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週末作|劍 殤 文 / 青二十七
1.
我叫胡不敗,用劍。
劍是青萍,薄薄的一片青銅,只一尺半。
「好劍。」夾著一團冷風,點點寒光破繭而出,凌厲、花俏,已得鳳棲劍法精粹,可惜我非當日我,若非剛才一聲「好劍」是女子聲音,我定讓這偷襲之人死無葬身之地。
我將青萍劍一擺,使出自創的三十二路劍法中第一式,對方卻突又收勢。
「好劍法。」
四周靜謐,唯此三字在耳邊轟響,雖然已知來者,仍忍不住問,是誰?
「我,何不語。」
師妹!三年來我夢繞魂牽的師妹!
「明天你真要和不惑決鬥?」
「當然。我三年前下山就是為了明天一戰。」
「你又何苦?」
「我是不憤。劉不惑憑什麼?就因為他是鳳棲山莊的少莊主?不語,我要你。」
何不語在黑暗中幽幽的笑了,「我知道,但他是我丈夫。你……能不能不和他決鬥,能不能不……殺他?」
「不能。因為你,也因為我自己。江湖上響噹噹的胡不敗,豈能下了戰書而不往?」
何不語又一笑,那是她慣常的帶點頑皮的笑,「庶青萍結綠,長價於薛卞之門。你果然是識劍的人。----借我看看它,好麼?」
我心裡一熱,竟抵抗不了她的溫言軟語,奉上寶劍。
她耍了個劍花,直向我刺來,我雙指一夾,夾住劍尖。這是當年我們喂招時喂熟的套路,不想她還記得。
「真是好劍。」何不語明媚地笑著。她如水蔥一樣的手指輕輕撫過劍身,過了一會才把劍還我,「我去了,你保重。」
我目送她遠走,暗下決心,一定要從劉不惑手中把她奪回。
2.
第二日我一直控制著決鬥的節奏。劉不惑的鳳棲劍法精進不少,但他意識不到,鳳棲劍法根本是垃圾!我本可以在二十招內擊敗他,但為了讓何不語看清我遠比他優秀,我打算在第一百招的時候殺他。
第九十七招,意外出現了。
青萍劍斷!我在驚怒中不假思索地把斷劍捅入他的胸膛。
何不語一聲慘叫,撲上來摟住了她的丈夫。
「我……我知道師兄一直深愛不語……我死……死了之後,就請師兄……不語她……喜歡雛菊……喜歡……吃蓮子……羹……」
何不語淚水肆虐,她大聲說,「你胡說什麼!……如果我要跟他,我又何必用劍殤毀他寶劍!我只恨昨夜殺不了他!」
原來……原來她昨夜的偷襲是真的;觸摸青萍,是為了在劍上抹「劍殤」,那種專門對付青銅的腐蝕劑。
何不語把斷下的另半截青萍以最優雅的姿勢刺進自己體內。她微笑著,臉上閃著聖潔的光芒,彷彿不是去死,而是走向另一個沒有劍,也沒有殤的世界。
3.
「胡不敗你站住!」女子的艷光裡掠過一層淚影。
站住?我為什麼要站住?手握半截青萍,我不知走了多久。
唰!她的劍出鞘。「你看你成了什麼樣子?我認識的胡不敗到哪去了?你對得住手中的青萍嗎!」
青萍?我木然一笑,「以前,我用青萍殺人、揚名立萬,你知道我現在用它做什麼?」
她一愣,「做什麼?」
「剃鬚。」我冷冷一笑,丟下她。
「胡不敗你會後悔的!胡不敗我會殺了你!她衝著我的背影大叫。」
殺了我?我只恨她的本事還不能夠殺我。
青萍劍上還有劉不惑的氣息。我不知道我是恨他這個人,還是恨他得到了不語,或者,我根本恨的是我自己?
夕陽如血,一點一點往下沉去。
我知道她在跟著我,我也知道她為什麼跟著我。
4.
劍氣!
真的有人要殺我;但不會是她。她沒有這麼深的功力。
我不動。來吧,替我殺了我。
來人一猶豫。若是我,也會遲疑。我絕不會殺一個不做任何抵抗的人,哪怕他是我處心積慮想殺的對手。
變化總是在一瞬:她替我出手了!
我可以不理她,卻不能不救她。
變化總是在一瞬:她向我出手了!就在我救她的同時。
我的劍比我的腦子更快。我閃、避,全憑本能、求生的本能:原來我還沒有想像中的想死。
變化總是在一瞬:她突然倒轉劍尖,刺向自己。
「肖融雪!」我抱住她的身軀,卻已無法救她。
「你,你還記得我的名字!」她笑了,臉很紅。
「我記得。」可我不知她這麼做是為了什麼。
「親我一下吧。」她望著我,身子熱得像火,令我不忍拒絕。
巧舌如簧。她像是要讓我享盡她臨死前的溫柔。
苦!某種液體從她的口過到我嘴裡。
「哈哈,哈哈!」她一把推開我,笑得喘不過氣來,那是最後的瘋狂。
「我說過,我說過我會殺了你的!」
我冷冷的瞧著她,清晰地感到死亡的迫近。
「我不要你這樣!」她突然哭了,在極度的興奮中,她的語言變得異常流暢。「這不是我心裡的胡不敗!我寧可殺了你,也不能讓我的心就此爛死。我知道你不愛我,可我絕不要見到沒有心的胡不敗!……我要和你……和你死在一起……那多好,多好啊……」
她的聲音模糊起來。我只能看到她一張一翕的櫻唇,像一朵紅潤的花。我慢慢慢慢的,沉入那甜蜜的黑夢裡:不語,我來了。
——————————寫於200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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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文夾子翻到這文,一時技癢,貼出來給大家看看。
同式微的《紅綠燈》一樣,這短文裡的橋段,被我不斷地拆分,運用在不同的故事裡。
看出了麼?柔和娜的毒吻,曾經在這個故事裡。不過,這是個例外,是先有柔和娜,才有的肖融雪。至於柔和娜已非當年的柔和娜,又是另一條線裡的回憶了。等逃婚記寫完,我好好地同你們說說逃婚記的原型、那個二十年前的故事模板吧。
在那個超長未寫完的故事與《遺事錄》之間,我寫的大多都是短文。殺伐果決,都在短短的篇幅裡。即便是長文,也都是很小很小的故事鋪陳下去,主角像是個串場的,被配角們搶光了華彩。
大約不能算什麼好事。但,就這樣吧∼
青二十七。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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