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幸福花

第24頁 文 / 岑凱倫

    「你的意思是,晚輩的決定不算數?」

    「當然!」

    「可是,史夫人同意女兒和天龍分手,那份解除婚約書,你看過的。」

    「天宏也曾經向我道歉,他既然知錯,又肯悔改,那就算了,我和他做了幾十年朋友,怎可以為一點小事傷和氣。」

    「你自私。你只顧和史家的交情,就不顧天龍的幸福!」

    「我怎麼不顧兒子幸福?天龍是真心愛芝芝的,事實上,芝芝也比翠湖強,別的不說,單說面貌,芝芝就比姓丁的漂亮多了,天龍又不是傻瓜,他會不喜歡美麗的女人?」

    「你看到的都是外表,從這一點,可以證明你也不是一個好人,更不是一個好丈夫。」

    「不管怎樣,我要芝芝做趙家的媳婦。」

    「結婚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所以,我們兩個都不應該作主,還是由天龍自己去決定吧!那是他的婚姻大事。」

    「我擔保天龍一定會要芝芝。」

    「等著瞧吧!他也快回來了……」

    天龍一回家,就被父母拉上房間。

    「天龍,你……」

    「請你們二位不要一起說好不好?吵得我耳朵都聾了!」

    「我先說!」趙家豪搶在前頭:「芝芝刁蠻任性,前些日子,跟你鬧得很不愉快,現在她已經知道錯了,今天史伯伯特地向我道歉,同時,芝芝表示很愛你!」

    「天龍,你答應過不做對不起翠湖的事,」趙夫人叫著:「你可不能沒良心!」

    「芝芝家也好,人漂亮,你們又相愛,你應該和她結婚。」

    「翠湖溫柔賢淑,她才是好妻子。」

    「你們二位的原意都很好,不過我和你們的想法不同。但是,我可以肯定說一句,我絕對不娶芝芝。」

    「為什麼這樣?」趙家蕭很生氣:「我疼了你幾十年,想不到你這樣不孝順。」

    「為人子者,應該孝順父母,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就是這件事,我不能順從你!」

    「好吧!我算少養你這個兒子,你的婚禮,我不會參加。」趙家豪拂袖而行。

    4點鐘,小萍和咪咪進鋪內吃下午茶,只有丁太太一個人在料理鋪面。

    突然,有幾個華衣美麗的女郎進來。丁太太忙著招呼,上前一看,領頭的竟然是史芝芝。

    「史小姐,要買花嗎?」

    「把店子關上了!」芝芝在下命令。

    「那怎麼可以?我們店子是7點鐘休息的。現在才4點。」

    「生意沒做夠?」芝芝抿一下嘴唇:「那還不簡單,我把全部買下來,沒有花,開了店子也沒有用。」

    「我們差不多還有00打花……」

    「別說了,說了老半天。還不是為了錢,我給你5千元,把所有的東西買下來,行了吧?」芝芝把一疊5000元的鈔票放在玻璃櫃面上。

    她帶來的朋友,每人拿了一束花,一片片的把花瓣扯下來。

    「史小姐,你今天光臨小店,到底有什麼指教?」

    「丁太太,你一個人賺錢養3個人,一定很吃力,是嗎?」

    「我丈夫是個畫家,我們共同扶養個女兒,是養個,不是3個。」

    「畫家?什麼畫家?他除了會花錢買這買那,還能賺多少錢,香港人沒有興趣欣賞畫,除非那畫家已經去世。」

    「史小姐,你在暗示些什麼?」

    「我覺得你很偉大。當然也很吃力,賺一角錢很不容易啊!」史芝芝拿出一根香煙掛在唇邊:「想改善生活,所以替女兒找一戶有錢的人家,是不是?」

    「我們並沒有要趙家半分錢。我們也不如你想像中那麼窮,我們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我們喜歡天龍的人,不是他的錢。」

    「但是天龍是我的未婚夫!」

    「你們之間的恩恩怨怨,我不想管。是趙家向我們求婚,是天龍要娶我女兒。」

    「丁太太,你一向很和氣,很容易親近,我想請你幫一個忙,行嗎?」

    「只要我能力辦得到,無所謂!」

    「我送你一筆錢,讓你擴充店舖,我為丁小姐找一個比天龍更有錢的丈夫。我的條件是,只要丁小姐把天龍讓回給我。」

    「嘿!」丁太太冷笑一聲,她說:「史小姐,第一,無功不受祿,我不會要你的錢,況且,我也無意擴充店舖。第二,我一直就喜歡天龍,所以,我決不會叫女兒放棄他,你的好意,我謝了!可惜愛莫能助。」

    「丁太太,你最好考慮一下,我可能會給你00萬!」

    「那麼多?那豈不是等於中了一次頭獎馬票?我本人是心動了,可惜嫁給天龍的不是我,是我的女兒。」

    「你可以命令你的女兒,叫她不要和天龍來往,如果她是個孝順女兒,她一定會聽你的話,否則,她就是不孝!」芝芝用其心理戰術。

    「很抱歉,我這老太婆就是太民主,一向不喜歡管女兒的事。」

    「喂!」芝芝可火了:「你是不肯放棄天龍,要和我們爭到底?」

    「小姐,是我的女兒和天龍結婚。可不是我啊,你怎麼可以把事情拉到我的頭上?」

    「伊芙,把這兒的東西全掉到門外……」

    一陣砰砰砰砰,小蓮和咪咪走出來:「老闆娘,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一群瘋狗!」丁太太毫不動容:「小蓮,你去打電話報警。」

    丁雅圖聽見門鈴聲,由畫室走出來。

    他打開門,看見幾個如花似玉的女孩子。

    「找誰?」

    「丁小姐。」

    「她不在家!」

    「那,我先跟你談談。」

    「你貴姓?」

    「姓史。我來過了。可惜那天沒看見你。」芝芝說:「你能不能讓我們進屋子裡?」

    「進來吧!」

    跟在芝芝後面的伊芙,不屑地自房子四周打量,直至芳姐倒茶出來她才坐下。

    「聽說丁伯伯是個畫家?」

    「塗鴉而已。」

    「有名氣的畫家;他們的畫都很值錢。」

    「我的畫一文不值,因為我沒有名氣。」

    「假如有人替你開一個盛大的畫展,又出錢把你的畫買光,擔包你一展成名。」

    「誰肯幫我這個忙?」

    「我!」

    「你?為什麼?我們根本不相識。」

    「只要你叫丁翠湖把天龍讓回給我,我願意傾全力令你成為一個最有名氣的畫家。」

    「我不能接受你的幫助,不過,我願意勸翠湖退出。」

    「丁伯伯,你肯幫助我,你真好。」芝芝開心得過去抓他的手:「你待我太好了!」

    「別誤會。我不是為了你,只是為了我自己!」丁雅圖輕輕推開她:「我根本不滿意趙家這門親事,我們窮,攀不上。」

    「只要你肯幫忙就好了,就是怕丁小姐不答應。」芝芝問:「她會聽你勸嗎?」

    「我的女兒膽小又怕事,她可沒有你這分勇氣。芳姐,打電話把小姐找回來……」

    半小時後,翠湖回來了,她看見芝芝她們,楞住了!

    「翠湖,」芝芝親親熱熱地拉著她的手:「我常常在背地裡稱讚你,說你最有人情味,最肯幫助人,最大方。」

    翠湖望住她,眼睛裡,露出好幾個問號?

    「你說過不做罪人,不會搶別人的未婚夫,既然如此,我想請你把天龍讓回給我。」

    「史小姐,愛情不是一份禮物,不可以互相轉送,因此,我拒絕你的要求。」

    「拒絕?你是說,非要嫁給天龍不可?」

    「是的!你求我,罵我,打我,用錢收買我,也不能改變我的主意。」翠湖堅決地說;「我非要嫁天龍不可!」

    翠湖的態度,令跟她生活了9年的丁雅圖感到驚異,這不像他怕事的女兒。

    「你搶我的未婚夫,你不覺得可恥?」

    「我並沒有搶你的人,因為,你早已和天龍解除婚約,你和他毫不相干。」翠湖提醒她:「別忘了,我是你和天龍解除婚約的見證人!」

    「你下流,卑鄙,沒教養,」芝芝面色一變,指住她罵:「別以為天鳳母女支持你,你就可以霸佔天龍。天龍根本不愛你!」

    「也許是的!不過,他是一個守信的人,他會和我結婚。」

    「哼!我會把天龍搶回來!」

    「我歡迎公平競爭。」翠湖坐下來,很鎮定:「我提醒你,你只有3天時間,3天後天龍就和我結婚!」

    「你別神氣,你等著瞧,我要你空歡喜一場!」芝芝的手指指著她的鼻尖:「伊芙,我們走!這幢破房子弄污我們的鞋!」

    「沒家教的女孩子!」丁雅圖看看她們的背影搖頭:「翠湖,你令我很意外。」

    意外?是的,世事往往出人意外。

    天龍忙得一團糟,雖然,他已經拒絕和翠湖度蜜月,但是,結婚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他們又是大戶人家,多多少少,他總得提點意見,然後由趙夫人,天鳳,佐治……他們負責辦妥。

    不過天龍的新房,是他親自設計,親自監工,一幾一桌,都由他自己挑選。

    電話鈴響,這是他的私人電話,以往是方便芝芝直接打電話給他,用不著經過女秘書。

    「喂!」他一邊拿電話,一邊繼續檢閱文件:「哪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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