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蔡小雀
他被這短短的文字震懾得幾乎無法回神也無力思考,胸口像是被什麼力量重重一捶,心臟緊緊地悸跳了起來。
好一種纏綿入骨的相思滋味,醉也不是醒也不是……他不禁揣想起寫下這短短詩文的人,究竟有過什麼樣的一番苦戀故事?
是個女孩子吧,筆觸如此細膩,連他都有些為之心惻惻了。
出自探究與本能,他好奇地搜尋著作者的姓名。
沈雲秀。
他腦海像是閃過一絲什麼,隱隱約約模模糊糊的記憶。
片刻後,杜默搖搖頭,他遇過太多的人與事,一時半刻要搜索也難以搜索起,不過——
「沈雲秀,這名字怎麼好耳熟?」他有些遲疑的微蹙起眉,哺喃自語,「沈……雲秀?」
唉,罷了,那不重要。
第三章
終於再也忍不住,沈雲秀做了她生平最衝動也最勇敢的一件事——鼓起勇氣到杜默的歐洲史課旁聽。
很傻吧?她自己也覺得很傻,偏偏還傻到提早一個小時到,縮在最後面最角落的位子裡,一顆心怦怦亂跳,拚命在「逃走」和「留下」間掙扎著。
她被自己的矛盾拉扯得頭暈眼花,直到杜默在眾人的歡呼聲中含笑走進來,她才回到現實裡。
手指顫抖著抓著像是隨時會飛出去的筆,她頭低低的死命盯住雪白的筆記本。
在不時響起的笑聲和低語交談聲中,沈雲秀知道他的課上得很精采也很成功,只可惜她滿腦子亂糟糟的,連一個字都沒聽進去。
不不,其實她是將他每個音調都緊緊捕捉並熨貼在心上的,只是他的聲音魅力凌駕了他說的文字內容。
「好,現在我來抽問,你們對歐洲歷史裡的哪一位人物最有印象也最為喜愛?說得好的同學,今天午餐我請。」杜默深邃帶笑的眸光搜尋全場,在一張張充滿期待的臉孔中,他一眼瞥見了一個自始至終低頭未語的清秀女子。「就你了,身穿淡紫色上衣的同學。」
眾人驚呼,又是失望又是迷惘,紛紛轉頭左顧右盼。
誰?誰是那個幸運兒?
沈雲秀在紙上胡亂畫著一團又一團的毛線球,心思情思亂紛紛,根本沒有注意到眾人的目光齊齊朝她投射而來。
直到杜默修長的身軀來到她面前,她才猛然意識到四周怎麼鴉雀無聲?
她匆促地抬起頭,差點嚇傻了。
杜、杜默?!
沈雲秀開始呼吸不順,腦袋缺氧起來,她的臉漸漸漲紅了,「杜……不,副教授,有……什麼事嗎?」
所有的人又嫉妒又羨慕,既好氣又好笑地大聲鼓噪起來。
「不算!不算!她不專心,喪失資格!」
人人都想贏得這個跟英俊幽默又年輕有為的副教授的午餐約會,尤其是為數眾多的女同學。
沈雲秀的臉色逐漸褪白,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事?幾時犯了眾怒?
杜默原想從善如流,把機會讓給其他學生,因為她的確沒有專心上課,而他最不喜歡這樣的學生。
既然選擇來聽他的課,就該給予師長和自己最基本的尊重,否則她大可以去修其他課。
但她的眼神竟是那麼瑟縮淒楚,就像無意間跑進叢林裡的小白兔,他沒來由地心軟了下來。
他舉起手制止了鼓噪,語氣溫和地重複一次他的題目,「請你回答我,你最喜歡歐洲歷史中哪一位人物?」
她有一絲措手不及,而四周的同學們也許是捉弄人習慣了,開始酸溜溜地消遣起她來。
「杜教授,她不會回答的啦!」
「是啊,看她呆呆的樣子,好像連題目都沒弄懂,你還是別把時間浪費在她身上了。」
在沈雲秀的生命中,有很多時刻她都選擇了妥協和退縮,可是面對這些學生惡作劇般的嘲諷聲,卻激起了她的憤怒和勇氣來。
不知道為什麼,杜默總覺得她有點面熟,他也不想太過勉強她,正想要轉身改問其他同學時——
「威廉·華勒斯。」一個輕柔卻堅定的聲音清晰響起。
大部分同學臉上都帶著茫然,課堂內響起低低的交談疑問聲。
「威廉·華勒斯是誰呀?」
「我怎麼知道?」
「笨蛋,就是梅爾·吉勃遜在『英雄本色』裡演的主角啦!」
「原來如此……」
杜默有一絲訝異、雙眸直盯著她,緩緩地點頭,「蘇格蘭的民族英雄威廉·華勒斯,為什麼?」
「我佩服他濃烈的民族之愛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勇氣,領導蘇格蘭勇士擊退強大的英格蘭軍隊。」沈雲秀左手用力掐住顫抖的右手,深吸了一口氣,迎向杜默深邃的眼眸,「雖然到最後依舊敵不過命運巨輪的推進傾軋而壯烈犧牲,可是他代表了熱血、勇敢和自由、他用生命在熱愛的土地上烙印下了永恆不滅的印記,蘇格蘭人會永遠記得他,並深深地為自己的民族驕傲。」
所有的人都不由得聽癡了。
「我欣賞威廉·華勒斯,是因為他並不想要推翻英格蘭君主自立為王,他只要英格蘭人別來併吞侵掠他們的語言、文化和土地,他不是個權威的霸王,而是個真正的英雄。雖然古今中外的歷史在在告訴我們,英雄的下場往往是一闋壯烈的悲歌,卻永遠留在我們的記憶與血液裡,讓我們知道除卻貪婪、自私之外,人性還有寬恕、勇氣、善良與愛,也讓我們對人性永不失去希望……」她一口氣說完,呼吸有些急促,粉白的雙頰也有一絲緋紅。
杜默的眸光閃閃發亮,激賞之色溢於言表,「很好,你贏得今天的午餐了,我對於你的感想與發言非常滿意,你叫什麼名字?」
沈雲秀一愣,激動的情緒頓時不見了,回復了錯愕和退卻,「午、午餐?」
她是不是漏聽了什麼?
週遭的同學忍不住熱烈地鼓起掌來。
就在這時,有人發現了她是誰。
「啊,她就是沈雲秀呀!國文系有名的才女,上一屆詩詞比賽的冠軍,她以一首『蝶戀花』和一闋『臨江仙』獲得壓倒性的勝利,聽說五個評審都給她極高的評價。」
「原來她就是沈雲秀啊!」
「她長得挺飄逸秀氣的,有男朋友了嗎?」
「色狼,那可是學姊耶!」
四周開始傳來耳語,眾人並熱烈地討論著。
沈雲秀連耳朵都滾燙起來了,覺得尷尬得可以。
「對不起,我……走錯教室了。」她最怕成為眾人注目的對象,慌張倉皇地收拾起桌上的筆記本,低著頭胡亂地道歉,迫不及待地逃出去。
「等等……」杜默急喚,那抹清秀的身影卻已消失在門外。
他悵然若失地望著她離去的方向。
原來她就是沈雲秀……
可惡,他怎麼覺得對這個名字好不熟悉,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好似在昨天看到她的短文前就曾見過她,只是他向來靈光的腦袋卻選擇在此時不合作,任憑他苦苦思索也想不起來。
沒關係,他還欠她一頓午餐呢。
杜默微微一笑,又有心情繼續上課了。
「一本歐洲史字字血淚,充滿了衝突、貪婪、勇氣與人性,讓我們翻到第二十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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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雲秀真恨不得挖個洞跳進去,然後再把土密密實實地把洞填起來,活活悶死算了。
古人說自作孽不可活,果然有道理。
她早該聽憑理智而不是心情,應該離杜默遠遠的,就連看到他都該繞遠路逃走……可是她非但沒有放聰明點,甚至還主動踏入他的教室。
天啊,他會怎麼想她?
這個女孩子跑錯教室又大放厥詞,說話顛三倒四、語無倫次……他一定會這樣想她的。
沈雲秀把臉深深埋入裙裾中,低低呻吟一聲,「天啊,我到底在做什麼?」
她在他面前出了個好大好大的糗,不過更令她傷心的是,他並沒有認出她,還是沒有對她的臉龐、聲音、名字,有一絲絲的記起。
傻瓜,你是什麼人?他憑什麼記得你,想起你?
她突然笑了起來,笑到肩頭顫抖,笑到裙子上有淺淺的濕意。
他根本不記得她。
沈雲秀緊緊環抱住自己,坐在樹下足有半小時之久,沒有移動身子,頭也沒有抬起,像是一座被時光催眠了的雕像。
傻瓜……她真是傻啊。
沈雲秀終於抬起頭,臉上有著殘留的淚痕,她深吸一口氣,努力釋然地笑著,「沒關係,反正我本來就不期待還能再見到他,現在見了當沒見,就好了。」
鐘聲迴盪在沉靜的校園裡,她這才驚覺到現在已是下課時分了。
花園旁的小徑傳來腳步聲,她連忙起身拍了拍裙子,拎起背包。
其實今天她沒課,衝動又著了魔的來旁聽真是一大錯誤。
就在沈雲秀盤算著要回家或是到圖書館時,一道高大的影子突然籠罩在她面前,她傻傻地抬頭——
嚇!她蹬蹬蹬地倒退了三步。
杜默又好氣又好笑,「我長得有這麼恐怖嗎?你怎麼一副見鬼了的表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