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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 你是小倩,我卻不是寧采臣 文 / 娘娘讓大王跪下

    地上的那兩個人不知道什麼時候也站了起來,正在拍打著身上的土。

    小明看著他們這種狼狽的樣子,問,「用不用去醫院看一下?」

    三個人都是擺著手說不用。

    小明見狀也沒有勉強他們,搖了搖手中剛從那四個人身上收過來的錢,問:「晚上有事麼,找個地方吃一頓?」

    然後扭頭對著不知道什麼時候跟過來的菁菁說道,「就知道你會過來,我有這麼不讓你放心麼?你回家跟我媽說今晚晚點回去。」

    李恆也就是小明在八一小學的幾個球友之一的李大壯,認出了菁菁,對著菁菁笑了一下。

    菁菁本來是跟在小明的後面跟著進了胡同,小明雖然說得是讓她先走,但是不跟過來看一眼,又怎麼會放心。看到小明幾套動作,把這三個人給打倒在地上,又是老同學李大壯,也就點點頭對著李大壯笑了笑回家給小明向賈怡妍圓謊去了。

    李大壯帶著小明去的是一家叫老黑的燒烤店。

    落座後,先叫了一提啤酒,李大壯問小明能喝麼,小明點了點頭說可以。

    於是四個人舉了杯子,乾了一杯。然後互相介紹了一下自己,主要是賈政和孟令介紹自己的身份,小明的身份則是由李大壯介紹的。這時小明才知道原來賈政和孟令也是八一小學畢業的,現在和李大壯一樣都是在第三中學上。

    隨著幾杯酒下肚,大家打開了話匣子。小明才瞭解到了這兩年自己走後發生的故事。

    自己走後,姬亮也再沒有在學校裡出現過,好像是跟著她媽媽去了外地,這件事情小明是知道的,賈葉明沒有也不屑對姬亮還有他媽媽怎麼樣,反而是讓他們拿了點錢,去了外地。

    而楊素素,最後也沒有和劉明在一起,或者說劉明根本就比沒有追到楊素素。一次**節,劉明在學校裡面點了九十九根蠟燭,準備做最後一次努力,結果還是被楊素素好言拒絕了,說兩個人實在是不合適。然後劉明就辭掉了這個工作,好像是去做健身教練去了。楊素素好像也一直是單身,不過李大壯說經常見她去市一中,好像是有同學在這。

    至於那個全市小學生足球聯賽,李大壯的說法是小明一走,足球隊就不行了。但是小明自己心裡清楚,自己當時不走,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畢竟有不少的小學已經有了一些體育特長生,八一小學的整體水平跟他們相比要差的很遠。

    小明一直沒有問關於今天事情的起因,但是李大壯覺得自己有必要跟小明解釋一下。就大口喝了一杯啤酒。講起了自己這幾年的故事:

    也就是在三年級結束,四年級剛開始的時候,江和區忽然多了許多的小混混,四處閒逛著,經常在一些學校門口聚集著,在不少學校裡面收學生混混做小弟跟著他們,甚至連小學都不放過。李大壯說好像是有好多大黑幫倒了,他們才流浪了出來。其實這件事情說起來其實跟小明有著很大的聯繫,江和區所有的**勢力在那一夜基本上全部被拔了起來,整個四分五裂,於是才有了這麼多新興勢力、小團伙出現。

    而李大壯在三年級期末考試結束後,就已經確定了自己根本不是讀書的料,於是就經常翹課踢球玩,他父母也不怎麼管他了,李大壯每天的日子過得很是瀟灑,但卻總覺得沒有刺激感。

    直到一天放學的時候,他看見校門口有一堆混混在那裡,頭髮大部分都是黃色的,李大壯看了一眼就準備往家走,這時突然過來兩個穿著校服的學生,摟著他的脖子說:「小子看著挺壯的,幾年幾班的?」

    李大壯從他們的校服還有身高體型來看,應該是初二的,就告訴他們自己是八一小學四年級的。其中一個人說:四年級就長這麼壯,不錯不錯。然後他們就拽著李大壯,往混混聚堆的方向走。走到那的時候,李大壯才看見裡面不少都是和他一樣的八一小學的學生。

    估計是看到人差不多了,混混中有一個黃毛混混叼著煙,撇著嘴問他們:你們苗子都不錯,挺壯的,有多少人不喜歡學習的,想跟著我大眼吃香的喝辣的。

    被拉過來的學生,一聽說是去混,大都面色猶豫,有個膽子大的搖著頭小聲說大眼哥我們還要學習,不混。那個黃毛混混聽到後既不生氣,也不逼迫,反而是拍著那個人的肩膀說,「好孩子,好好學習,趕快走吧」,其他人一看這情況,也都紛紛說自己要學習,黃毛混混便都放他們走了。

    最後,只剩下李大壯還有一個看起來有些瘦弱的男孩。

    那個瘦弱的男孩,看著黃毛混混,既不說跟著混,也不說去學習不混,反而問道。「大哥,跟著你混能掙錢麼?」

    叫大眼的黃毛混混聽到之後,哈哈一笑,把煙一扔,說:「當然能,你不看有這麼多的兄弟跟著我的麼,有我大眼一口,就少不了你們吃的。」

    那個瘦弱的男孩,就是孟令,聽到之後,堅定的點了點頭,說:「行,大眼哥,我跟著你。」

    李大壯沒有問任何問題,就說自己看到書就煩,也想跟著混。

    大眼看到李大壯跟初中生比起來也不遜色的身體,點了點頭,然後拍了拍他們兩個人,說,好。

    隨後,李大壯和孟令的任務就是在大眼帶人出去的時候,在他罩著的遊戲廳、網吧裡面看著,有時候也會去其他地方憑藉著年齡小打探消息。大眼確實沒有虧待他們,每月都會有分紅,足夠吃飯的了。後來在五年級的時候,又有賈政加了進來,隨著相處的時間增長,三個人關係也是越來越好,就結了拜,認李大壯做大哥。

    漸漸地,李大壯在八一小學裡面有了不大不小的名氣,再加上李大壯從不欺負同校的學生,所以名聲越來越響,儼然成了八一小學的大哥,身邊的小弟也越來越多,但是真正的核心圈子還是孟令、賈政。

    其中,有一個姑娘從四年級時就開始在夏天每天給李大壯買一個5角錢的藍色塑料包裝的汽水味的冰凍飲料,又經常給李大壯寫情書,說喜歡李大壯。這樣過了一段時間,李大壯看她長的還真不賴,名字也挺好聽,叫做小倩,學習成績還行,雖然納悶她怎麼就相中了自己,但是也和她好上了。

    後來李大壯才知道,小倩是喜歡看他打架,覺得他打架時候的樣子特別帥。

    但是,因為打架帥的這種懵懂的感情從一開始就注定不會長遠。

    小倩家裡有錢,自己學習也很好,沒上小學六年級,然後小升初分差了一點到市一中,找了點關係,還是到了市一中。而李大壯,妥妥的收拾東西進了有混混的搖籃之稱的市三中。小倩在畢業的暑假,流著淚對這李大壯說了分手,說自己想清楚了,和李大壯不適合,覺得李大壯不夠成熟。感謝他的陪伴,自己初中要好好學習了。

    李大壯當時沒感覺,回去之後,越想越覺得心裡難受,就像有什麼東西在心裡割著自己。

    這個時候李大壯才發現原來自己竟然在這兩年裡深深地喜歡上了這個眼睛大大的曾經說自己打架帥的姑娘。

    隨後就是吳白的插入這種老劇情了,李大壯沒有心情講了,小明也就沒有問,只是一杯接著一杯陪著他們喝酒。心裡面則是在想那個吳白所說的小倩已經跟了他,看來也不是真的。

    最後,小明忽然想起了什麼似得,問了一句,那你現在在外面混,有什麼掙錢的方法麼?

    李大壯先是一愣,隨後想起小明的身手,眼睛裡瀰漫起了喜意,大著舌頭說,有,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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