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意外發現 文 / 紫野
城北麻石路的罅縫裡,積聚著骯髒的污水,昏黃的路燈剪出樓房和樹木的輪廓,麻石路的盡頭一個男人像死狗一樣的睡著。那些花花綠綠的廣告畫,香煙,酒杯,治療花柳病的廣告牌上都印有一個嘴唇腥紅,搔首弄姿的半裸女人。這就是千奇百怪,亂七八糟的城市,人們像蚊蟲蒼蠅一樣彙集到這裡,都想在這魚龍混雜的地方,挖掘金錢,尋找寶藏,跑到紙醉金迷的歌舞廳,獵取放蕩妖冶的女人。
高梵飛越而過,在海邊的碼頭,人影綽綽,一些夜行船隻停在岸邊,那些人在上上下下搬運貨物。高梵飛旋了一圈,並沒有發現可疑的跡象,時間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已經過了一個多小時,採花賊此刻會在什麼地方呢?
高梵繞城半周,不見採花賊的蹤跡,他心裡不免有些著急。難道是他判斷失誤?還是採花賊改變了策略?從採花賊作案的路線來看,他幾乎都是在偏僻,黑暗的地方下手。
又飛行一圈,高梵不知不覺來到晨風旅館的上空,他的心裡湧進一絲暖意,不由的想起剛來到濱島,住進這個小旅館的情形。此時,肖依蘭柔美的面容閃現在他腦海。他緩緩落下,悄悄走到肖依蘭住的房間。
黑暗中,肖依蘭的窗戶簾帷緊閉,從裡面透出淡淡的燈光。高梵心裡頓感驚奇,此時正是二更天,肖依蘭的房間為什麼還亮著燈?難道是她睡覺前忘記關了?高梵靠近窗戶,突然聽的裡面有隱隱的說話聲,高梵心裡又是一緊,但他不敢造次,十多天不見,如果肖依蘭有了男朋友,此刻正在密會,也說不定。
雖有這種可能,高梵仍不放心,他趴近窗台細聽,是一個男人的聲音。
「我知道你是小姐,但小姐的命也有好有壞,事已至此,你哭也沒有用了,我已經點了你的啞穴,但這不礙我們**交歡。看你淚光盈盈,真是可憐唏唏,你是小姐,我是賊,是老天把我們拴在了一起,一切都是天數。」
此刻,呆在肖依蘭房間裡的男人正是採花賊,他白天在街道上偶然碰見肖依蘭,便被她的美貌吸引住,應該說,他此前姦殺的七個少女,沒有一個能比得上肖依蘭。在大街上,採花賊身穿考究的西裝,儼然像個紳士,他尾隨肖依蘭來到晨風旅館,察看了地形,然後轉身離去。
深夜兩點整,採花賊身穿夜行衣,潛入晨風旅館,撬開了肖依蘭的窗戶,他翻入室內,用手電照照正在熟睡的肖依蘭,臉上露出一絲獰笑。
採花賊掀開被子,啪啪兩下,點了肖依蘭的穴道,然後慢慢地解開肖依蘭的襯衣紐扣,兩團**像皮球一樣彈了出來,採花賊忍不住揉搓一下,驚醒了睡夢中的肖依蘭。然而肖依蘭被點中穴道,無法動彈,也不能叫出聲,她睜著驚恐的眼睛看著採花賊。
「別怕,小可愛,我是讓你快活的男神。」採花賊說著話,把肖依蘭的上衣褪去,手指一勾,又慢慢把薄薄的內內勾開,肖依蘭已**裸的呈現在他眼前。
真是個尤物啊。採花賊一邊欣賞,一邊脫掉自己的衣物,剎時間,變得的一絲不掛。採花賊就像一顆剝了殼的熟雞蛋,白亮白亮,一身健肉,腿間的陽根巨大無比。
採花賊並不著急,他坐在床邊先盡情的觀賞,這是他實施姦殺的第一步,他還有第二步,向對方講述他不幸的遭遇,似乎想告訴受害人,他所做的一切不是他的過錯。
採花賊緩緩的說起來:
女人長的漂亮,本來是件好事,哪個男人不喜歡漂亮的女人?但女人長的太漂亮,既遭人喜歡又遭嫉妒,更讓有權有勢的男人垂涎三尺,漂亮的女人把持不住,往往就會投入這種男人的懷抱,或做情人,或被包養,過上榮華富貴的生活,這是女人的天性,試問又有哪個女人不貪圖享受呢?
我十八的歲的時候,認識一個漂亮的女人,她美若天仙,性格柔軟,天性活潑,我們相親相愛,她喜歡打扮,我吃苦受累掙錢,也要給她買漂亮的衣服,買貴重的化妝品。有一次,她說要到省城上女子大學,學費路費都不夠,我跑到碼頭連續扛了幾天大包,累吐了血,掙夠了她需要的盤纏。
誰知她一去不回頭,過了兩年杳無音訊,我放下不下,跑到省城看她,一到學校,人家說她只上了一年學就不上了。
我問她去哪裡了,學校也不知道,她是突然退學的。我心裡著急,她沒回家,也不在學校,那能去哪裡,不會遭遇什麼不測吧?這樣一想,心裡更急,滿省城亂找,一連半個月,仍不見蹤影,我身上的錢用光了,就在路邊討點冷飯吃,晚上睡在橋洞裡,白天仍不停的尋找,我似乎有種預感,她就在省城,就在我的身邊。
有一天,我從百鳳凰歌舞廳門口經過,猛然看見一個熟悉的面容,那不是她嗎?我急忙跑上去喊她的名字。她回頭看我一眼,眼睛似乎閃了一下,但馬上熄滅了,變成了一汪冷水。我仔細一看,她穿的雍容華貴,手臂挽在一個豬油光亮的胖子的胳膊上。
「你認識這個乞丐?」那豬臉胖子驚奇的問。
她搖搖頭,一聲浪笑,「親愛的,我怎麼會認識乞丐呢。」
我當時眼前一黑,心中燃起怒火,破口大罵。那胖子是省城的一個什麼局長,後面跟著幾個手下,胖子一歪頭,幾個手下上來一頓拳腳,把我打昏在地。
天黑以後,我才慢慢醒過來,我踉踉蹌蹌走到海邊,內心萬分悲痛,想想自己心愛的人,把我當成一個陌生的乞丐,
又感到萬念俱灰,不如投海死了算啦。
這個念頭一閃現,我自己也嚇了一跳,仔細一想,我不能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我要向她問個清楚。
第二天,我又到百鳳凰歌舞廳門口,躲在一個角落等著她,可一連幾天,不見她來百鳳凰,我白天等夜晚等,下雨等颳風等,終於讓我等到了。那天她一個人從黃包車上下來,一扭一扭的想進歌舞廳,被我上前攔住了。
「你不認識我這個乞丐嗎?」我氣憤的問。
她的神色略帶驚慌,但很快就鎮靜下來,從小皮包裡掏出一沓子錢塞給我,冷冷的說,「你快走吧,這些錢夠我還你的情了吧。」
我把那沓子錢隨手一扔,都是,引來不少乞丐哄搶。我憤恨的說,「這些錢算什麼,算狗屎,我不會放過你的,咱們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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