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 一百年也不許變 文 / 步步修緣
秋日的時光裡,兩顆玲瓏剔透的心,在橙紅的水光瀲灩中搖擺,忽遠忽近。
「走吧,難得來一次,我帶你轉轉鳳山城,最近鳳山城又有新奇的東西了。」李秀兒活脫而靈動,宛若一隻小紅雀,在王布衣耳邊嘰嘰喳喳,蹦蹦跳跳,沒有一刻消停。
「咦,等一下。」李秀兒突然定住,拉住了王布衣。
「怎麼了?」
「你這樣披著頭髮,就像女生一樣,不行,要紮起來。」李秀兒一臉認真,她蹦跳著,繞到王布衣的身後,纖細的手指穿過王布衣的頭髮,將中間輕輕一攏。
「你幹嘛?不會要把我扎辮子吧?」王布衣有些發愣。
仙界有這麼一句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害,孝之始也」,山村裡如同中國古代,不流行剪頭髮。
再者,仙界沒有理髮師,王布衣也就順其自然將頭髮養起來了。
「扎個馬尾怎麼樣?」李秀兒自顧自的思考起來,眼睛眨啊眨,仔細琢磨著,要幫王布衣扎個什麼辮子。
王布衣哭笑不得,李秀兒完全把他給忽視了,不爭取本人同意了。
最後李秀兒還是給王布衣定了一個馬尾辮,抽出紅色連衣裙上的一條紅色緞帶,將王布衣的長髮繫了起來。
「嗯,這下好看多了,不是那麼醜了。」李秀兒摸著光滑的小下巴,很滿意自己的成果。
「你把我的頭髮怎麼樣了啊,我也看不到!」王布衣感覺頭後面的馬尾一甩一甩的,第一次有些不適應,感覺後腦勺涼颼颼的。
他有種衝動,想要將寒水劍拔出來,映照瞧瞧,看李秀兒到底將他的頭髮紮成什麼樣了。
「很好看,放心吧。」李秀兒拍了拍鼓鼓的小胸脯,向王布衣保證到。
「馬尾就馬尾吧。」王布衣點點頭,認同了李秀兒的做法。
城道上,一群小孩在互相追趕,傳出一陣陣天真無邪的笑聲。
有一首童謠,隨著風,伴著水,翻過城池,吹到了山的另一邊:
「金鉤鉤,金鉤鉤,銀鉤鉤,說話要算數,不然是小狗。金鉤鉤,銀鉤鉤,說話要算數,請你伸出小手手。一二三,勾呀勾呀勾三勾!」
王布衣笑了,一群天真爛漫的孩子,勾起了他的童年,沒有電腦,沒有平板,也沒有高科技的玩具,令人沉迷的遊戲。
拍卡片,堆泥巴,過家家是他最喜歡玩的遊戲。
「我們也勾勾手吧。」李秀兒爛漫的笑了,純真的美。
「啊?」王布衣張了張嘴。
「拉勾勾,你出手,我出手,小拇指頭拉勾勾。拉勾勾,拉勾勾,咱們都是好朋友。」
幾個小孩互相追趕著,圍繞著王布衣和李秀兒唱了起來。
他們大聲歡笑,銀鈴兒般的笑聲迴盪整個山城。
「拉勾。」李秀兒伸出了小拇指。
「好!」王布衣也伸出手來,小拇指繞過李秀兒的小拇指,勾在了一起。
「手指歌,兩個拇指彎彎腰,點點頭。兩個食指變公雞,鬥一鬥。兩個小拇指鉤一鉤,做朋友。兩個手掌碰一碰,拍拍手。」
幾個小孩手拉手,圍繞著王布衣二人轉圈圈。
「拉鉤。」
「上吊。」
王布衣和李秀兒相視一眼。
兩個小拇指,相互勾了勾。
「一百年,不許變!」
最後一句,二人一起喊了出來,他們一起大笑起來。
「一百年也不許變!」
「嗯!說好了,一百年也不許變!」
兩人約定好了,縱然滄海桑田一百年,他們也不變。
「等等,還要蓋章呢。」李秀兒急忙說道。
「蓋章?」
「對,就是大拇指對大拇指,印到一起。」李秀兒道。
「這樣啊,也好。」王布衣瞭解後,豎起大拇指,看了李秀兒一眼。
兩人的大拇指都豎了起來,慢慢靠近,然後印在了一起。
「新年到,新年到,新年到,提花燈,看花炮。小娃娃,長一歲,走路不用媽媽抱。」孩子們你追我趕,笑著跑開了。
「我們小時候也是這樣。」王布衣靦腆一笑,回憶起他小時候。
「那時候你很傻。」李秀兒道。
「傻?」
王布衣樂呵了,若不是神魂堵塞,心竅未開,他也不會被人說是傻子。
不過傻人有傻福,就是傻,王布衣七歲的時候,還傻乎乎地騙了一個小媳婦,也就是眼前的李秀兒。
只是當年的總角之言,兩人誰心中又當真,誰還又記得。
此時,角落裡,一雙陰毒的眼睛閃爍著煞氣。
「公子」書僮在一旁,心驚膽戰。
「公子憋得越厲害,爆發得也就越厲害。他看見李秀兒跟另外一個人秀恩愛了那麼長時間,估計快要瘋掉。」書僮心底膽寒,「等下可能要死人了。」
自家公子怎樣的脾性,書僮太瞭解了。可就是因為太瞭解了,所以書僮就越知道他家公子的可怕之處。
「準備好了嗎?」張公子目光一瞥,如同毒蛇的目光斜睨。
「准、準備好了。」書僮連忙答道。
「好,那我們就看一場好戲吧,不用我出馬了。」張公子冷笑幾聲,再次望去。
「快看,到了。」李秀兒拉著王布衣,歡快地如同一隻小白靈。
「嗯,終於轉到目的地了,讓我看看,到底是什麼驚喜。」王布衣點點頭,望了過去。
那是一個不大的店舖,賣冰糖葫蘆的。
「怎麼樣,吃驚了吧,冰糖葫蘆,有冰糖蘋果,冰糖橘子,各種類型的冰糖葫蘆。」李秀兒下巴一抬,驕傲的說道。
「我當時可是嚇了一大跳呢,原來城裡面有這麼多種類的冰糖葫蘆。」李秀兒補充一句,生怕王布衣會不好意思。
「我也嚇了一跳,原來冰糖葫蘆除了山楂的,還有別的類型。」王布衣笑了起來,故作一聲驚訝。
「怎麼樣,厲害吧。」李秀兒雙手叉腰,傲嬌起來,「布衣你要吃什麼,我請你。」
李秀兒說的很大氣,一臉得意洋洋的,兩條眉毛都豎了起來。
「那就山楂的吧。」王布衣選了一下,挑了一個最便宜的。
「山楂?」李秀兒皺了皺眉頭,「你不是不喜歡吃山楂的嗎?」
「是嗎?」王布衣驚詫,這才想起來。
四年前,王布衣在的開春祭上,請過李秀兒吃冰糖葫蘆,當時他將自己的冰糖葫蘆讓給了李秀兒,就是用的這個理由。
「四年過去了,你還記得。」王布衣驚訝這個,他隨意找的理由,自己都不記得了。
「吃這個蘋果的吧,你應該會喜歡。」李秀兒點了點一個蘋果的冰糖葫蘆,紅彤彤的蘋果表面,塗上了一層淡金色的蜜汁兒,誘人極了。
蘋果冰糖葫蘆個頭也是最大的,比拳頭還大,抵兩串兒山楂的冰糖葫蘆。
當然,蘋果冰糖葫蘆的價格也是最貴的,要十五文銅錢。
「小姑娘,你好眼力,這蘋果冰糖葫蘆,是我這個店舖賣得最好的。」賣冰糖葫蘆的人笑著說道。
「那麼大,我吃不下。」王布衣瞟了一眼價格,搖了搖頭。
「那吃這個橘子的。」李秀兒道。
橘子冰糖葫蘆既好看又好吃,月牙兒的橙黃色的橘子瓣,依次串成了一串,表面同樣塗了一層淡金色的蜜汁。
橘子的冰糖葫蘆,也要十二文錢。
王布衣想了一下,點了點頭,就要橘子的冰糖葫蘆。
其實哪個冰糖葫蘆都無所謂,王布衣考慮到李秀兒的家境,獨自一個人在鳳城生活不容易,同樣孤家寡人的李美玲也很困難,能給李秀兒節省點,就給她節省點。
「那就一個山楂的冰糖葫蘆,一個橘子的冰糖葫蘆。」李秀兒揚起小臉,給賣冰糖葫蘆的人說道。
她從樸素的小錢袋中摸出二十文錢,遞了過去。
「好勒,小姑娘拿好。」賣冰糖葫蘆的人吆喝一聲,用油紙將兩串冰糖葫蘆包好,遞給李秀兒。
李秀兒準備接的時候,旁邊突然閃出一個黑影,將冰糖葫蘆撞到了地上。
那是一個壯漢,手臂比王布衣的大腿還要粗。
他對著李秀兒咧開大嘴,譏笑道:「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說著,壯漢踏出一隻大腳丫,光禿禿的,沒有穿鞋,直接踩在油紙上碾動。
「你」王布衣的眼睛微瞇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