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相思行歌

第18頁 文 / 言妍

    「她一定非常愛你,想讓你過最好的生活。」他說。

    「沒錯。」她說:「這些年來我一直覺得母親並未離開我,反而不斷叮嚀推動,要我克服貧困,優雅地活下去,那是她付予我的生命本質。熙,那就是我說的,我們要追求更好的未來,一代又一代,不許在原地踏步。」

    承熙望著她秀淨的眉和澄澈的眼,漾著月河彩虹之美,這是世上獨一無二的涵娟,從十歲起就在他身旁亭亭而立的,成為他永遠的追逐和依歸。

    他外型好人緣佳,又打了一手好球,常有女孩子千嬌百媚地示好,但她們都不及涵娟的萬分之一。涵娟於他,等於生存,牢牢吸附,隨之流轉,那種強烈的情感發自內心最深處,生命最久遠,千年鎖江沉河的鐵煉,斬絕不斷的。

    「你放心,我會努力達成你的心願,我們一起優雅地活下去。」他真心說。

    「現在就有一個心願。你少打點工,準備讀書插班大學,我們還有機會同校呢!」涵娟一臉嚮往說。

    唉,又繞回原點,承熙無奈說:「你難道忘了有多少人等我賺錢還債嗎?想念大學,也必需等我服完兵役做幾年事情……」

    「那時我早畢業了,而且還有出國留學……」她微怒說:「為什麼不叫你大弟幫忙?他也十五歲了,可以工作還錢,你是長子,理應先讓你讀大學才對!」

    「哪有弟弟為哥哥犧牲的道理?我求學過程走得辛苦,更希望我弟弟一切平順,不必為錢操心。」他說。

    「你凡事以家人為優先,那我們呢?」涵娟質問。

    「對我有信心好嗎?」他濃直的眉和深邃的眼對著她,「我……我發誓,無論將來如何,呃,有一天我會為你買下委託行所有的童裝,好不好?」

    「瘋了,我要童裝做什麼?」涵娟話說一半,猛想到買童衣代表的含意時,整個臉通紅,不再咄咄逼人。這稚氣的承諾,讓她的怒意不知不覺消逝。

    承熙較遲鈍,好一會才因她的安靜而醒悟自己說了什麼。買童裝不都在結婚生子之後嗎?呵!他不禁微笑,涵娟最後總會體諒他的,他希望以自己深摯的愛來改變她,讓她明白心中的彩虹夢,用他的方式也能夠辦到。

    但涵娟卻想著:承熙終會依順她的方式,一向不都如此嗎?

    以前是男孩和女孩的戰爭,女孩機靈早熟總是贏的那方。

    但她不知道,從大學放榜那一日起,已悄悄轉成了男人與女人的戰爭時,贏家,就不一定是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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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娟到達塯公圳時,要搭的那班車剛開走,都是因為碰見外省婆的女兒,說了兩句話才耽誤的。

    她們從未真正交談過,被喊住時還很驚訝。外省婆女兒以媚味沙啞聲音說:「我媽說你很會唸書。我這兒有兩本美國朋友留下的洋文書,我看不懂,就送給你了。」

    涵娟被動地接過來,一時不知該如何回應。

    「你曉得裡面寫什麼嗎?」外省婆女兒問。

    「是美國文學家馬克吐溫寫的一些故事。」涵娟翻一翻說。

    「你真懂耶!」外省婆女兒笑出來,「果然比我行,我只會說洋話,卻認不得幾個ABC。」

    那笑容伴隨著濃郁的香水味,停滯在空氣中久久不散。

    時間已經來不及,涵娟無法傻等公車,只有邁步朝工專走。新鞋有些咬腳,速度慢了許多。突然噗噗聲響,不死心的余恩騎摩托車跟來說:

    「穿了一朵花似的,若沒香車送,待會就不漂亮了!」

    若是平日,她會婉拒。但她不想誤了承熙的校際比賽,也不想汗淋淋地狼狽,只有利用余恩一下。他不過是油腔滑調一點,從小叫哥哥大的,沒什麼好害怕。

    風馳電掣的車櫬在空曠的馬路上,人未到,聲音就先轟動。

    承熙原在學校門口接涵娟,但時間到了卻芳蹤未現,不免擔心。

    教練來催促,他只好吩咐也在工專唸書的梁如龍替他等人。才轉身沒多久,喧囂放肆的摩托車聲驚擾了校園的寧靜,一身英俊便裝的余恩載著清秀佳人涵娟,雙雙一對璧人,像剛從某個舞會趕來,引人側目。

    承熙拳頭緊握,以陽光笑容著稱的臉霎時陰霾滿佈,怒氣不覺上升。

    那麼多年來他從不認為自己是醋意重的人。小學時代,和涵娟配對的是另一個功課好的男生,他一樣稱兄道弟;中學時代,由曼玲口中得知涵娟收過不少情書,他也從不過問。

    涵娟在他心中聖潔如天使,所作所為都是不允許懷疑的。

    但驀然一夕間,他單純的意念產生了會吃咬人的佔有慾。或許就從涵娟上大學,告別清湯掛面,燙起頭髮,漸漸充滿女人味時開始的吧!

    特別是第一回送她去學校,見校園的巍巍氣勢,裡面來去都是出類拔萃的青年才子,一個比一個意氣風發,心就陡然沉重起來。那天他走了長長的路回家,初次有了放棄念高中大學的悵悔,他會不會真配不上涵娟呢?

    不!她不是那種人,她不是,她不是……承熙不斷對自己說。

    儘管如此想,他控制不了地敏感於所有接近她的男人,不只是大學那些令他無能為力的男同學,甚至認識許久的余恩,也都成為心頭之刺。

    以前他最怕的是涵娟不理他,現在則最怕別的男人搶走她。

    種種的憤怒、痛苦和無奈齊集,他一進入球場,一反平日的冷靜風度,當哨聲吹起時,就橫霸地奪球灌籃,運球傳球也異常兇猛,甚至幾次犯規,弄得隊友不解,教練不知該喜還該急。

    余恩太閒,硬要跟進來加油,涵娟不能阻止。

    隨著承熙一次次飛躍得分,場邊的觀眾也愈瘋狂歡呼。其中一群女生最醒目,又叫又跳的,還自製黃布條,上面寫著「神射手葉承熙勝利」八個大字。

    「她們是誰?」涵娟忍不住問。

    「附近私立高中的女生。」梁如龍回答:「你看到那帶頭的紅衣女孩嗎?她叫章立珊,是以前承熙頭號崇拜者章立純的堂妹,你說巧不巧?」

    「的確巧,她怎麼會跑來呢?」涵娟掩住驚訝說。

    「章立珊的舅舅在工專當教授,她每天花蝴蝶似地飛來,我們喊她『校花』,校外一枝花,她現在迷上承熙了。」梁如龍有笑意:「可煩啦,承熙到處躲她,就像以前躲章立純一樣,歷史果然重演,這就是人長得太帥的不幸。」

    涵娟卻笑不出來,她從富家女那兒得過太多教訓了。

    中場時間,涵娟照例要親自給承熙加油打氣,但今天那團火似的紅衣特別明顯,飛快奔著,擋在承熙面前,令她不自主止步。

    承熙已看見她,同時還有她身後護花的余恩,腳也彷彿黏滯著。

    過多圍聚的人群吱喳個不停,拿著某處傳來的毛巾和水,再抬頭時涵娟已不在原處,他的汗水化成寒冰刺浸著心,不明白她的消失。

    涵娟呢,離比賽場地遠遠的,手正支著樹要嘔吐的樣子。

    初夏的風拂過,竟有一種透骨的冷顫,她左太陽穴脹痛,眼底白色的新鞋恍惚浮出一層污蒙的血色,再度反胃。

    「好好的,怎麼就病了?」跟著她跑過來的余恩說。

    「沒有病,就是人太多空氣不好罷了。」她簡單說。

    涵娟回來時,下半場球賽開始一陣子了,承熙依舊是凌厲攻勢,殺得對方無招架之力,引得場內喧囂震破了天。

    涵娟也感染了情緒,幾度站起來嘶喊加油,但似乎她再怎麼卯足全力,甚至喉中帶血腥味,都不如章立珊她們無敵的狂熱聲勢。

    工專大贏,承熙又被眾人簇擁喝辨,連余恩也擠去歡天喜地一番。

    涵娟習慣在他風光時,僅在一旁靜靜分享和欣賞,並不錦上添花。

    「要不要坐我的摩托車回家?」余恩不知何時回到她的身邊。

    恰巧視線觸及承熙的,她很自然說:「不必了,我等承熙。」

    人潮漸漸散去,為了那一眼,承熙心急地應付球迷,和隊友也談不到幾句,逕自朝涵娟走來,只是他臉上沒有笑,直繃繃的,彷彿還在備戰中,無法鬆懈下來。

    「你今天打得真好,又贏球了。」涵娟如平常說。

    「我不在乎,勝敗乃兵家常事!」他語氣很沖說。

    不在乎還如此賣命?涵娟原就有心事,這一下也不願出口爭辯,兩人竟不似往常球賽後的亢奮評論,只默默坐上腳踏車,往信義路的方向歸去。

    他以為,她或許寧可坐余恩的摩托車,舒適快速多了。

    她以為,他或許情願和隊友熱鬧慶功,開心有趣多了。

    有時候,兩個人彼此太過體諒瞭解,反而覺得不需要說出來,你必知我心情,我也必知你心意。這種「錯猜」幾乎自他們生命相連起,就是元素之一。隨著年齡增長,一切又更複雜,倒像一把磨得更鋒利的刀,兩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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