回了林夢嵐的意識。收拾起紛亂的情緒,林夢嵐一字一字、清晰的說:
「蕭先生,你如果是吃飽了沒事做,或者今天剛好空虛寂寞想找個伴的話,我可以告訴你,你找錯對象了!到今天為止,我們只有兩面之緣,別告訴我什麼一見錘情之類的話,我不信那一套!你剛才所說的話,我就當作沒聽見,如果你只是在打發時間,我只能告訴你——我林夢嵐不是個和男人遊戲的對象!」
林夢嵐辟哩啪啦的說完一大串之後,還沒有等蕭柏文有任何反應,便頭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呆若木雞的蕭柏文,還在思索著林夢嵐那有如演講詞的一大篇話。
第二章
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林夢嵐在白紙上一直重複的寫著這兩句話,一方面也在提醒著自己。
自從在泡沫紅茶店聽了蕭柏文一番深情的表白後,原本寧靜無波的心湖,再也平靜不下來。那種感覺就像是一潭原本平靜的湖水,忽然間掉進了粒小石頭;那顆石頭雖然小,觸碰到湖面的剎那,不但有了聲響,還連帶的泛起了陣陣漣漪,一波又一波的,再也恢復不了先前的平靜。
不可否認的,林夢嵐的心湖的確被那個叫蕭柏文的男孩子給攪亂了,不但不能平靜,反而睜眼閉眼都是他的影子,簡直要把林夢嵐給逼瘋了!她實在無法忍受這種心情,然而,是你自己否認「一見鍾情」的論點的,怎麼可以自打耳光呢?
林夢嵐甩掉了手中的筆,胡亂的換上襯衫和牛仔褲,索性放自己一個假,到外頭去走走。再待在室內,她鐵定會瘋掉!
走在街道上,林夢嵐無心瀏覽櫥窗內所擺設的商品,她是出來打發時間,不是來購物的。
該死!林夢嵐暗暗的詛咒了一聲,即使是人聲鼎沸的街道上,腦海中還是擺脫不掉那個男孩子的影像!今天晚上有表演工作坊相聲的演出,他也買了門票,他會去嗎?
林夢嵐一邊回想著他那慣有的溫柔笑容,一邊轉身走人一條巷子。想得出神了,一時忘了要注意來車。
在一陣喇叭聲及緊急煞車聲之後,林夢嵐還搞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只覺得身體像是被什麼東西撞了一下,一時重心不穩,整個人跌坐在地上。
「啊!」她似乎聽到有人在呻吟,她確定不是自己,那是一個屬於男性的聲音。
她抬頭望了四週一眼,在她左前方不遠處,同樣也有—個男孩子和她一樣跌坐在地上,身旁還有一部撞翻了的機車。
她大概弄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了,趕緊爬起來,跑過去看看那個人。
「對不起,是我不小心,你沒事吧?」林夢嵐緊張的問。
對方沒有回答。
「你……自己爬得起來嗎?」
對方看了她一眼,還是動也不動。
「你到底是怎樣了?傷到哪兒了?請你說句話好嗎?」林夢嵐最後一句話幾乎是用吼的,她真的是亂了方寸,這個人該不會腦震盪了吧?
打電話叫護車!這是她想到唯一可以做的事。
「好可惜!」
就在林夢嵐轉身要找電話亭的時候,那個跌落在地上三分鐘不講話的人突然開了口,還十分俐落的自地上躍起,一邊拍著身上的灰塵,一邊滿不在乎的說:
「難得撞到一個還算漂亮的女孩,她居然穿牛仔褲!唉!真是可惜!」
林夢嵐瞪大了眼睛,隨即有一種受侮辱的感覺,而對方竟還不知死活的笑著。
「你的身材比例不錯,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穿迷你裙會比穿長褲好看?」說完,他又從上到下的打量了她一遍,然後用一種惋惜的口吻說:「牛仔褲並不適合你!」
若不是顧及風度的問題,林夢嵐鐵定會步上前去給他幾個耳光。
正當林夢嵐轉身要離去之際,那個膽大包天的人又開了口:
「小姐!」
林夢嵐回頭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如果目光可以殺人的話,他準會被她殺上千百刀,而且保證屍骨無存。
「幹嘛?」林夢嵐沒好氣的回答。
「我可不可以知道你的姓名?」那個男孩子笑著問了這麼一句。
他居然還笑得出來?!
「不可以!」林夢嵐簡單扼要的回答。
「不可以?」那個男孩子瞪大了眼,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樣。「那我以後該怎麼稱呼你?」
強忍住那即將罵出口的「神經病」,林夢嵐忍著氣說:「隨便你!」
「隨便我?」那個男孩用手比了比自己,「造句話可是你自己說的哦!那我以後就叫你「不專心小姐』好了!」那個男孩一臉認真的說。
「為什麼要這樣叫我?」林夢嵐不服氣的問。
「因為你走路非常不專心。我敢打賭,你剛才一定在想心事,因為你根本就心不在焉!」
「你這個人頭腦有問題啊?我是不是心不在焉關你什麼事?誰要你給我加上這麼一個封號?」林夢嵐氣得破口大罵,顧不了風度。有些人就是欠罵。
「要我不給你加上那個封號可以,除非你告訴我你的名字。」
「先生,我想你大概還沒有弄清楚一件事情,我這人生平最痛恨別人用威脅的手段強迫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情,你如果不希望我翻臉的話,最好馬上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