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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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醒了?」
小屋裡,一燈如豆,搖曳的火光映著坐在桌前的女子。從臉蛋看來,女子約莫二十歲出頭,但她卻生著滿頭白髮。
這是怎麼一個奇特的白髮紅顏?二十來歲的女子為何眉發盡白?又或者,白髮才代表她的年紀,異常年輕的容貌只是駐顏有術?
「是的,婆婆。」
鍾采蘋站在窗邊的暗影裡,避開了流瀉在屋裡的溶溶月光,若有所思的聲音裡儘是惆悵。
「傻丫頭,你在想什麼啊?」
「沒想什麼。」
「真是個傻丫頭!」白髮女子笑道。「明明就在想你師哥,還說沒什麼!你傻我可不傻呢!」
「不是這樣的,婆婆。」她的聲音從窗邊幽幽渺渺地傳來。「我只是在想,這樣的平靜日子,不知道我還能過多久。」
白髮女子玩味地道:「你覺得在這兒過的是平靜日子?」
「是的,婆婆。」
在她看來,從她爹娘去世之後,在這裡的半年時光,可以說是她最平靜安詳的日子了!
不是石家人待她不好,但是石家上下兩百多口人,能清靜到哪兒去?何況姨媽憐她幼失怙恃,對她的關愛疼寵不下於親生女兒。只是對她來說,過多的關心卻成了無法逃避的壓力。
而在這裡,婆婆大多任她自行自是,她想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這種沒有負擔的自由,是她以前連想都不敢想的。
「外頭是大好的花花世界,你還這麼年輕,就甘願只陪著我這個黃土蓋上眉尖的老婆子?」
鍾采蘋的口氣十分認真:「能在這裡陪著婆婆、陪著爹娘,是丫頭不知幾世修來的福份。」
婆婆雖然沒能救得她母親的性命,卻收撿了她父母的遺骨,雖然他們已不能再提供她任何溫暖,但仍能讓她在此地覺得心安。
這也算是另一種模式的一家團圓吧!
「真是個傻丫頭。」白髮女子搖搖頭。「既然你喜歡待在這兒,那便待著吧,我又不會趕你。」
「可是等師兄離開,這個山谷就不再隱密了。」
殷振陽不會在這裡待太久,等他傷勢無礙,他必然要回到屬於他的世界,到時候,他若不能帶她一起走,也會將她的落腳處傳佈出去。
而紅塵俗世的種種紛擾,將無可避免地延燒至此。想到她必須回去面對別人的眼光,她的心就疲憊不堪。
「這裡從來不曾與世隔絕。」
白髮女子提醒著鍾采蘋,人終究是群居的動物,無法獨自在大自然中生存,這座小谷自有與外界聯絡的通道,甚至半年來,鍾采蘋也常到附近山村的農家獵戶交換一些生活必需品。
「婆婆,這不同的。」
曾經困擾她的流言或許會隨著她的死訊而消失,但是更多的人事紛雜卻更讓人煩心,且不說她與殷振陽還沒完沒了,姨媽寵愛她一如親生女兒,怎可能任憑她獨居終老?
嫁人生子或許是尋常女子必經之路,但,曾經走過生死關頭,她現在只希望能順著自己的心意過日子。太多的世俗人情只會讓她被情感牽絆而動彈不得,她不想要這樣。
「既然如此,丫頭要跟著我搬家嗎?」
「搬家?」
白髮女子目光炯炯,盯著站在陰影中的鍾采蘋。
「唔。此地地氣已盡,我在此繼續修行意義不大,所以得另找合適的地方。」
「可是我爹娘……」
「傻丫頭,這裡地氣陰濕沃潤,地理上叫做『黑土養屍地』,屍體一旦下葬,必成蔭屍,所以我才會將他們的遺體火化,遺骨裝甕供奉。既然我們搬家,你當然要帶著他們的遺骨一起走。」
鍾采蘋像放下了心,點點頭道:「那我們什麼時候離開?」
「就這幾天吧。」
「啊?」
就幾天工夫,殷振陽能好到可以自行離開嗎?他現在可還下不了床呢!
白髮女子似乎看出了什麼,卻沒說破,只是伸了個懶腰道:「晚了!丫頭,你也去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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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妹,我還得吃多少藥?」
皺著眉頭,殷振陽將藥碗遞給鍾采蘋,明知道十成九不會得到回應,卻仍想碰碰運氣,或許她會願意開金口。
或許是那日逗笑了師妹,讓她提高了戒心,所以這幾天她說話更為精簡,若不是絕對必要,她根本相應不理。
「沒了!」鍾采蘋冷冷地說。
殷振陽不愧是她爹千挑萬選揀中的唯一弟子,他的復原能力極強,人已清醒,各處傷口也逐漸收口癒合,週身經脈也已運行如常,除了肩傷還不宜牽動之外,其它的外傷不管它也會自己好。
再者,她今晨醒來時,婆婆已經不見了!
或許是當時她略顯遲疑,以致婆婆認定她放不下紅塵繁喧,所以便拋下她自己離開了。
心念及此,鍾采蘋就忍不住想把氣出在殷振陽身上。若不是想到他的傷,她怎會有所猶豫?
婆婆不在,他當然就沒藥吃了!可是鍾采蘋卻恨不得拿百斤黃連熬一碗濃湯,灌進殷振陽肚子裡去。
「沒了?」
不用吃藥不好嗎?還是他吃藥吃上癮了?鍾采蘋沒好氣地睨了殷振陽一眼,決定不理他。
她哪知道殷振陽的算盤!女人天生就比較愛護弱小,他既然不能歸屬於弱小一族,生病受傷便成了博取同情的最佳時機,至少從他清醒至今,師妹對他雖然不假辭色,照顧他卻無微不至。
有好處就要盡量撈好處,這是他這些年在江湖上打滾的心得。
習慣了她的不回應,殷振陽改了個問題:「師妹,既然我不用再吃藥了,那我什麼時候可以下床?」
這下她總得開口了吧!
鍾采蘋皺皺眉。婆婆走得倉卒,甚至不曾留下隻字片語,她哪知道他痊癒的情況如何?
「隨你!」
正常人如果不舒服或是太累,應該都會躺回床上去吧。如果他不覺得不適,下床走動走動應該沒什麼大礙。
「師妹,你說話好冷漠喔!」
鍾采蘋瞬間抖落一地的雞皮疙瘩。瞧他的口氣和眼神,像極了一隻搖尾乞憐的小狗,她是不是該摸摸他的腦袋,然後給他一根肉骨頭?
可她記得殷振陽從小就老氣橫秋,講起話來和學堂裡搖頭晃腦的夫子沒兩樣,什麼時候他也變得流里流氣了?
不論如何,她決定——這句話不必回應。
殷振陽不以為意,只是期待地望著她。
「我現在可以下床走走嗎?躺了幾天,骨頭都快散了!」
其實,鍾采蘋沒看到的時候,他已經幾次溜下床疏鬆筋骨,不然每天都這麼躺著,他覺得自己快發霉了!
鍾采蘋依然相應不理。都說了隨他,他要起來倒立翻觔斗都不關她的事,如果他要逞強,那只會自討苦吃。
殷振陽作勢要下床,卻又突然縮回床上坐好。垮下肩,一副可憐兮兮地道:「師妹,我沒有衣服穿。」
「喏!」
鍾采蘋抬抬下巴示意,床腳邊上正放著一套男子衣物,雖然看來破舊粗糙,但已足夠蔽體保暖。
這當然不是殷振陽本來的衣服,他的一身衣物因為與河中礁石碰撞磨擦,早已破爛不堪,鍾采蘋當然沒那麼好心情幫他縫補,便向鄰近的獵戶要了一套衣服,讓他將就著穿。
「可是師妹……我自己不好穿……」
卑鄙!
鍾采蘋這才明白他的真正目的。雖說這裡只有他們兩個人,她也早就看過他的裸體,但他若一絲不掛地四處走來走去,她仍不免尷尬。話說回來,在屋子裡他躺在床上有棉被遮蓋,光屁股也無所謂,但在屋外就不免要吹風受寒,萬一著涼總是不好。所以,他自己穿不好衣服,她不幫忙行嗎?
「慢慢穿。」
想算計她幫他著衣,門兒都沒有!
鍾采蘋不理他,藥碗一拿便走出房去。
如果師妹以為他技止於此,那她就大錯特錯了!
殷振陽詭笑著,果真拿起衣服慢慢地穿起來。但他謹遵她的吩咐,右手不可使力,更不可妄動,所以衣服雖是披上身了,但是單用左手既不靈巧也不習慣,怎麼拉來扯去就是穿不好。
以致於鍾采蘋再進屋裡來時,看到的就是這副景象——
褲管雖然套進去了,褲頭卻垂在髖骨上,不用說,褲腰帶當然沒系;兩隻袖子雖然穿好了,但是前襟大敞,連個扣子也沒扣好。一身七零八落的,要不是身上沒有臭味,恐怕比大街上的乞丐還狼狽。
殷振陽見鍾采蘋進來,只是尷尬地笑了笑,沒說什麼,又低下頭專心和一身的衣物奮戰。
他知道師妹終究還是心軟,不然他飯也吃了、藥也吃了,傷口也料理過了,師妹還進屋裡來幹什麼?
但是說破對他有損無益,師妹彆扭得很,要是惹得她惱羞成怒,他什麼好處都撈不到。
「算你狠!」
果然,鍾采蘋看不過他的拙手笨腳,過來幫他把衣褲穿好,只是臉色說有多難看就有多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