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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 文 / 白桐

    「那就好,那接下來我們應該把話題轉回到主題上了吧?」把交疊在左腳上的右腳放下,官御破一派輕鬆的往沙發內靠去。

    「主題?什麼主題?」官母呆呆的問。

    「婚事。」官御破簡單明瞭地點出。

    「對喔!婚事!」雙手拍了一下,官母迅速把頭轉到望晴苗的方向。「小苗,既然你覺得破不錯,破也對你很好,那為什麼還要交往一年才結婚呢?」剛剛問了一堆話,兜了一圈,結果還是繞到原來的問題上。

    「我和破才交往一個禮拜多而已。」見主題又回到婚事上,望晴苗又微微垂首,明顯有逃避此話題的嫌疑,並且還手足無措地絞著衣服的下襬。

    「所以?」望晴苗對面的三個人睜著期待的雙眼,等待更充分、更有說服性的理由出現。

    「什麼所以?」

    「你和破才交往一個禮拜多這點我們知道,然後呢?還有什麼其他的原因讓你不肯馬上嫁給我哥?像是你父母反對啦、親戚朋友不贊同啦、或是你養的寵物不喜歡破,所以你才不肯那麼早結婚。」官映荷一臉嚴肅的問。

    剛認識小苗時,她就很中意她,老早就想要把她拐來當嫂嫂了,所以她才會設計她,雖然那次計畫失敗,但如今哥哥也把人拐到手了,算是無意間達成她的願望,但是就差這麼一點──

    就差小苗不肯早點嫁給哥哥,所以她一定要好好的遊說一下,讓小苗早點嫁給哥哥。

    嘻嘻,小苗要是能早點嫁給哥哥,以後她做壞事被抓到,就不怕沒人來當擋箭牌了。

    聽著映荷的話,望晴苗一臉怪異。

    她和破才交往一個禮拜多,連父母都不知道她在和破交往,更別談有什麼機會給親戚朋友「發現」他們在交往,所以根本就不會有人反對、不贊同,至於寵物喜不喜歡破?

    她何時養過寵物啦?就算她有養寵物,寵物喜不喜歡破和她會不會和破結婚有什麼關係?映荷舉的例子也太奇怪、太複雜了吧!

    尷尬地對映荷笑了笑,望晴苗擺擺手。「映荷,你別想得太多,我只是不想那麼早結婚而已,什麼父母反對的,根本沒那回事。」

    「不行!」聽完她的話,官父、官母突然迸出這兩個字來。

    「什麼不行?」官映荷和望晴苗不解地問著父母。

    「伯母知道你不想這麼早結婚,但是我們官家人一向敢做敢當,我想我兒子肯定也『欺負』過你了,所以你怎麼可以讓他在外頭逍遙一年呢?你不用擔心,伯母一定會幫你主持公道,我一定會叫他快一點負起責任把你娶回家,讓你名正言順!」揮著握緊的拳頭,望母說得慷慨激昂,那模樣好比一位革命烈士。

    喝!好強的魄力!伯母這副樣子根本不像是在主持公道,反而像是在逼婚!

    抹了抹額上愈發茂盛的冷汗,望晴苗力挽狂瀾,「伯母,我想──」

    伸出手制止望晴苗要說的話,官母塞了杯飲料和一份報紙給她。「你什麼都不用想,只要乖乖地喝水看報紙,給伯母五分鐘,伯母馬上說服他負責任。」

    握住已經塞到手中的杯子和報紙,望晴苗又叫:「不是的!伯母,我不──」

    拍拍望晴苗的手背,官母和藹中帶著慈愛地說:「是的!伯母保證一定會給你名分。」

    「可是──」可是她不要啊!名分等於婚姻,等於沒地位的黃臉婆,這種注定的悲哀好歹給她一年的時間做做心理建設吧!

    握住望晴苗的雙手,官母神色堅定,一副「有我出馬你安心」的表情。

    「沒有可是,你這個媳婦我要定了,以後如果破惹你不高興,伯母一定替你撐腰,你給伯母幾天的時間,讓伯母找一找最近有什麼好日子,日子找到了,我馬上就幫你把婚事辦一辦,不會讓你等太久的。你這幾天在家裡好好待著,等著接我的好消息吧!」語畢,官母也不給她反應的機會,就拉了兒子走到廚房。

    留下表情呆愣灰敗的望晴苗在客廳發呆。

    「我說兒子啊!男子漢大丈夫敢做敢當,既然把人家給吃了,就應該要負起責任,雖然人家說不用那麼早結婚,但是女孩子嘛!總是希望可以早點跟相愛的男人長相廝守,別人家怎麼說你就真的怎麼做,否則像小苗這麼乖巧可愛的女孩很容易被人給搶走的。這種時候你應該拿出男人的魄力和擔當,堅定的表達你想結婚的意願,用你的真情、行動來打動她的心,這樣人家才會肯嫁給你,你知道嗎?」

    「我知道。」倚著門板,官御破好笑地看著客廳裡臉色不怎麼好看的望晴苗,根本沒有仔細聽母親的長篇大論。

    「知道就好,難得你會愛上女孩子,又難得愛上這麼好的女孩,能早點定下來,我和你父親總是比較安心,所以你應該不反對早點結婚吧?像是這個月就結?」搓搓手,官母刺探地問。

    依兒子的個性,他們本來是說只要是女的,隨便兒子選哪一個當老婆都好,他們根本不敢奢望對方會是個合他們心意的好女孩。可今天兒子不僅表明想結婚,而且結婚的對象又是個他們中意的好女孩,機會難得,當然要早點把他們送作堆啦!

    「當然不會。」呵呵,相反的,正中下懷!

    「是嗎?真不反對下個月就結婚?」官母一臉欣喜。

    「不反對,都隨你們的意吧!」擺擺手,官御破便走出廚房。「小苗,我們回去了!」走到客廳,他拉起正被官映荷纏得無法脫身的望晴苗。

    「回去?這麼快?」跟著兒子步到客廳的官母問。

    「嗯,下午我們還有事,想早點回家。」目的既然達成,就沒有再留下來的理由了。

    「這樣子啊!本來想留你們一起吃中飯的,既然你們有事就先走吧!我不耽誤你們了。」年輕人多約會,最好約到床上去,想到這兒,望母一臉好不曖昧。

    「嗯,那我們先走了。」

    陪著兒子和小苗走到門口的官母又出聲提醒:「破,你沒忘記媽媽剛剛跟你說的話吧?」真情和行動!

    「我沒忘。」

    「那就好。」轉過頭,官母看著望晴苗,「那小苗就乖乖地在家裡等伯母的消息,大概這一兩天我就會查好日子。婚禮的事你不用擔心,一切包在伯母的身上,你只要輕鬆地穿上漂亮的婚紗、當個美麗的新娘子就好了。」

    「呵呵呵……」對於官母的話,望晴苗只是尷尬地笑著。

    新娘子?希望伯母只是說說而已,她可不想一年不到,她的身份就從女朋友降級變成黃臉婆,那很划不來的耶!

    「好了,有事你們就早點回去吧!我也得趕快去看看黃歷,挑挑好日子,只剩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有好多事要忙呢!」語畢,官母揮揮手,向他們道別,「再見,路上小心喔!」

    「再見。」

    看著官母走進屋裡的背影,望晴苗愣在門口,扯著官御破的衣袖呆問:「破,你母親剛剛說的該不會都是真的吧?」

    「是啊!」牽著她的手走到車子邊,他體貼的幫她開了車門。

    「那她剛剛是不是有提到什麼『一個月不到』的事,那是指什麼啊?」結婚的事談多了,現在她對於別人說出來的話都特別敏感,尤其是從官母口裡說出來的。

    「唔……關於這點,你『很快』就會知道了。」

    第十章

    「破,我想先到我家拿點東西,你幫我按十五樓。」走進電梯,望晴苗朝著正要按樓層的官御破說道。

    「好,那我跟你一起去吧!」官御破原本放在十六數字上的手指,往下挪了一格。

    「破,你別忘記要幫我跟你母親講婚禮的事喔!」看著電梯門闔上,電梯內只有她和他,她開口叮嚀了這麼一句。

    剛剛從官家回來的路上,望晴苗怎麼想都不對,伯母的樣子一點都不像是開玩笑。

    她才剛開始和破交往耶!兩人的甜蜜生活才正濃呢!她才不要那麼早升級為歐巴桑,更何況世上有哪個女人喜歡提早當黃臉婆的?

    所以她還是堅持原案,交往不滿一年,她絕不進禮堂!

    退到她的身邊,官御破摟住她的腰。「我會說的。」他是會說,但是絕對不會照做。

    「那你要說清楚一點,說我真的不想那麼早結婚,所以請她別忙婚禮的事了。」她再次叮嚀。

    剛剛她原本就想當著伯母的面說清楚了,可是看伯母興奮的樣子,她實在無法堅定地說出自己的意思,只好請破幫忙說說看了。

    「嗯。」他會幫她說,但是他也會跟母親補充他實在很想早一點結婚,請母親幫忙一下,陽奉陰違是他的絕活。

    「你真的要說清楚喔!」她再三叮嚀。

    「我會的。」呵呵,他真的會。

    「那就好,今天真是嚇死我了,想不到你母親真的那麼希望你早點結婚。」拍拍胸口,想到今天伯母逼婚的魄力,她還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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