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噓!別說我愛姊夫

第1頁 文 / 陶妍

    第一章

    豪華明亮的大型辦公室裡,用天藍色的OA隔屏,隔成一間間寬敞舒適而又注重隱私的個人工作空間,這裡坐著的,全都是全國最頂尖的程式設計師,他們個個年輕、優秀、身價不凡,是聯誼派對上最炙手可熱的當紅炸子雞。

    於任的位置在靠窗的一方,擁有全辦公室最佳的視野,不過,工作時一向非常專注、心無旁鶩的他,完全無視於窗外一大片綠油油的美景。

    於任穿著淡藍色的棉質襯衫,乾淨的臉龐,俐落有朝氣的短髮,強壯的胸膛微微向前傾,眼神深邃而專注地凝視著前方的電腦螢幕。他一手握著滑鼠,眉間微蹙,專心工作時,自然流露出男性魅力與迷人的表情。

    說到於任對工作的專注,全公司無人能出其右,桌上的手機已經響了不下十聲,他才終於肯停下手邊的工作。

    「喂?」他的嗓音渾厚,磁性中透著點慵懶。

    「於任!後天就是中秋節了,你快救救我啦∼∼」電話那頭傳來嬌嗲而略嫌尖銳的聲音,正是他在聯誼會認識的方月莎。

    「救你?好好的中秋節為什麼要救你?」他目不轉睛地看著螢幕。中秋節?跟他有什麼關係?

    「人家拜託你幫個忙嘛!於任,你……中秋節陪我一起回鄉下好不好?」方月莎試探地問道。

    「陪你回家?」不會吧……於任放下手中的滑鼠,忍不住提高了聲量。「沒有搞錯吧,中秋節要我陪你回家?」拜託,他們已經分手三個月了耶,何況認真說起來,他們只吃過兩頓飯、看過一場電影,實在算不上真正交往。

    當初是在一場同業聯誼會中,因同事介紹而認識,方月莎是客戶公司的秘書,外型美艷,個性大方熱情,一開始確實滿吸引人的,於是在月莎主動追求及大夥兒慫恿下,於任便答應試著和她交往。不過交往不到一個月,他立即發現兩人的個性南轅北轍,根本不適合。方月莎也不是死纏爛打型的女人,既然對方興趣缺缺,她也無意勉強,於是兩人很快地就協議分手。

    「喂,做不成情人總還可以做朋友吧?你總不忍心真的見死不救吧……拜託啦,我媽幫我安排了相親,要我中秋節一定要回去,對方是我們鄉下土財主的兒子,你說,這不是要我的命嗎?」月莎哀聲乞憐著。

    呵呵∼∼沒錯,要心高氣傲的大美女方月莎去跟土財主的兒子相親,這真的會要了她的命!

    「可是,你要我怎麼幫你?」身材高大的於任,外表雖然魁梧,卻不擅拒絕別人。

    「很簡單,你只要跟我回家,然後假裝是我男朋友就好了!」

    「這算什麼爛方法?」於任面露難色。

    「算我求你啦,拜託,我知道你最好心了,就當陪我演一齣戲嘛!反正那裡又沒人認識你,只要一天就好了,答應我這最後一個要求好不好∼∼」方月莎嬌聲懇求著,她太瞭解於任了,只要人家低聲下氣拜託他,他是難以開口說不的。

    「你——」他果然開不了口。

    「說好了喔,下班你來接我,我們一起去火車站。」

    「今天不行,我今天要加班到很晚,而且明天也要上班。」於任瞄著桌上的行事歷。

    「噢……好吧,沒關係,那我今天先回去,你明天再來我家找我,總之,就這麼說定了,我已經跟我爸媽講好了,你一定要來喔!」今年中秋節剛好碰上連續假期,方月莎最討厭跟人擠火車,所以早就提前一天向公司請假。「對了,這件事你千萬要替我保守秘密,絕不能讓我家人知道,尤其是我妹妹,要記得喔!」

    她妹妹鬼靈精怪,好奇心超強,如果被妹妹知道她用這種方式欺騙老父、老母,事情肯定沒完沒了。

    「我——」於任還來不及說話,那頭已經掛上了電話。

    他無奈地搖搖頭,心知如果不答應方月莎,她鐵定會吵得他無法工作,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就當做件好事吧……

    ☆☆☆☆☆☆☆☆☆☆☆☆☆☆☆☆☆☆☆☆☆☆

    中秋節前夕,五點半,事務所裡只剩下兩、三隻小貓,方笑茵還埋頭在一堆繪圖紙當中。

    她穿著白T恤,外頭罩著一件水藍色格子襯衫,泛白牛仔褲,這是她老姊口中最慘不忍睹的裝扮。她低著頭認真描圖,長髮垂在額前,遮住了整個臉龐,過於專注的模樣,常被姊姊笑稱:「認真的女人最像鬼」。

    「笑茵!五點半嘍,你不是要趕火車回苑裡嗎?」同事小晶提醒著。

    她這才抬起頭,伸手撥開額前凌亂的髮絲,露出一張清秀可人的鵝蛋臉。粉嫩白皙的臉龐脂粉未施,兩頰卻透著自然的紅暈,小巧高挺的鼻樑,令她的五官更為出色。

    「啊?已經五點半了?糟糕——」她抓起橡皮筋,把頭髮隨意綁在腦後。

    美女就是美女,隨便一綁也是很有味道。在一旁的小晶忍不住心想。

    「對不起,我要趕火車,先走嘍!」笑茵一手拎起背包,匆匆往門口奔去。「啊,對了——」她在門口停下腳步。「小晶、陳姊,祝你們中秋節快樂喔!」

    笑茵回過頭,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

    「叫計程車吧,不然你會來不及的。」身為老闆兼同事的陳姊微笑叮嚀,笑茵活潑開朗、自然不做作的個性,在辦公室裡受到每個人的歡迎。

    「嗯,ByeBye∼∼」笑茵揮揮手,拉一拉肩上的背包,踩著她的螢光籃球鞋往大門口跑去。

    自從去年畢業後,方笑茵就在這間建築師事務所擔任繪圖員,和姊姊方月莎雖然同在台北工作,彼此卻各有各的天地。月莎忙著玩樂、購物、參加聯誼,笑茵則忙著工作、看書、打籃球,姊妹倆個性天差地別,興趣喜好完全沒有交集,因此平時見面的機會也不多,通常是各自忙碌,只有放長假時才會一起回苑裡老家聚聚。

    笑茵招了一部計程車,沒想到卻在途中遇到大塞車,停在馬路上動彈不得。

    「怎麼這麼塞呀?」笑茵望著窗外擁擠的車陣,大家停在原地,已經將近半個小時了。

    「沒法度,大家都要趕回去過節啊。」司機先生無奈地喝了一口礦泉水,雖然遇到塞車還是照常跳表計費,不過像這樣被困在路中央,實在是叫人坐立難安。

    「怎麼辦?這樣我會趕不上火車的……」笑茵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要是趕不上這班火車,今天就回不了家了。

    「小姐,你是搭幾點的火車啊?」司機先生問。

    「七點十五分,不過……現在已經七點了耶!」她看著手錶,再這樣塞下去,肯定是來不及了。

    眼看圓圓的月亮已經隱隱出現在天邊,一堆自小客車、計程車、公車卻還堵在路上,交通完全癱瘓,只剩下機車還能勉強穿梭其中。

    「小姐,照現在的情況看,你肯定是來不及嘍!」司機斷言。

    「怎麼辦……」笑茵手上握著車票,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看著窗外一些機車騎士呼嘯而過,心裡既羨慕又著急。

    好吧,管不了這麼多了!笑茵忽然心生一計。「沒關係,司機先生,我自己想辦法好了。」笑茵從皮包裡拿出錢來付了車資,便開門跳下車。

    司機先生愣了一下。「傻瓜,用走的也來不及了啦!」司機先生以為她決定要用走的,從這裡到火車站,用跑的至少也要二十分鐘耶。

    她也知道來不及呀!笑茵站在路邊,眼光鎖定一輛正往她的方向騎來的黑色重型機車。男人帶著全罩式安全帽,只能隱約看見他深邃的雙眼,但至少從他的穿著,及身後背著手提電腦的模樣看來,應該不會是飆車族或壞人吧?

    天啊!沒辦法了,她只好硬著頭皮攔下那輛機車——

    「先生!對不起!我要趕著搭火車,時間快來不及了,你可不可以載我到火車站?」笑茵站在吵雜的馬路上,對著戴安全帽的騎士大喊。

    男人先是一愣,隨即明白這女人為什麼站在馬路邊攔下他的機車,原來她和他一樣是要去搭火車的。他眼光往後座一掃,示意她坐上車,沒想到笑茵早已很自動地坐上車了。

    「拜託你,快點!」她毫不客氣地指揮著,機車卻沒有半點往前移動的跡象。「先生,可不可以請你快一點,我快來不及了耶!」

    男人搖搖頭,指著掛在車後的安全帽。「麻煩你先把它戴起來吧。」

    「噢。」原來是這個啊……笑茵動作迅速地戴上安全帽。「好了,這樣可以走了吧!」

    男人搖搖頭,催下油門,飛快在擁擠的車陣中蜿蜒前進。

    奇怪了,一連兩天都有奇怪的女人對他要求莫名其妙的事情,昨天有人要他幫忙假扮男友,今天居然又有個女人在半路把他攔下,要求他載她去趕火車?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