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誤打誤撞嫁給你

第1頁 文 / 李臨

    楔子

    太祖中興,蕩五胡平蠻夷,天下一統,立國號為唐。

    經過多年耕耘,休生養息,國庫日漸充盈,但在一次巡狩領地途中,皇上對夾道歡呼的百姓極度不滿,天!怎麼全是老弱殘兵,年輕人、孩童卻不多呢?

    回朝後,皇帝老子立刻御筆一揮,明文規定,男年十八、女十六未婚配者,一律罰錢五百貫,坐牢三天,超過一個月者再加倍罰之。總之,遲婚越久,罰的越多。

    為了服務百姓,官府特別成立「婚市」,讓已達成婚年紀的未婚男女,有個可以互看對眼的場合。

    每逢七就開市的婚市,從辰時開門入場至午時結束,三個時辰內,就看打扮得像只花蝴蝶的小姑娘們,在媒婆、爹娘穿針引線下,和年輕靦腆的少年郎對看。

    每回開市,總有大半數的年輕男子和姑娘看對眼,定下婚事。看不上眼也沒關係,待下個「七」時,再來碰碰運氣。

    此次婚市結束後,就見一名梳著粗辮子、穿著粉嫩桃紅絲衫的小姑娘低垂著頭,小手絞著髮辮,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珠更是噙著兩泡熱淚,隨時都有可能大哭一場似的。

    走了好一陣子路後,她開始踢起路旁的小石子,踢著、踢著,一道蒼老的慘呼聲驀地響起──

    「是哪個夭壽短命小鬼,竟拿石頭丟我!」

    「是……我啦!」小姑娘囁嚅的舉手招認。

    老人家一發現罪魁禍首,準備破口大罵,誰知對上她的臉,她竟「哇!」一聲,站在路旁就這麼驚天動地的嚎啕大哭起來,引來路人責備的目光,以為他欺負小姑娘。

    老人家頓時手足無措,急著勸道:「好啦、好啦!是我罵錯了,不是夭壽短命的小鬼拿石頭扔我,而是個美若天仙的小姑娘拿石子扔我,被丟是我唐福的榮幸,小姑娘您就行行好,別哭了。」

    「我……沒扔石子……是用踢的。」小姑娘抽抽噎噎地說。

    唐福一臉快要暈倒的表情。他只是錯用一個字,也要跟他計較啊!「好好好!是用踢的,我向小姑娘道歉,你別再哭了。」唐福拱手道,就想開溜,最好從此別再見面。

    他還來不及轉身落跑,小姑娘一抬眼又和他打個照面,以為他是真心在關心自己,忍不住拽緊唐福滿是補丁的衣服,嗚嗚咽咽的說起傷心事。「我叫蘇小春……已過十六又三個月的年紀,因為娘親有個舊情人在衙門當差,幫她報了不知哪門子的姑表祖奶奶的喪事,所以多了三個月找相公的『服喪期』……但明天就是最後期限了,我還找不到可以成親的對象。」

    「是不是你的條件太高了?」唐福打量蘇小春。瞧她長得人模人樣又不缺胳臂手腳的,臀部又圓又翹,一副宜男之相,怎麼會沒人要呢?

    「我沒訂什麼條件啊!」小春十分委屈地說道:「我只要求給我名份、不要圓房,再供我吃住,就這樣而已啊!」她的要求真的不多。

    哇!白吃白住又沒貢獻?唐福不禁瞪大眼。

    小春不好意思的囁嚅道:「嗯……要是不嫌棄小春動作慢,幫忙整理家務、煮煮飯、補補衣裳,小春都會做啦!」

    「太好了、太好了!感謝老天爺開了眼,賜給我小春這個好寶貝兒!」唐福眉開眼笑,雙手合十直向上天道謝。

    「老伯伯,你……你要娶我?」小春驚訝地瞪大圓溜溜的圓眼。不過,嫁給老伯伯大概不必擔心圓房問題吧!

    「當然不是!是我家少爺要娶妻啦!」

    第一章

    聽見女兒要成親了,於婉娘頭也沒抬,仍專心的描繪那張徐娘半老的圓圓臉蛋,雖是開武館維生的,上門學藝的人卻都是衝著她這個又俏又風騷的女老闆而來。

    她不好好打扮門面,未免對不起上門的客人。

    小春跟母親的面孔極為相似,有張福態又討喜的圓臉蛋,只是個性溫和內斂,一點都不像風流債不斷、甩人如家常便飯的娘親。

    「小春,你是知道的,自你老爹外頭有女人被老娘我休了以來,對男人,娘早看開了,已不抱任何希望,也從沒打算跟哪個男人成親。」終於描好細眉,可以跟女兒好好說話。

    「娘自己的生活都自顧不暇了,很難管得到你們姐妹倆,這裡有五十兩銀子,就當娘給你辦嫁妝的,家裡有的,想要就儘管搬去夫家,要是夫家待不下去,就回來吧!反正嫁過一次後,官府就沒理由關人啦!」

    小春苦笑的接過銀子。

    有時候,爹娘太開明也是有壞處的,像她,雖然要成親了,可是對嫁人這事兒,卻半點概念也沒有。

    小兩歲的妹子小冬聽見她要嫁人,明天一早就要跟唐福上唐家當「少奶奶」,直呼不可思議,一直黏著小春問東問西。

    小春卻攤攤手,一副愛莫能助的模樣。「我只知道他姓唐,在朝為官,因為三年前喪母,三年前又喪父,所以,遲至二十四歲都還沒成親。」

    「哇!他比你更厲害,找得到喪期最久的──」

    話還沒說完,小春已曲指敲了下比自己高半顆腦袋妹子的額頭斥責,「人家父母雙亡挺可憐的,你淨在那說風涼話!」

    「還沒過門就幫起姐夫啦!裘紹祖要是知道,一定會嘔死的;姐,你跟他提過成親的事了沒?」

    「還沒。」小春怏快不樂的歎了口氣。

    要不是為了他,她不會拋頭露臉上婚市,尋找一個只要名份的丈夫。

    裘紹祖是二娘的拖油瓶,才十七歲,長得白淨斯文,和她互有愛意,但是,由於老爹跟二娘吵架時,淨說娘親的好話,以至於二娘仇視她們母女三人。

    明知小春不可能籌到一千兩,竟然獅子大開口,要求如此豐厚的嫁妝,才肯點頭讓紹祖娶她。

    爹一向怕老婆,不管是娘或二娘,凡是家裡「小事」一向由女人做主,對於小春和紹祖這檔子事,他雙手一攤,愛莫能助。

    娘和二娘曾經狹路相逢,吵過幾回架後,對兩個年輕人的事兒采三不政策──不聞、不問、不干涉,只要別讓她跟「老妖婆」多牽扯便成。所謂老妖婆,就是二娘咩!

    而紹祖又是個極沒主見的人,只要是二娘不同意的事,他連想都不敢想。

    問他該怎麼辦?他根本答不出話來。

    想了許久,她放棄姑娘的矜持,建議說:「不如我們私奔吧!」

    他竟瞠目結舌,把她當成洪水猛獸,立刻倒退好幾步,說什麼他是讀聖賢書、考中秀才的書生,怎麼可以做出如此不知羞恥的醜事來。

    彷彿當場被狠狠地甩了一個巴掌,小春氣得小腳一跺,立刻奔回家,而他竟然沒來追她!令她再次心碎。

    自那天吵架後,已過了大半月,兩人一直沒再見面,小春賭氣不去找他、想他,卻也無法阻止漸漸逼近的成親期限。

    會想出找個「掛名相公」的念頭,其實是小春對他仍懷有一份期待。

    心想,如果紹祖也能堅持一直不娶,讓二娘拿他沒轍──

    那麼一年後,她休夫,紹祖滿十八,兩人就可以成親,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姐!成親就成親嘛!幹嘛搬家呢?」小冬捨不得和小春分開,由於平時爹娘無暇理會她倆,她們自小相依為命、互相照顧,感情既親密又融洽。

    「管理婚事的媒官說了,不辦喜宴請人吃喜酒不打緊,要是沒住一塊兒,只是掛個名的夫妻,被查到了就得坐牢三個月,並罰銀一百兩。」小春幽幽地歎口氣。

    「又是坐牢、罰錢的,官衙還真能整老百姓呢!」小冬忿忿不平的揮著小拳頭。「我去拆了牢房!」

    「不能怪官衙,就是有人存心不良被查到了,人家才會想出這方法罰人的,像姐姐就是存心不良。」小春是個天性善良、喜歡為別人著想的姑娘,但時勢所逼,不得不這麼做。

    以小冬看來,小春未免太婆婆媽媽,這種個性讓她容易受騙上當,吃了虧還怪是自己不小心。

    「反正啊!要是那姓唐的敢欺負你,你就把他休了,妹妹我再去打他一頓,替姐姐出氣!」小冬是個好武的小姑娘,此刻為了姐姐,拳頭揮得更急、更猛。

    「憑你那三腳貓功夫,不被人打一頓就該偷笑了。」她摸摸小冬的頭,「總之,姐姐謝謝你。」

    說罷,小春忙著打包行囊去也。

    她想,帶些貼身換洗衣物就好,既是當官人家,府裡應該樣樣物件不缺吧?

    不過,相公究竟當哪一號官啊?既是當官的,為何讓唐福穿得那麼寒酸破舊呢?聽他說,他還是「三代」老忠僕呢!

    進門後,第一件事就該先跟相公好好溝通,畢竟下人也是人,不可以苛待的!

    對啦!也該擬一下草稿,謝謝人家願意和她湊合。還有以後互相該盡點什麼義務,也該當面說清楚。

    啊!她是不是該付點伙食膳宿費用給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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