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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 / 梅文

    序

    從此幸福快樂之後

    婚姻跟幸福不一定能劃得上等號。

    小時候受到童話故事很嚴重的影響,覺得好像只要一結婚,從此之後就會像王子公主般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但後來長大以後,所見所聞並不全都是這樣美好的例子,這時開始質疑到底是什麼讓一段美好的婚姻變質?

    真的沒有一生一世的愛情嗎?

    後來才發現,的確沒有不變的愛情。

    因為愛情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它會跟著人的成長而改變它的模式,一旦有一方拒絕成長、拒絕改變,那一方便會成為另一方的負累,這時候已經不是愛情,而是重擔了。這時就要看兩個人是否還願意繼續信守之前的承諾了。

    雖然有伴你一生的結局,不過變心的結局也不在少數。

    成年人要為自己的愛情負責任,就算是分手也不能一味地把錯推到對方身上,更不能把孩子當成武器威脅對方,絕對不能拿小生命當成借口,要尊重愛情才能懂得真正的愛情。

    愛是真心的給與,不是搶劫不是強迫就能得到的感情。

    寫悲情的女人,心情也會跟著沮喪起來,但是當她站起來的時候,也跟著得到一些堅強跟勇氣。雖然女人當自強是這個故事的主題,可也不能忘記女人最大的本錢就是溫柔,這才是無堅不摧的利器。

    記得林慧萍唱過的歌裡,有段歌詞是「可以勇敢,也可以溫柔」,滿適合當作故事中女主角的座右銘。

    把這句話送給你,也祝你得到只屬於你的幸福。

    第一章

    童話中的結局,通常是王子跟公主從此之後就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童話的結局才是惡夢的開始,就像現在。

    成為人人欣羨的灰姑娘,嫁給一個不比王子差的老公,這種結局雖然是女人的夢想,但是洪金妮並不如想像中愉快。

    因為童話故事裡並沒有惡婆婆這個角色。

    雖然太陽已經露臉很久了,但是她還是不想從床上爬起來,不想離開被窩,不想去面對那些討厭的人事物。雖然她很清楚逃避是沒有用的,但在想不出解決之道的時候,逃避卻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你到底要睡到幾點啊?還不起床?」熟悉的聲音,伴隨著棉被扯開而襲進的冷空氣。

    來了!惡夢來了!雖然已經是五月天了,洪金妮還是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媽……」

    洪金妮很想拉回棉被,但是母親大人嚴厲的面孔卻阻止了她的行動。其實站在她面前的並不是她的親生母親,而是她未來的婆婆,用英文來說就是「MOTHERINLAW」,法律上的母親。

    也是她壓力的來源。

    「都幾點了你還睡?不會『又』生病了吧?」

    未來婆婆的表情就像看到最討厭的蟑螂,在洪金妮面前從不掩飾她的厭惡,只有在她兒子在時才裝出一副好媽媽的樣子。

    「怎麼不回話,你啞巴啦?」

    「沒有。」洪金妮哪敢頂嘴,只能不情不願地起床,因為她知道接下來又是一連串的考驗。因為「親愛的」婆婆不會放過她的。

    「昨天不是叫你早點起床替偉明準備早點嗎?怎麼睡到現在呢?」

    婆婆口裡的偉明就是她未婚夫王偉明,也就是她灰姑娘童話中的王子。

    洪金妮哀怨地想,真想跟未來婆婆說,要不是她兒子半夜需索無度,自己怎麼會累到早上爬不起來呢?

    可是洪金妮不敢,自從跟王偉明訂婚後,她就辭掉工作住進王家當準新娘,吃人嘴軟、拿人手短,人在屋簷下的她怎麼都得低頭。

    無奈之下,她只能這麼回答:「對不起。」

    「你只會說這句話嗎?哼。」婆婆不爽地轉身,不過又像突然想起什麼似地回頭交代:「快點換衣服,待會兒跟我出門,下星期羅夫人辦茶宴,我得去挑幾件合適的禮服。」

    「是。」洪金妮連忙扯起假笑答應,立正恭送婆婆,心裡暗罵她這個死老太婆穿什麼都像穿壽衣一樣啦!時間還這麼早,店還沒開張呢!

    門一關上,洪金妮就像被放氣的塑膠娃娃,虛脫地坐在地上發呆。

    不管做什麼事都要合乎婆婆的標準,要以婆婆的想法為主,問題是,無論她做得再好、再完美,都不會符合婆婆的要求。

    因為婆婆根本就討厭她,那樣她再怎麼努力也是枉費。

    以前一直覺得婆媳不合是蠢女人才會發生的事,沒想到現在卻落在聰明如她的頭上,就像硬生生給她一個大鎯頭似的,重錘在她的腦門上。一想到還有半年才結婚,真不知道在婆婆的虐待下,她能不能熬到那時候?

    洪金妮好想尖叫,但她卻不敢放聲大吼,因為要是驚動隔壁房的未來婆婆就慘了。只能抱著枕頭,把一切的不滿都往棉花堆裡發洩了。

    「啊……討厭啦!」

    ☆☆☆☆☆☆☆☆☆☆☆☆☆☆☆☆☆☆☆☆☆☆

    住在豪門大戶的一流大廈裡,出入都是名商巨賈,位在其中的王家也不遑多讓,靠著祖產的王偉明,一口氣買下二十五樓帶頂樓花園的精華區來當作新婚的禮物。

    王家家人由長輩排下來,王陳君儀,也就是洪金妮的未來婆婆,加上剛從國外唸書回來的未來小姑王儀玲,加上王偉明和洪金妮,一共四個人住在百來坪的大廈裡。

    照理說,這種生活應該是很愜意的,洪金妮原本也以為跟王偉明訂婚之後就可以躺著當少奶奶,每天跟心愛的老公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了。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之前還沒搬家以前,她還能跟王偉明享受兩人世界,但是自從她搬進來之後一個星期,等王偉明去上班以後,洪金妮每天早上都可以聽到這個聲音──

    「金妮,你怎麼還在睡啊?」

    「你穿這什麼東西啊?沒幾片布不怕著涼啊?」

    突然闖進來的婆婆連門也不敲,只是不講理地挑著她的毛病,害得洪金妮尷尬得要命,也不好意思說什麼。

    後來洪金妮才知道王家沒有鎖門的習慣,一向由未來婆婆行走自如,名義上是方便打掃,事實上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任誰都知道那樣的翻箱倒櫃不是在打掃,她有時也很懷疑未來婆婆當過間諜之類的。

    但是不爽也不好明擺著跟住在一起的婆婆槓上,只能委婉地跟老公求情,請未來婆婆不必「麻煩」了,有什麼事讓她來做就可以了。但是說了也沒用,婆婆還是依然我行我素。而講久了也會煩,洪金妮不想跟老公吵架。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這個未來婆婆還算識相,就算再囉嗦也不會打擾到他們夫妻相處,想想就算了,後來她才發覺自己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

    她不應該讓步的,她不應該放棄堅持的!因為她現在才瞭解什麼叫作「得寸進尺」,看她婆婆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了。

    之前說由她來做家事只是想要未來婆婆別來打擾的客氣話,但是未來婆婆把她的話當真了,連忙辭掉原來的傭人,硬是叫她煮飯洗衣當免費女傭。堂堂的王家竟然會省那麼一點錢,光未來婆婆隨便買個皮包就可以請人了。

    這點她也可以不計較,因為她訂婚之後就辭職閒閒在家,做做家事也是應該,只要那個挑剔的小姑不囉嗦都好辦,反正洗衣店會按時來收衣服,頂多洗洗內衣褲,地板傢俱也有定期的清潔公司來保養吸地,她只要把每天的廚餘垃圾丟進大樓的垃圾場就可以。

    這些都不是難事,但是洪金妮最討厭的工作,就是跟婆婆去逛街。

    她不討厭逛街,相反的,因為她之前的工作是時尚設計師,所以逛街是她的創意來源。但是跟這位准婆婆逛街卻讓她很想死。

    明明可以讓人送貨到府,但是婆婆卻要她這位准少奶奶充當搬貨工,每回上街都要她大包小包拎得「賊死」!這些她都算了,當成免費的健身練肌肉,可是婆婆竟然跟她老公數落她的浪費,說那些東西「全部」都是洪金妮要買的。

    真是天地良心啊!

    的確,那裡面有幾件是由婆婆「賞賜」給她的禮物,就算她不想要也拒絕不成的那一種歐巴桑制服,但要說那些全是她「自己要」買的就太誇張了,因為她沒事買那些只有婆婆才穿得下的壽衣幹嘛啊?

    想到就氣,但是也只能氣在心裡,因為她不敢多說什麼。要是像上次那樣,原本以為老公可以替她出口氣,沒想到老公還沒開口,婆婆就開始哭天喊地,一副家門不幸的模樣。

    雖然很想看婆婆會不會像她說的那樣,真的去上吊死一死算了,但基於孝道基於人道基於不想被鄰居非議自己是逼死婆婆的惡媳婦的份上,她只能按下不耐跟著老公勸哄,也因此,種下了以後拿婆婆沒轍的原因。

    就像現在,她又得當小跟班陪准婆婆去採購壽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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