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梅文
洪金妮很猶豫,不知道該怎麼跟家人開口。
才剛開門回到家,就看到拎著行李拿著護照的王偉明,她嚇了一跳。
「呃?你『又』要出差啊?」洪金妮小聲地問。
「對啊!公司臨時有點事,非得我本人親自飛過去解決才行。」王偉明給了她一個吻。「別擔心,我很快就會回來。」
「可是……」洪金妮還有事跟他說,沒想到他突然要遠行……
王偉明沒有留太多時間給她,拎著行李就下樓了。「好了,司機在樓下等我,你乖乖在家等我,我到了會打電話給你的。拜!」
「拜。」洪金妮只能無奈地跟老公說再見。
來不及跟王偉明談回去工作的事情,看來明天她得失約了,畢竟沒有跟老公商量不是很妥當,還是等到老公回來再說好了。
洪金妮站在門邊發呆,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電梯門忽然打開。
「你幹嘛站在這裡啊?你怎麼沒跟我說偉明要出差?要不是剛在樓下遇到偉明,你是打算瞞我一輩子嗎?」婆婆劈頭就罵。
「我也是才知道……」洪金妮最怕這種時候了,要是王偉明在,還有個緩衝的對象,現在他出差去了,這幾天恐怕她的耳根不會清靜了。
「對了!你今天一天野去哪裡了?竟然連電話都不打一個回來是想急死人嗎?還有,怎麼也不接手機呢?」婆婆又質問道。
「手機正好沒電了。」洪金妮掰了個借口,她就是不想聽婆婆囉嗦才逃出門的,怎麼可能開手機讓她催魂呢?
「你這樣怎麼做人家妻子啊!老公的動向都不知道!」
婆婆的表情很不悅,洪金妮猜想她大概剛在牌桌上輸了不少錢想找她出氣吧?
「對……對不起。」只好道歉了事,免得又沒完沒了了。
「你整天在家沒事,也不會想點事做做,成天就知道逛街買東西,就算我們王家再有錢也沒用,被你這樣亂搞,肯定會把我們王家吃倒吃垮!」婆婆的話愈講愈難聽。
洪金妮覺得很不爽,她什麼都沒做就要被婆婆這樣侮辱?
「一天到晚不是睡就是吃,你還會什麼啊?」婆婆完全瞧不起她。
聽到這句,洪金妮的神經忽然繃緊。她很想回婆婆一句,即使她在這個家是沒用、是廢物,可是她在外面卻是人人搶著要的時尚設計師,是婆婆不識貨才會這麼講她,眼光那麼差勁還敢罵她。
可是洪金妮沒開口,只是默默承受。
「養你這種吃閒飯的也不知道幹什麼?已經是我們王家的媳婦了還不安份一點,穿成這樣到處亂走,怕沒男人看你嗎?」婆婆愈罵愈起勁。
被亂罵一頓之後,洪金妮非常確定,今天婆婆一定是打牌打輸了,而且樓下的那些所謂的貴婦可能又八卦了些什麼讓她不爽的事情,講不過人家,所以婆婆只好找她出氣。
這是第幾次了?洪金妮算不清了,但是她心裡卻有一個聲音在問她:你真的願意繼續過這種寄生蟲的生活嗎?
真的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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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斬後奏是最快的解決之道。
洪金妮覺得自己受夠了,也不想再顧誰的面子,更不想讓自己真的變成一個青春歐巴桑,整天只能在婆媳問題裡受委屈。
她決定走出來,找到她的定位。
「你昨天的提議還有效嗎?」她來到羅志輝的辦公室,劈頭就問。
「SURE。」好友沒有第二句話。
於是洪金妮又回到她原來的工作,只不過職稱改變了,從首席設計師變成了設計顧問。畢竟臨時插隊,有工作做就不錯了,她不介意自己的位子在哪裡,只要能讓她找回自信就可以。
忙了一早上,洪金妮慢慢進入狀況,身在工作的忙碌之中,她才有種活過來的感覺。
「啊!有工作真好。」
「那是你還不累的關係。」羅志輝說。「怎麼樣,上班還習慣吧?」
「還可以,這些設計我都看過了,大部份都OK,不過細節要等當事人定裝後才能確定。」
「唔,那些你找手下談吧,我只是來問你要不要吃點東西,我想出去喝杯下午茶、喘口氣。」羅志輝拉起她往門外推。
「可是……」洪金妮還想多做一會兒,回到崗位上的她,對工作的熱情就像迷上電動的青少年,不打個天昏地暗你死我活,拼出點成績來是不會死心的。
「工作是永遠忙不完的,放心,你午飯沒吃總得要吃些東西填肚子才行。」羅志輝不給她機會,拖著她就走。「來啦!帶你去一家有帥哥的店看帥哥吧。」
盛情難卻,洪金妮只好暫時放下工作。
兩人到了羅志輝指定的咖啡館裡,左顧右盼之後,洪金妮不由得不懷疑起好友的口味。
「呃……你確定這裡有帥哥?」
「不要以你家老公為標準好嗎?這裡是全市最高級的帥哥集中營耶。」羅志輝無奈地說。「既來之則安之,反正你死會了,有帥哥也沒你的份哩。」
「是是是。」洪金妮低頭道,就算有她也沒有興趣,因為她的心已經給了心愛的老公了。
想起從昨天到今天,她竟然都沒有想到老公的事,不禁有點慚愧。現在他應該已經到了吧?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打電話給她呢?
點餐之後,羅志輝忽然看到熟人,她主動上前去打招呼,洪金妮則留在原地沒有跟上去。要是以前,她會跟著去哈啦,現在她卻顯得矜持許多,畢竟將為人妻,出來工作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而不是來跟人交際的。
比起以前,這種不為生活、家計而工作的感覺更充實。
望著窗外,忽然飛起了一陣細雨,斜斜灑在透明落地窗前,一劃一劃地留下沒有傷口的痕跡。
她靜靜地望著窗外,想起了遠方的老公,不知道他在忙些什麼?本來想打電話給他,不過翻翻皮包才想起沒帶手機,只好等回家再撥長途電話給他了。
如果他知道她回去工作,不知道會說些什麼……
洪金妮沒有發現,她的側影引起了另外一方的興趣,許多異性的目光正投注在她身上,戀戀不去。
其中一雙熱切的視線,正來自羅志輝身邊的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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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羅志輝回座,洪金妮才從恍惚中回神。
「在想什麼?這麼出神?」羅志輝笑道,拍拍她的肩膀。「要不要我介紹朋友給你認識?」
「不了,沒心情。」洪金妮知道羅志輝的朋友都是男的,她現在沒有交際的興趣,直接拒絕是最好的方法。
「好吧。」羅志輝也不勉強,跟對方打了個招呼就坐下來了。「可惜,我朋友還想多認識美女……」
「免了,我死會了。」她自認已經是王偉明的人了,就算人不在也不能隨便放縱自己。
「拜託,又沒結婚死什麼會啊?而且就算結婚也能離婚啊,你幹嘛這麼死板板的?只是認識一下,又沒叫你跟人家上床,怕得跟什麼似的幹嘛啊?」羅志輝搖搖頭,覺得洪金妮真是變了。
「這是對婚姻的尊重,等你打算定下來就知道了。」洪金妮反駁道。
「別詛咒我好不好?我可是打死不結婚的人。」羅志輝連忙擺手,換了個話題:「對了,你剛在幹嘛?叫你半天沒反應?」
到現在,對於回公司上班的事,洪金妮還是很猶豫。「我回來上班的事其實還沒有徵求我老公的同意,只是想跟我婆婆賭氣,要是他不同意的話……」
「等等!這位太太,你已經是成年人了,他們沒有權利拘禁你。婚姻不是你的牢籠,也不是你的避風港,更不是你的借口,如果你做什麼都得他們同意,那樣你還算是一個人嗎?」羅志輝反問。
洪金妮沉默了。
「更何況你只是王偉明的未婚妻,在法律上你沒必要為他們負任何責任,頂多也只能說你們同居,在沒有簽字結婚之前,你還是你自己,不是他家的傭人、媳婦、老媽子。」羅志輝振振有詞地說。
「可是我覺得我已經是他的人,如果我愛他的話,我就該連他的家人也一齊愛顧才行。」洪金妮說得很心虛。
「天啊!你到底是活在什麼年代啊?跟男人上床又怎麼樣?不代表你一輩子都得跟著給了他吧?更何況愛屋及烏這種事也得看對象,別以為人家會感激你,要是吸血鬼根本沒有人性,你愈退讓只會讓他們愈往你頭上踩。」
「我沒有要他們感激……」洪金妮低下頭,更心虛了。
「你當然沒有,因為他們以為你得感激他們肯接受你當媳婦,以為讓你飛上枝頭當鳳凰了,不是?」羅志輝一語道破。
洪金妮無言可對,因為她說的都對。
「愛是一種力量,一種提升,不是你拿來自我逃避的借口。」羅志輝看洪金妮點頭同意她的說法,她才繼續說下去:「不過在某方面,我還是很感謝你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