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文 / 樂風
夏昱人沒有說明當時她人正在台灣旅遊,只深深凝視她,看得她心慌慌。
「你們長得很像。」
「嚇!」Emily反射性地抬手塢住雙頰,然後在他探測的目光下,不情願放手。「……長得像又如何?我是大眾臉啊,跟誰像也沒什麼大不了。」她大聲說。
「我不會說你有大眾臉,你長得太漂亮了。」
Emily瞪著他,警戒而防備。
夏昱人立在窗前光影裡,仰頭望出去,窗外雲絲淡淡,日光燦燦。
「死亡的人,我們稱她埃弗伊女士,我猜埃弗伊該是她娘家原姓。」
答對了。Emily無聲道。
「資料上說,她自從二十八年前隨老公來台後就不曾離境過。她在醫院病逝,死因也無可疑。至於她個人,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沒?她天生是個美人胚子,」夏昱人拿埃弗伊女士的照片交到Emily手裡,「特殊的髮色,大而深遂的眼睜,嫩白的皮膚。雖然這張是她年老時的照片,但還是看得出她年輕時的美麗影子。」
Emily撇開頭,不表意見。
夏昱人續道:「而你,你身材有與她相似的影子,你自己難道沒發現嗎?」
「我說過,人有相似。」
還要嘴硬就是?好啊,奉陪。他暗忖。
「與埃弗伊女士比鄰二十年的老太太說,埃弗伊女士身體很好,對她的死她感到十分意外,她不該那麼早死。她表示。」
Emily還是不說話,緊咬著唇,手裡的照片被捏得變型,早不見什麼美麗影子。
「她還說,做了二十年鄰居,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埃弗伊女士痛哭,是在十四年前。」
她慢慢抬頭看他。
「她在自家大門前抱著一個七、八歲大的小女孩痛哭失聲。老太太不認得那個小女孩,之後也未曾再見過。唯一記得的是,那個小女孩脖子上掛著一條半月型項練,亮晶晶,明燦燦。」
「真虧她還記得。」Emily笑出聲來。
夏昱人看著,有絲恍然。笑,這類苦笑地也常在小墨臉上看到。原來,她們都不想笑的,只是情緒太重,非得顯現,只除了笑,她們沒有別的表現法。小墨也曾勉強自己微笑?為什麼呢?
她輕聲道:「那條項練是埃弗伊家的傳家項練,也是我名字的由來,我叫雪月。」
「你?」夏昱人只發出一個音,就瞧見她伸手去垃衣領下那條項練,把項練拿到他面前。他看得真切,那條項練是亮晶晶的黃金與明燦燦的白玉所組成,花型黃金造形唯美,中箝著雪白般的白玉,巧奪天工。
「Emily小姐,你主動出示這條項練,要知道,它可以作為呈堂證據喔。」
「我知道,既然我拿出它來,就會把所有的一切全告訴你。」她吐出一口氣,「夏瞥官,我必須承認,你真的很厲害,懂得說話的技巧,懂得掌握人心的弱點。」
夏昱人微微地笑。說起來,他該感謝小墨呢。
「你猜的半點不錯,她的確是我媽媽。」她邊說邊撫平照片上的皺褶,「我出生沒多久,她就把我送給別人。直到我八歲那年,才知道原來她是我母親。」
夏昱人搖頭輕歎,「沒有母親會不愛自己的孩子,她會把你送給別人,應該有她不得已的苦衷。」
「不必替她狡辯。」Emily絕然道:「事實證明,她愛安德森博士勝於愛我!」
「安德森博士?!」他又驚又疑。
「沒錯,梅登就是安德森。我可以證明這一點。」
他就是連續五起殺人案的兇手!夏昱人瞇起眼睛。
「我希望,你可以把事件經過交代得更清楚些。」
Emily低著頭,看著胸前的項練、手上的照片和白磁地磚上反映的自己。
「母親和安德森是如何認識的?我不清楚。自我有記憶以來,他們就為安德森的夢想而做努力。」
「安德森的夢想?」夏昱人怪道。
「他希望可以成為世界名人,受人景仰。」她嗤道。
「喔,就是像布希總統或李登輝。」
她搖頭。「是更偉大的人,像耶穌基督之類。」
「哦。」
「他們試過各種方法。安德森教過書、做過密醫,可是得到的成效都不太大。最後,母親建議安德森索性成立教派,自己當頭。」
「安德森於是成立神聖教會,那是五年前的事。」他回憶道。
「沒錯,母親出錢給他成立教會,還拚命遊說人加入。」
「就我所知,神聖教會幾乎成了有錢人的俱樂部。」他質疑。
「那是意外。因為母親屬於上流社會的人,找的多半是她認識的人,久而久之,神聖教會就變成只有有錢人才加入的教會。」
「原來如此。」夏昱人恍然大悟。
「可是安德森並不以此為滿足。」Emily忿恨地回憶,只要想到那段日子,她就好恨!「他酷愛受人景仰、奉若神明的快感,既然成立神聖教會,他希望神聖教會能像基督教、回教般擁有上千、上萬的信眾,風行全世界,發揚光大。為此目的,他需要大量、充足、源源不斷的資金。可憐的母親為了他,從現金、股票、房產到埃弗伊家傳承的名貴古董,一一變賣了。」
走到變賣的地步,可見得情勢之嚴重。夏昱人搖一下頭。女人的愛情,真像撲火的飛蛾,壯烈卻無悔。
「那段日子,不,該說從成立神聖教會起,安德森便花錢如流水,從未間斷過。他總向母親抱怨,金錢不夠不夠不夠!可憐的母親,被迫四處向人伸手借錢,到最後告貸無門。她花容失色,全然不見往日優雅風采。」
撲火的飛蛾會燃燒自身來照亮她的情人,勇往直前的態度全然不計後果,更不會去考慮這樣的付出值得否?夏昱人再次感歎,但他沒有說話。這類心甘情願的情事,他管不著,也無從管。
「就在神聖教會成立後第三年,母親終於想到辦法,一個一勞永逸的法子。」
神聖教會成立的第三年,就是埃弗伊女士身亡的同年。夏昱人專注地凝視她,他有預感,故事將告一段落了。
「我的母親如果沒有死,這個月才剛剛滿五十歲。那個老太太沒有說錯,她的確太早死了。」Emily失神似地喃喃低語:「她曾為自己投保一份巨額保險,大概在十年前。本來受益人是我,在她死亡前一個月,受益人突然換成她自己,她同時立下遺囑,死後遺產全數捐給神聖教會。」
天!夏昱人無聲喊。
「她是安心去死的!」Emily啞聲嚷,緊握著拳,手裡的半月項練劃破手心,「她知道自己有病,故意不服藥,她故意自殺,她是為安德森而自殺的!」她叫出聲來。
「噓!」他忙看了看左右,然後拉著她走出故宮,「我們出去再談。」
保險公司是不可能縱容這種自殺案來領巨額賠償金。夏昱人邊走邊想。況且以殺人手段來謀取錢財,法院在判刑的同時也會指示求償。這下可好,安德森,你不僅得為殺人而償命,我還要你傾家蕩產!
他們一直走到故宮後面的花園,Emily才再度開口:
「母親愛著安德森,把我交給了他,為他連棲身之所都賣了,最後甚至為他而死!我知道她愛他,可沒想到她愛得這麼深,如果我早知道──」她沒有往下說。
早知道又能如何?夏昱人沉默不語,歎息連連。
「大概是母親自殺給他靈感,」她笑得苦澀,「讓他覺得這種獲得遺產的方式簡捷方便許多。後來死亡的人就全是他殺害的!」
「你可以確定?」夏昱人間。
「是。從最早的章傑太太、蔡麗麗太太、韋女士到最近死亡,被你扣留遺產的謝香綺,全部都是他一手殺死的。」
「咦?那蔡麗麗太太她先生呢?」他不是安德森殺害的?
「嘎?她先生?是什麼人?」Emily訝異地,顯然完全不知情。
「喔,沒事,當我沒問。」瞧!他還是會有弄錯的時候。夏昱人摸摸鼻子,自嘲地想,隨即神色一正,慎重問:
「Emily,梅雪月小姐,你可願意成為警方證人,舉證安德森博士,說明他殺害章傑太太、蔡麗麗太太、韋女士與謝香綺等四起案件的經過?」
Emily低著頭,緩緩攤開手心,凝視那個半月項練,久久,毅然道:
「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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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格創意花坊。
小弟買了三個便當回來,交給小墨和英姐各一個飯盒。他們沉默地用餐,氣氛悶到不行。小弟吐吐舌,不時抬頭看看這個、瞄瞄那個,快手快腳吃完飯,丟下一句我去做事了,快速走人。
小墨無意識地攪動飯盒裡的菜,她根本吃不下,心心唸唸想的還是夏昱人。不知道阿昱吃飽了沒?他總是一忙起來就不按時用餐,真教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