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嘴裡罵你心裡想你

第11頁 文 / 古靈

    「我會叫他向你道歉……」

    「不用!」

    「培勳,」泰德那張臉苦得好像被虐的小媳婦似的。「別這樣嘛,看在我讓你白吃白喝自住了這麼多年的分上,你……」

    聞言,於培勳終於忍不住失笑。「你可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泰德,居然拿這種理由來套我。」他搖搖頭。「好吧!看在你讓我白吃白喝白住了「這麼多年﹄分上,就再幫你一次,不過就這一次了喔!」

    「謝謝、謝謝!」泰德千恩萬謝。「那我們先到維多利亞街……」

    「不,」於培勳鑽入駕駛座,拉上安全帶。「他已經不在蘇格蘭警場的辦公室,跑到GeorgeInn酒吧的空屋那兒去了。」

    「咦?你怎麼知……呃,算了!」

    「好,快坐好,我要飆車了!」

    「飆車?為什麼?」

    「別忘了我還要趕著約會呢!」

    二十分鐘後,車子已然飆到了倫敦塔橋附近,一見到麥尼,於培勳就先傲慢的吩咐。

    「如果有任何超速紅單,你要幫我解決掉。」然後就逕自進空屋裡去了。

    老實說,他真的很不想再見到紅鬍子麥尼,因為一見到麥尼就會想到那場未來的婚禮,一想到那場婚禮他就噁心得想吐。如果可以的話,這輩子他都不想再見到麥尼了!

    空屋裡,於培勳這邊摸摸、那邊探探,好半晌後,他才轉過身去面對麥尼。

    「怎麼會找不到任何線索,因為兇手把這裡清理得太乾淨了嗎?」

    或許是泰德哲生口過他了,也或許是他真的相當佩服於培功的能力因為這間空屋確實有問題,麥尼的眼色表情都已不再有初次見面時那種輕蔑的存在。

    「對,太乾淨了,這兒明明是一間空了將近十年的空屋,無論如何不應該這麼乾淨,附近的人也都說沒有看見過什麼流浪漢或不良少年進來過。而且……」他拿出一支筆。「我們還找到一張空白明信片和這支筆,這支筆的墨水符合寄到蘇格蘭警場那張明信片上的字墨。」

    於培勳拿過筆來握了一下,旋即又還回去。「這支筆跟那張明信片一樣,都是寫信之前才在轉角那家雜貨店裡臨時買的,而且他還是戴著面具,穿著十九世紀的服裝去買,所以你可以問問看,在上個月底,這附近是不是曾經有人舉行過化妝派對之類的聚會,否則他戴著面具又穿那種衣服去買東西豈不是很怪異。」

    走開兩步,他手撫著牆壁。「至於他是……高約五呎八吋左右,重約一百一十磅,滿瘦小的,還有……嗯!他戴的是那種警察搜證時用的手套,進來的時候是用萬能鑰匙,那天晚上還下著傾盆大雨……」他回眸。「倫敦多雨,但傾盆大雨的機會不多,你應該可以查得到吧?」

    放下手,「好了,就這樣,其它的你自己去查吧!」語畢,他回身便待離開。

    「請再等一下!」麥尼抓住他。

    於培勳停住二莎,然後側過臉來露出嘲諷的笑,「我說你怎麼不再懷疑我了,原來你調查過我啊!」他搖搖頭,扒開麥尼的手。「嘖嘖嘖,還調查得真仔細嘛!連我什麼時候交第一個女朋友你都知道。」

    麥尼有點尷尬地咳了咳。「那個……你有沒有辦法知道他大約是多大年紀?」

    於培勳皺眉,左手再度摸向牆壁,片刻後

    「不知道,但是他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

    「什麼習慣?」

    緩緩收回手,「我想他平常一定是有戴眼鏡,所以偶爾會下意識想去扶一下眼鏡才發覺他當時並沒有戴眼鏡,也許是剛用雷射手術治癒不久,也或許他戴了隱形眼鏡,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挖掘吧!」

    「你怎麼知道?」

    於培勳微微一笑,不予回答,逕自推開他出去。

    「我要去約會啦!」

    麥尼注視他離去的方向許久。

    「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他真有你說的那麼厲害,純認為你所敘述的一切都太過誇張了,但是現在我不得不相信,而且你說的一點兒也不誇張。」

    「我已經很保留了。」

    「他確實很……怪異。」

    「我知道,事實上大家都知道,但是……」泰德輕輕道,「沒有人去問過他,也不會有人去問他,這種事情……」他猶豫了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是嗎?」

    「你是說他……」麥尼遲疑著。「真的是﹃那種人﹄嗎?」

    泰德垂眸,面無表情。「我不知道你所謂的「那種人」是哪種人,但是……應該是吧!」

    麥尼沉思半晌。「只有這種說法才能對他的能力有最﹃合理﹄的解釋,不過現在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所說的我必須盡快去調查,如果還是不行的話,只好再請他來幫幫忙了。」

    再請他來幫忙?!,

    泰德愕然張口結舌地望住麥尼大步離去的背影,很想昏倒。

    這不是最後一次嗎?

    第五章

    倫敦不但霧多,雨也多,雖然難得出現滂沱大雨,但綿綿細雨總是一陣過一陣,又濕又冷,這種天氣出門實在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快點,在那位刁蠻公主下課回來之前,你最好趕緊出門,免得她鬼叫鬼叫的,說不定又擋住大門不讓你出去了。」李亞梅一邊催促,一邊忙著替桑念竹挑衣服。

    桑念竹的服飾並不多,而且還都是她母親遺留下來的舊衣物,但因為收藏得很好,又是名牌貨,所以看上去雖然談不上什麼流行,也不顯陳舊,樣式亦非常高雅,很適合桑念竹的氣質。

    看著桑念竹換上套裝,李亞悔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失笑。

    「你知道那傢伙什麼地方最可愛嗎?」

    桑念竹瞥了她一眼,詢問的眼光。

    「就是……」李亞梅越想越好笑。「他明明是特意打電話來約你出去,除非是白癡,否則任何人都聽得出他的意圖,可是他偏偏要吞吞吐吐又別彆扭扭的生。

    掰些奇奇怪怪的理由,不是說什麼到附近辦事想要順路過來看看你,就是說有家好吃又便宜的餐廳想請你去吃吃看,還有某人送他戲票,而且剛剛好是兩張,老曰醇這樣繞著彎請你出去,真是搞笑。」

    桑念竹停下套鈕扣的手,想了一下,也笑了。

    「我想在某些方面,他也是很害羞的。」

    「害羞?都二十六歲的大男人了還害什麼羞?」李亞梅更是大笑。「他說他從來沒有追過女孩子,我看他是害怕被拒絕吧!不過他到底是幹什麼的,不是學生,又不用上班,難道是吃閒飯的,所以才那麼窮?」「他是程序設計師,自己接一些caSe做,另外還有一個兼差。」桑念竹穿好衣服即開始刷頭髮,她是從不化妝的,一方面是她買不起化妝品,一方面是麗質天生

    的她根本不需要化妝。「而且他也不算窮,只是用錢觀念比較寅際一點而已。」

    「花錢講求實際的人多半是因為錢不多,所以只好實際一點。」李亞梅毫不留情地挑出最現實、最窘迫的可能狀況。「他的家人呢?」

    「有一個很會闖禍的媽媽,還有一個脾氣好好的爸爸,哥哥和姊姊都結婚了,兩個妹妹還在唸書,再加上好幾個侄兒外甥。」

    「挺熱鬧的嘛!」李亞梅喃喃道。「啊!等等,你最好帶把傘。」

    「我帶了。」桑念竹拍拍背包。「不過,他說因為最近常常下雨,所以他會開車來接我。」

    「開車?他有車?」

    「他要向公司借車。」

    「公司車?兼差的公司嗎?哇!那一定不是什麼好車,搞不好是貨車。」

    言猶在耳,三分鐘後,她們下樓一見到於培勳身後的車,不要說她們都看呆了,附近所有的學生也全都跑過來又驚訝又羨慕地圍在四周打轉,特別是男生,想摸又不敢摸,只差沒有流下一桶桶的口水來洗車了。

    不是貨車也不是卡車,當然也不是公車或火車,是……

    「等等、等等,那個……」李亞梅目瞪口呆地指著那部金光閃閃,瑞氣萬條,最新型的朋馳跑車。「不會是你的車吧?」

    「當然不是,我怎麼可能會買這麼貴的車,多浪費呀!」於培勳嗤之以鼻地拍拍車身。「公司車都被開走了,所以副總經理就把他的車借給我開,沒辦法,我只好開他的車來了。」

    沒辦法?開最新型的朋馳跑車是沒辦法,那要怎樣才算有辦法?開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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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英國社會階級涇渭分明,一般高級俱樂部都是採用會員制,出入這些俱樂部的人士大都是社會名流,平常人有錢也進不去,甚至有些特級俱樂部即便是社會名流,沒有特殊身份也無法加入,譬如於培勳帶桑念竹來的這家聖詹姆斯俱樂部。

    桑念竹簡直不敢相信,兩眼控制不住地四處亂瞟,入眼週遭豪華奢侈但高尚典雅的裝潢,特別是那些往常只能在報端瞥見的大人物,她拚命按捺住攜呼的衝動,深恐一不小心做出失態的舉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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