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相思行歌

第7頁 文 / 言妍

    由教室後門溜進去,范老師竟然不在,四十多個學生都振筆疾書,只有最後一排的人注意到他的晚來。他太急了,書包差點打到隔座的涵娟,她瞧都不瞧他一眼,專心一致考試。

    攤開考卷,哇!那麼多算術題,他死定了!整整差了十六分鐘,就是鉛筆會飛也沒有用。被老師用教鞭打猶可忍,但待會交換改考卷,他怎麼有臉從涵娟手中拿回那丟臉的分數呢?

    涵娟感覺承熙的心慌和歎息,本以為他今天請假,沒想到又冒冒失失出現,是睡晚了嗎?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怎麼會遲到呢?而且不是第一次了。

    這份考題沒有太多技巧,練的就是速度,他才開始寫,再快也來不及了。她腦海裡不自覺浮現他被處罰的模樣--一個俊挺出眾的男孩,頭手靠牆,讓比他矮的老師打屁股,說有多難看就多難看。

    向來當領頭的人,不是很傷自尊嗎?連她都不忍……涵娟愈想愈心神不寧,眼往右角微瞄,見他僵硬的側臉,額際和唇角都冒汗,一粒一粒地顯示著緊張。

    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對,她一時衝動,竟把考卷挪過去,超越桌子中線,到他目光不得不看的地方。

    承熙驚訝極了,望向涵娟,她頭低低的依然繼續作答,象牙白的肌膚泛著隱隱紅暈。他那因跑步而急促的心跳方才平息,這會又亂起來,宛如她下了一道命令要他抄答案,他只有中蠱般的乖乖照做。

    作弊!涵娟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舉動。她一直是循規蹈炬的學生,連和李蕾最好時也只幫忙寫作業,考試這關絕對各過各的,不許破壞校規。為何此刻會為葉承熙違反原則呢?

    作弊?以承熙磊落的個性,即使會被打得天昏地暗,也不屑做此無格之事。但涵娟……他就是沒辦法拒絕。

    兩人在榮譽考試中無言地共謀,班長和副班長,如果被抓到可是大禍一樁,范老師鐵會氣得七孔生煙,說不定還按校規嚴辦。

    承熙想到卡片上美麗的天使,還有花圃裡那毀損的天使。涵娟是他的天使嗎?

    「謝謝你。」抄完後他輕輕說。

    那天涵娟考了滿分,承熙故意錯幾題,九十分也至少不必打屁股了。

    這件事後,她仍是完美的好學生,他仍出他的鋒頭,作弊成了一種心照不宣,口頭上不曾提起,很自然地,也就納入他們沉默不可解的秘密記憶之一。

    第三章

    民國五十一年(西元一九六二年)夏天

    台北的午後日頭赤焰,盆地火焚似的,連向來愛追人車的野狗也奄奄一息,全窩在樹蔭底或水溝旁納涼。

    中段及內巷的居民受不了悶熱的陋屋,乾脆帶著草蓆避到塯公圳旁,有水有樹有風,希望能減輕一些暑氣。

    承熙騎腳踏車送貨回來,橋頭觸目都是人體橫陳的景象。有人不僅帶車席,連鍋碗瓢盆都一應俱全,恐怕已在圳旁露天住宿好幾日了。曾有警察來取締勸導,老百姓本省外省南腔北調齊嚷:「簡單啦,一戶發一台電風扇,我們就回家!」

    發電風扇?不可能。但老天爺又下下雨,警察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隨附近坐轎車來回的大官去抱怨妨礙觀瞻,有本事他們掏腰包送電扇囉!

    唯一不怕熱的大概就只有小孩,他們在大太陽底下追逐,拔酢漿草、撈蝌蚪、抓小魚,笑鬧聲不斷。

    承熙也停下來吹吹塯公圳的風,他的一張臉早曬得黝黑,清亮的眼神顯得健康有勁。過去兩年多他又長高許多,頂著小平頭,一身壯實,好幾次被人誤認為阿兵哥,忘了他還是末滿十五歲的少年郎哩。

    他抹抹汗,剛要跨上車,突然有哭聲傳來。不遠處有個小孩被大渠管的水沖倒,載浮載沉地掙扎著。承熙立刻滑下斜坡,脫掉上衣涉水入圳,沒兩下就拉回那嚇壞的小男生。

    此時岸上已圍聚一群人叫:「是誰家的孩子?差點就沒命了!」

    塯公圳水流平順,沒有淹死人的記錄,只偶爾幾段較深處見過貓屍狗屍罷了。但已足夠讓人們編排一些繪形繪聲的恐怖情節了。比如半夜橋頭常有溺死鬼徘徊,拿冥錢等著買肉粽吃,就是流傳最廣的鬼故事之一。

    承熙胸膛以下全濕了,還沾著爛泥污草,在小孩母親的道謝聲中,他穿回衣服。

    「英俊少年,勇健喔!」本省阿伯誇他說。

    「小伙子見義有為,國家有希望啦!」外省老伯說。

    承熙有些靦腆,禮貌應幾聲就忙牽過他的車子,耳旁還聽見人問:「這後生是誰呀?長得真體面。」

    「內巷葉錦生的大兒子。」有人回答。

    「那個好賭的葉錦生?呵,真看不出他也出好種哩。」有人笑說。

    「可不是?會讀書會做事,人又孝順,生這個阿熙,勝過人家生十個。」有人插嘴:「他就讀旁邊那所附中,我們應該報告學校,給他一張獎狀才對……」

    腳踏車騎遠,聲音也漸漸模糊。獎狀?他已太多了,從樓上貼到樓下,如果能換成獎金該多好,他家需要的是錢。

    他考上附中,曾是鄰里及葉家的驕傲。然而他們那一帶的孩子,小學一畢業多半當學徒或入工廠;少數能升學的,也都是實用的初職學校,沒有人做高中大學夢。因此,承熙的驕傲回到家裡就變成一次次的爭執。

    葉錦生不喝不賭心情好時,會搭著兒子的肩說:「阿熙呀,你看到沒有?這眼前的一大片地,還有到大廣場旁的幾條巷子,以前全是葉家的。你盡量讀,讀到發財做官,再把這些地都搶回來。」

    承熙聽說過,清朝時他們家祖先由新店山區沿著塯公圳開墾下來,曾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後來歷經日據時代和政府遷台,祖父幾兄弟不會守,逐一敗家後,才成了無立錐之地的貧民,困居在都市的一角。

    可惜父親清醒的時候少,大部份是昏醉亂罵:「讀什麼書?讀書會飽嗎?人家隔壁的阿發十一歲就去鐵工廠,每個月新嶄嶄的鈔票入口袋,他阿爸都翹起腳做老太爺了。哪像你,長到今天連利息都沒收過,白白養你了!」

    承熙六年級時父親賭得最凶,不但工作丟掉,債主也常上門,全靠母親清潔隊員的收入在維持。而玉珠內外憂心又兼流產生病,為保住職位,只有叫個子夠高的承熙頂替去掃馬路,所以他那陣子才常遲到。

    好在有涵娟的幫忙,她不止一次借他抄考卷和作業,讓他免挨棍子外,成績又不致落到十名之後。有一回他忍不住問:「這樣好嗎?」

    「你是班長。」她簡單回答。

    涵娟不是嘻嘻哈哈的人,外表嚴肅,話也不多,只要出口都是雷霆萬鈞;若問班上男生最怕的女生,大半都指伍涵娟。

    一句「你是班長」振奮了承熙的心,他不再為人前風光人後愁慮而沮喪,不再為家庭重擔而失了志氣,反而更努力拼初中聯考。

    可惜後來幾件事,又使他們的關係蒙晦下去。

    先是一個清晨,承熙穿著清潔隊員的制服掃馬路時,被涵娟撞見,兩人當場愣住,她沒打招呼地先轉身離開。他向不以憑勞力賺錢為恥,但涵娟的態度讓他非常難過。她是不屑認他這個同學嗎?

    隔一陣子是章立純惹的禍。說她生日,硬拿個奶油蛋糕到他桌上來慶祝,還來不及拒絕時,香味就引了一堆人。承熙愛朋友,不願掃大家的興,這熱鬧的一吃一唱,佔據位子及上課時間,直到老師來才解散。

    接著他發現涵娟自調座位,隔壁的新鄰居是自稱喜歡他的女生之一。

    他第一個反應是涵娟生氣了,不告而別是一種懲罰。那天望著前幾排她端坐的背影,心裡異說不出的難受滋味。

    放學後范老師把他們兩個叫到辦公室,直接問涵娟為什麼換位子。

    「葉承熙外務太多,同學來來去去,打擾我唸書。」她面無表情說。

    「今天是個例外,以後不會了。」承熙趕緊說。

    「考期快到了,你也確實要收斂一些。」范老師輪流看兩人又說:「伍涵娟,你就回到原來的座位吧。」

    「我不要!」她說。

    語氣之沖,其他兩人都有些意外。范老師說:「你必需回去。」

    「我喜歡現在的位子,可以更專心課業,我不要回去。」她仍然抗命。

    「不行!如果每個人都和你一樣高興坐哪就坐哪,豈不全班大亂?你不可以樹立壞榜樣!」范老師不悅說。

    涵娟緊抿著唇,明顯的不肯服從。承熙忍不住說:「老師,你就隨她吧。」

    「胡鬧!胡鬧!」范老師疊聲說兩次,表示他真氣上火了,「我永遠搞不清楚你們兩個,班長和副班長自己先窩裡反,全班哪會有好的戰鬥精神?伍涵娟立刻給我回到原位,否則以後大家都站著上課!」

    涵娟被迫再與他同桌,但兩人先前那段「作弊」的默契已消失。承熙其實和范老師一樣不懂,事情有那麼嚴重嗎?只能這麼下結論,涵娟眼裡終究是沒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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