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 文 / 凌淑芬
梁千絮對老人家露齒一笑。
安然就是知道兒子言出必踐的性格,才敢這樣豪賭。這該說是安可仰騎士風範,或是老人家教兒有方呢?
「安老先生,您這款條約的邊際效益很高呀!」
「好說,好說。」安然努力維持撲克臉,得意的神色根本掩不住。「不過這小子鑽法律漏洞,竟然給我當一名『人頭律師』,其它時候都在干他自己的冒險事業。」
「您應該感激我起碼還願意當個『人頭律師』。」安可仰冷笑一聲。
「所以你今天進來就是為了告訴我,經過這許多年,你決定做個背棄承諾的小人了?」安然臉容一肅。
「非也非也。」安可仰又笑了,這回笑得極端邪惡。「我翻身的日子終於到了,記得你在我哥大法學院畢業的那一年怎麼說嗎?」
安然真的想不起來了。
安可仰非常樂意提醒他。「你說:『兒啊,等你成家立業之後,我就可以不再管你了,在此之前,你還是得聽我的。』」
「那又如何?你小孩是生了,可現在女兒不歸你,婚是結了,香雲早就跟你分手。你哪一點符合翻案要件?」
安可仰微微一笑,挽起身旁女人的手。
「因為我已經有認真交往的對象,不是炮友,而是交來成家的那種對象。如果結婚代表刑滿出獄,現在就是保釋期,我要求重審條約,還我自由。」
梁千絮呆住。
他……他……他在講的人是她嗎?
可是他們從來沒有……他之前沒說過……他們並不是……他……她已經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了。
「你是認真的?」安然狐疑地盯著兩人。
「真的。」安可仰平靜地望著父親。
安然深思的神情與兒子像極了。雖然他對梁千絮的認識還不深,尚未明白她吸引兒子的特點何在,但她確實和以前那些扭扭擺擺的艷娃大相逕庭。或許,兒子終究找到了他想找的東西。
「諒你也不敢拿這種事騙我。保釋期打算定多長?」安然終於問。
「這種事哪說得了准?說不定交往個兩年,她就把我甩了。」他聳聳寬肩。
「兩年?」安然擰起濃眉。「不行,太長了,最多一年!你也不想想自己已經三十三歲。」
慢著,他們現在在討論什麼來著?
「我……」梁千絮回過神來。
「卓別林到了七十歲照樣生小孩,伍迪艾倫直到六十幾歲才娶現任的艾倫太太。」安可仰反駁。
「但是……」她還想插話。
「卓別林和伍迪艾倫不是我兒子,他們高興幾歲結婚都不干我的事。」安然斷然說。「一年,這是我的底限。」
「其實……」她舉起手。
「一年?」安可仰搔搔下巴。「好吧!暫定一年,不過我不敢打包票,只能盡力而為!」
砰!一聲椅背往後撞到壁板的巨響。
兩個男人頓住,齊齊望向她。
「請你們不要把我當成隱形人一樣的討論好嗎?」她站起來莊重地宣佈。
半晌,安然選擇退出戰場。
「接下來是你們小兩口自己的事,總之我已經把底限晾出來,你們好自為之。」他傲岸地離開會客室。
「這簡直是未審先判!」梁千絮無法置信地目送他出門。
「親愛的……」他安撫道。
「不要用那種肉麻的暱稱來叫我。」她舉起一隻食指警告。
「姑娘……」
「叫姑娘也沒用。」她傚法他的父親大人,往出口邁去。
接待小姐的「謝謝光臨」被她隔絕在事務所內。
安可仰立刻邁開長腿追出來。
夏末秋初的熱浪將馬路上的塵煙悶得更刺鼻了。
什麼跟什麼?莫名其妙親她一通,再莫名其妙把她拉到他父親的事務所,莫名其妙告訴她一些父子過招家族史,最後再莫名其妙宣佈他們要交往,只差沒直接拍板定案他們的婚期了,姓安的到底將她當鹹什麼?
「現任的女朋友,未來的未婚妻,倘若再有緣一點,就是鈴當未來的繼母,我兒子未來的媽,但我想我們先不要談到那麼遠好了,一步一步來。」
「……我又把心聲說出來了?」她平靜地問他。
「大聲又清楚。」他的牙齒太白了!
「我、不、要!」她一字一戳他的胸膛。「你聽清楚了沒有?我、不、要!我不要當你脫離那個不平等條約的門票!」
「妳以為我是為了脫身才跟妳交往?」安可仰的表情滑稽極了。「姑娘,倘若是我不喜歡的女人,再來十紙契約也不能將我往那個墳墓裡圈。」
「可是……」她咬著下唇,眼中的神情與其說是氣憤,不如說是無助。
「妳一天到晚都在『可是』,究竟在『可是』什麼?」
其實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可是什麼。
「可是你為何會想與我交往?」
「因為我動心了。難道妳對我一點點心動的感覺都沒有?」他爬梳了下頭髮,向來篤定的眸底開始出現焦躁。
若沒有,今天一早她也就不會莽莽撞撞的跑去他公寓裡討一個答案。
「可是……」
「又可是?」安可仰走到一株行道樹下,額頭規律地開始敲樹幹。
「你幹嘛啦?路人都在看了。」她羞窘地扯他的衣服。
「好吧,還有哪些『可是』,我們一次說完。」他非常敗給她。
「可是……算了,以後想到再追加。」
又來一個不平等條約?他發誓他這輩子注定了栽在八股的人手上。以前是老爸,以後是她。
「那我們可以開始了嗎?」安可仰盤起臂鷹視她。
「開始什麼?」
「開始談戀愛!」他低吼。
她低頭想了片刻,輕笑起來,記憶裡曾經有這樣的一首歌--
我對你有一點動心,卻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有那麼一點點動心,一點點遲疑,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我對你有一點動心,不知結果是悲傷還走喜,有那麼一點點動心,一點點遲疑,害怕愛過以後還要失去。
難以抗拒,人最怕就是動了情,雖然不想不看也不聽,卻陷入愛裡。
他們的萬般遲疑,都是為了那不知是悲是喜的未來。而他們的難以抗拒,也就只是因為動了情。
有些事,不走一遭,是不會知道的。
徐來的清風吹開了她心頭的最後一絲迷霧。她伸個舒暢的懶腰,踩起許久不曾躍動的舞步。
「好吧!」
「好什麼?」安可仰人高腿長,兩大步就跟上來。
「好,我們開始談戀愛!」她負著手,愉悅地欣賞街景。
他心裡繃緊的弦放鬆了。
「確定?」一抹幾不可見的笑意躍上唇角。
「嗯哼。」她歌唱般輕吟。
「好,回我的公寓去。」他抓住她開步便走。
「做什麼?」梁千絮納悶地跟著他去。
「做愛!」
嘰!煞車--
「你……你……你這個色情狂……」
「我看上眼的女人,從來沒有一個星期之內弄不上床的紀錄,妳已經損害了我的名譽。為了維護公理與正義,我要求我們一定要立刻回去補做。」他嚴正聲明。
「你想得美!放開我啦!」
尖叫聲與大笑聲交織進擾攘人間裡。動情的滋味,將灰色叢林蒙上一層迷離的粉紅。
既然已經動了心,便再沒有抗拒的必要。
無論男和女都逃不過愛情,也許應該放心,讓愛一步步靠近。
於是,經過這一季青綠的夏,在動心之後,他們終於,開始談戀愛了--
☉文中引用歌曲「有一點動心」,由曹俊鴻作曲,厲曼婷作詞。
尾聲
安:
認識你已經超過二十年了,想想真可怕!我和你同齡,生命中三分之-一的部分也都和你發生交集。
更神奇的走,我們雖然共同生了一個女兒,卻從未愛上彼此。
你把我的個性摸得很透,我卻覺得每一次見到你,彷彿又發現一點新的東西,永遠沒有看盡的時候。你這男人啊,太迷離了!當你的那口子缺乏安全感!或許這是我從未愛上你的原因。
之前香雲打電話給我,問起你的下落,我們兩人聊了一下--題外話,上回梁千絮想找你的時候也打電話問我,怎麼你的女人們都把我當聯絡簿使用?
總之,香雲告訴我,她要再婚了。最讓我昏倒的不是這一點,她竟然告訴我,她曾經懷疑過,你無法和任何正經女人維持認真的關係,是因為你最深愛的人是我。
我不必告訴你我花了多久的時間才從哽氣窒息的邊緣被救回來。
我立刻讓香雲知道她的想法有多麼荒謬,然後,你也知道,女人說電話,免不了要把那個共同的男人數落一頓。
結果,我一個「不慎」,就把藏在心裡許多年的觀察所得講出來。而香雲聽到之後,竟然大力支持,讓我信心百倍。
於是,我決定,我也要把這個結論和你分享。
我之前算數算錯了。你生命中的良家婦女不只我、香雲和梁千絮而已,還記不記得你高二那年的暑假?
你看上了北一女的一個班代表,我已經忘了她叫什麼名字。總之,你很認真的追她,鮮花、電話、情書、禮物樣樣來。再加上你這男人天生長得人模人樣,人家哪裡是你的對手,不久便拜倒在你的西裝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