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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匪山十里 文 / 步步修緣

    平安城外不平安,十里匪山化阿難。

    這句話說的是平安城外的十里匪山,令人聞風喪膽,是所有旅人商隊的噩夢,也許正是因為一種樸實的希冀,才將平安城取作平安城,祈禱旅人和商隊,能夠平安出境,到達其他郡縣。

    高山郡,要數這裡的匪最多。同樣,也是一郡之地高手雲集的地方,這裡不乏肉身境的強者。

    平安城,相對於混亂凶殘的十里匪山,已經對得起「平安」二字了,城中肉身境的高手眾多,倒也沒有誰膽敢冒犯眾怒,行兇施暴。

    「少俠,隆封鏢局就在前面不遠了。」隆振山滿面笑容,他親自接引王布衣,希冀將他拉入隆封鏢局中。

    隆振山看得出來,王布衣即便是在換血期中,也是難得的高手,就像是鳳山城的城主馮來鳳,和趙府銀面人的首領趙峰覺,同樣是換血期,但趙峰覺卻不是馮來鳳的對手。

    換做現在的王布衣,二三個趙峰覺,也打不過王布衣。

    王布衣走在繁華的街道上,路旁是桉樹,枝葉茂盛,樹影婆娑,寄托著平安的寓意。

    到處是亭台樓閣,小築水榭,人工河流,單憑論其繁華程度,確實是在整個平安城,也是數一數二的。

    王布衣宛若閒庭信步,在隆振山的導遊下,身旁有婢女牽著馬,他自己腰跨寶劍,手提著酒壺,好不自在。

    「這平安城,可有什麼好酒?」王布衣突然來了興致,扭頭問向隆振山。

    從青雲縣一路而來,王布衣便是如此,收集書籍的同時,興致來了,會上當地的酒家喝酒,然後藥樓等地方也是他必須觀光的地方。

    可惜,高山郡無仙,所以的仙籍仙典少得可憐,更不要說靈器、靈藥等更為珍貴稀少的仙家之物了。

    不過正因為無仙,沒有仙家寶殿,所以武學在高山郡極為盛行,武功秘籍和高超的招式,已經發展的繁榮昌盛。

    本因為王騰龍的告誡,說既要成仙,學武沒用,於是王布衣除去《犀皮牛筋功》等功法中記錄的幾個基本招式外,其餘武功招式一竅不通。

    經過幾次大戰後,王布衣在武學招式上吃了一個暗虧,下定決心要學習高超的武學,所以一路上倒是收穫不小。

    「好酒?」隆振山何等老江湖,他掃眼王布衣手中提的酒壺,心中立即跟明鏡似的,知道了王布衣喜歡喝酒,喜歡喝哪一類的酒。

    「正好,前面有個醉仙居,是整個平安城都聞名的酒家,傳說那裡的美酒可是連仙人都醉倒過。」

    「哦?」聽到美酒,王布衣眼睛頓時一亮,精神來了,「那快帶我去吧,我倒是要品嚐一下,連仙人都醉倒的美酒,是什麼樣的美酒!」

    「好好,醉仙居我熟悉得很,這就帶著少俠去!」隆振山見他和王布衣的關係又近了一分,立即大笑起來,他給旁邊的婢女一個眼神,示意她回去。

    「少爺,奴婢牽著您的寶駒,先回隆封鏢局了。」婢女欠身道。

    「讓它吃飽就行,雖然也不是什麼寶駒良馬,不過跟了我一段時間,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王布衣揮揮手道,不由又多看了隆振山一眼。

    隆振山看似是粗獷的「跑江湖」,卻沒想到心思如此細膩,這樣一來,他倒是真不好拒絕不去隆封鏢局了。

    正如王布衣所說,棕鬃馬倒真不是什麼寶駒,只不過百來兩銀子,遠不及青雲駒。

    不過王布衣一路走來,也沒有發現有外郡甚至外州的良駒寶馬賣,只好騎著棕鬃馬。

    隆振山神色一動,立馬說道:「少俠,平安城有高山郡最大的馬市,像西戎郡的『腳踏青雲』,雷鳴郡的『霹靂雷火』,風靈郡的『風捲殘雲』等良駒寶馬,全部能夠找到,只要有足夠的銀兩。」

    王布衣眼睛愈發的明亮,隆振山說的全是風雷州有數的名馬,若是能夠擁有一兩匹,對於趕路來說,絕對是最佳選擇。

    隆振山察言觀色一番,注意王布衣的表情,繼續說道:「隆封鏢局的府上正好由一匹雷鳴郡的『霹靂雷火』,如果少俠願意」

    「馬市是吧,找時間可以去瞧一瞧,若是有喜歡的,我也要買上二三匹。」王布衣滿不在乎地說道,二三匹名馬寶駒,少說也要十兩黃金,但他眼皮卻眨也不眨。

    一直觀察王布衣的隆振山神色一黯,他知道了王布衣不缺錢財,要拉攏王布衣恐怕沒那麼容易。

    說話間,二人來到了醉仙居。

    醉仙居正好依靠一個湖泊建立,在包廂和樓台水榭中可以欣賞湖光水色,再一邊品嚐美酒,絕對是一樁美事。

    「風景不錯,酒也不錯。」王布衣瞇起了眼睛,這醉仙居的美酒果然名不虛傳,雖然不一定能夠醉倒仙人,但至少讓王布衣認可了。

    「這『虞美人』是個極佳的花釀,採取了至少百種花,釀酒之人有心了。」王布衣舉起白玉翡翠杯,淺啜了一口,細細品嚐道。

    和虎骨酒截然不同,絲絲縷縷的花釀極為柔和,宛若淙淙溪流,淌過心間,絕不像虎骨酒那般,化作一團烈火,燃燒鍛造肌體和筋骨。

    「你能品嚐出來?」隆振山一愣,沒想到王布衣有如此品味。

    一般花釀很難深品,絕非一般人能夠品嚐出來的。即便是隆振山,也是長年累月喝這醉仙居的「虞美人」,才能品嚐一二。

    「對花草比較熟悉。」王布衣笑了笑,他是七尾山的山王,分辨花花草草,對於他來說,根本就是小兒科的事情。

    一場愜意的品酒之後,在醉仙居見到一場鬧劇,有人喝醉酒撒酒瘋。

    因為平安城外就是十里匪山,故此城內也是民風剽悍,這是時有的事情。

    不過,醉仙居能夠在平安城開下去,並且開得不錯,自然有一定的原因,若是沒有背景,早也就被人三天兩頭砸一次,早砸光了。

    「高手!」

    王布衣眼睛一亮,只見一胖一瘦二人身形閃出,輕鬆架起了撒酒瘋的人,不動聲色地抬了出去,這完全是習以為常的事情,甚至酒樓中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彷彿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一般。

    「少俠,你能看出胖瘦二酒仙的修為?」隆振山在一旁驚異的聞道,一般來說,肉身境的境界憑借肉眼是難以分辨的,這和其他幾個大境界截然不同。

    王布衣一眼就看出醉仙居胖瘦二酒仙是高手,自然不是因為他事先知道的原因,應該憑借了一雙火眼金睛,有獨到的識別之處。

    故此,隆振山不由好奇地問了一句。

    「哦?剛才那兩個人自稱胖瘦酒仙?」王布衣訕笑了一句,他們不過是自詡為仙罷了。

    他目光如炬,繼續說道:「你先看那個身材瘦小的酒仙,他皮包骨頭,瘦得可憐,帶上一顆腦袋頂多也就七八十斤重,但他步伐穩健,腳踏實地,給人一種身重千鈞的感覺。」

    隆振山聞言,仔細觀察了一番,神色凝重地點點頭:「沒錯!」

    「像他那樣,典型的是熬骨期的高手,煉髓如霜,骨似精鋼,渾身力道全部壓在了骨頭上,所以看起來瘦,其實也不輕。」

    王布衣目光一轉,望向了另一個高手。

    「再看身材魁梧的酒仙,天生是大骨架,並非是胖,體重少說也有二百五十斤,但他走起路來,和瘦酒仙截然相反,身輕如燕,甚至步伐落在地上,連一點塵埃都沒有揚起,你看是不是。」

    隆振山一愣,疑惑看去,瞳孔驟然一縮,胖酒仙的步伐輕的跟鴻毛似的,甚至一點灰塵都沒有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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