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翩翩

第5頁 文 / 寄秋

    誰說孤兒一定過得孤苦無依,胡翩翩正好相反,她有太多的「長輩」愛她,將她照顧得無微不至,使她成為生活白癡,至今仍搞不懂煮飯為什麼要放水。

    因為她肚子一餓,那些長輩就急忙變食物出來,魚蝦雞鴨應有盡有的擺滿一桌,不管她要吃什麼,根本不用煩惱斷糧的問題。

    一直到上小學,她才知道外面的「人」有多笨,而她也是其中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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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涯,怎麼沒打聲招呼就突然離席,你是嫌我們兩個女人言語無味,想找個男孩開開胃,逗弄一番是吧?」

    打扮雍容的女子看似高貴、有教養,但一開口的尖酸刻薄就令人大打折扣,為她的完美裝扮評上負分。

    虛榮、好面子的她一點也不怕被搶,身上的鑽表、鑽戒和藍寶石項鏈加起來四、五百萬,只怕別人沒瞧見的刻意炫耀。

    環境造就一個人的氣質。

    年近五十的沈嘉玉保養得宜,沒有一根白頭髮,外表看起來不過三十出頭,最多三十五歲,臉上未留下歲月的痕跡,光滑似絲。

    早年喪夫的她育有一個已經二十七的兒子,可惜自有主張不肯待在家裡寧可出外發展,已多年未與家人聯繫。

    她是已故韓夫人的侄女,但為了使兩家關係更為密切,便與表弟結婚。

    沈嘉玉的娘家以母系為主,故沈家女兒個個比男丁強勢,不論嫁人與否都有掌權慾望,絕不讓自己落於人下。

    為了拉攏人心,在諸多顧慮之下,她沿用舊習,試圖以婚姻來套住男人的向心力,延攬對自己有利的人才。

    相親,便是她今晚主導的重頭戲。

    而對像當然是沈氏家族的遠親,年約二十七,剛由美國學成歸國的生命科學博士沈幼梅。

    「抱歉,韓夫人,剛遇到熟人來不及知會一聲,請見諒。」有禮卻生疏,竇輕涯的臉像戴上面具似地不再有表情。

    迥異於適才的談笑風生和強勢霸氣,現在的他正經拘謹得判若兩人,斯文客氣得叫人誤以為他是無害的小綿羊。

    咋舌不已的胡翩翩趁機抽回自己的手,原本打算開溜的雙腳停了下來,她骨子裡那股愛看熱鬧的好奇心迫使她留下,靜靜觀察眼前的好戲。

    不算是幸災樂禍吧!只是小小的壞心眼而已,誰叫他們都不請自來,害她沒法好好品嚐美食。

    他們真是太……太過份了,討人厭指數衝破一百。

    「熟人?」沈嘉玉發出輕蔑笑聲,斜睨了一眼。「你什麼時候認識這個不男不女的小鬼頭,她搞不好都還沒斷奶呢。」

    厚!討厭的女人,好想抓花她的臉,她又沒招惹她,幹麼夾槍帶棍的諷刺她。

    要不是她不想跟她一般見識,以她未來王牌大律師的流利口才,准轟得她抱頭鼠竄,面上無光的挾著尾巴退場。

    「她是紫蝶幽谷的主人,你說她夠不夠資格坐在這裡?」

    他話一落,沈嘉玉立刻轉變狗眼看人低的態度,換上一張熱絡無比的笑臉。

    「哎呀!小妹妹,瞧我眼拙沒看出你的麗質天生,真是個大美人呀!今年幾歲了?在哪裡上課有沒有男朋友……」

    「韓夫人,她是個害羞內向的小女孩,不必刻意對她熱情、討好,她會嚇得畏縮不前。」竇輕涯鏡片下的眸閃了閃,似在笑。

    喝!不會吧?!她幾時害羞內向了,想害她被口水噎死嗎?大受驚嚇的胡翩翩差點跌下椅子,兩眼一瞠,一副見鬼的神情。

    受不了他的睜眼說瞎話,她長腿一伸,狠狠的朝他踢了一腳,非常滿意他面無表情的臉多了兩條橫紋。

    「喔!我瞭解了,我會小聲的愛護她。」沈嘉玉眼中露出豺狼股貪婪的亮光,渾然忘卻站在身邊的主角。

    沈幼梅有張十分古典的瓜子臉,外表柔弱纖細,且無沈家人一貫的強勢作風,溫婉得像有教養的大家閨秀。

    她安靜的站著,不發一言,始終面帶微笑的看著交談的眾人,沒人看得出她心裡在想什麼,沉靜的她容易讓人忽略。

    她很美,但不特別艷麗,有一種寧靜恬適的氣質,不爭寵、不嘩眾,靜看如湖面上一朵清荷,清雅絕倫。

    「也不用太小聲,保持正常音量即可,她的聽覺十分敏銳。」以他的觀察確實如此,她有異於常人的敏銳知覺。

    有幾回他才稍微接近,她竟頭也沒回地拔腿直奔,像是早已知道是他的大喊別再跟了。

    「大叔,別把我說得像狗。」不是她愛講話,而是他們毫無內容的交談,乏味得令人想打呵欠。

    她不過加加料,製造一點氣氛。

    「我說過我有名有姓,別再叫我大叔。」他的口氣聽起來像長輩的訓示。

    「是,標準值先生,請允許我離開可以嗎?我怕我的金主會擔心我被大野狼給叼了。」她非常不馴的揚起眉,故意拿起無上限的金卡當扇子攝風。

    很張狂,也很引人注目,她的拜金形象成功挑起戰端,一副我就是能被金錢購買的樣子。

    「什麼金主?你被包養?!」沈嘉玉掩嘴一呼,裝出難以置信的模樣。

    「包吃、包住、包睡、包一切開銷,他還給我這張副卡要我盡情刷別客氣,他說只要能哄得我開心,他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那個自私自利的傢伙竟敢要她搬出去,自己獨享蝶姨!

    心情很悶的胡翩翮酸溜溜的想著,覺得自己失寵了,不再是獨一無二的受寵兒,有個厚臉皮的白癡搶走她的蝶姨,而且還霸著不還。

    「聽起來像是個用情很深的男子,他為何不給你名份?」竇輕涯的語調很輕,輕得聽不出其中的冷意。

    兩肩一垂,她故做哀怨的說:「我有說他愛我嗎?他的確專情,可惜那個人不是我。」

    「他結婚了?」有了別人還招惹她!

    怒火隱隱藏於冷眸之中,他想起母親不幸的一生,心底那份恨意燒得旺盛,不自覺地將兩人的情形聯想在一塊,油然生出保護她的念頭。

    以前他沒有能力讓母親過好口子,使得她疲勞過度撒手人寰,那種刻骨的遺憾深深留在記憶深處,難以忘懷地揪痛他的心。

    「不,他未婚。」這點她頗引以為傲,因為她這個「第三者」的存在,讓他娶不到老婆。

    「既然未婚為什麼不娶你?現在男女的愛情觀真是亂得叫人頭痛,當然我不是指你,你要是有什麼困擾大可來找我,憑我的社會地位一定不會讓你吃虧。」不甘寂寞的沈嘉玉假意氣憤地要替她討回公道。

    「這件事誰也幫不了我,反正我愛的是他的錢,又不是他的人,就算他全身生蛆長蟲,我也要賴定他。」嗯哼,看誰厲害。

    此時,剛從舞台下來的韓青森背脊發冷,猛一回頭,沒發現他的小助理,忐忑不安的吞了吞口水,好像他正被人紮成草人釘在牆上詛咒似的。

    喝!這種詭異的感覺真不好受,老覺得被人怨恨著,一抹不散的幽魂總在左右徘徊。

    左瞧瞧,右瞄瞄,做賊似的提心吊膽,難得做一件缺德事,不會那麼靈驗吧?十善總抵得過一惡,丟掉「電燈泡」不算犯法啊,誰叫它燭光太亮。

    千萬別怪他狠心,起碼他提供辛苦賺來的皮肉錢讓她揮霍,她該心滿意足了!

    想到此,韓青森終於心安理得了,他想起凶殘的胡翩翩拗了他一張副卡逍遙去,暫時不會找他麻煩,他那總被過肩摔的身體也可以休息了。

    「唉!她幾時才要搬走,我的幸福……」他手腳抽動著,像癲癇發作。

    「還瘋,待會得趕到電台錄音,東西收一收就走了。」

    眼睛眨呀眨的裝可憐,剛才冷著臉唱完歌的男子全身抖得像小老鼠,縮著身子站在椅子上咬手,一臉受虐甚深的神情。

    第三章

    「你要找房子?」

    陰魂不散,絕對是陰魂不散,包包裡的那包鹽呢?用來驅邪應該可行吧?這種形同監視的不期而遇實在太可怕了,他外號是偵測雷達嗎?

    這次一定要跑贏,憑她一雙飛毛腿誰與爭鋒,附近巷道有幾彎她一清二楚,閉著眼睛她都不會迷路。

    自從上回在餐廳不歡而散之後,她享受了兩天的平靜日子,沒有莫名的身影由背後竄出,以及嚇死人不償命的奪魂聲音,她覺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鬧到被侍者請出來不是她的錯,誰叫他們大驚小怪爭著要拯救她,太過熱情地嚇得她把一盤沙拉丟向某位大官夫人。

    說到底她還是受害者呢!難得吃一頓大餐卻被人打擾得沒吃成,而且出盡洋相,偏又找不到紙袋蒙面,她想日後說不定會有她猙獰的肖相貼在門口,言明狗與此人不得擅人。

    不過她並不沮喪,反而大笑的走回攝影棚,韓青森還以為她得了失心瘋,差點要奪門而出的求她手下留情。

    只是高興之後就要開始發愁了,打包好的行李堆放在玄關,上面要貼上標籤標明一、二、三、四,表示全是她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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