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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年初一,逛廟會(中) 文 / 一個小橙

    我緊貼著郝仁,生怕一個不小心就被那些橫衝直裝的小毛頭給衝散了,一面又盯著郝仁前面,絕對不允許任何插隊情況出現,開玩笑,現在這樣排隊都是人間疾苦了,更別說什麼插隊,不能忍,絕對不能忍。

    最後的挪動速度基本上是一步,怎麼解釋,就是前面挪一步,後面就跟著挪一步,妄想走?我就只能呵呵以呵呵。

    隊伍太長,腳好疼,好在郝仁比我高,我把腦袋歪在他的肩膀上,一面防止來自隊伍外的人群的進攻,一面讓郝仁這個提議出來受苦的罪魁禍首受到懲罰,哼,你活該。

    郝仁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索性伸出一隻手反攔著我的腰,以便我能更好地施力,真是喪心病狂。

    好不容易走到了門口,卻要被堅持一個人一個人放入的警察叔叔拆成兩個分批次放入,抗議無效,最終還是決定配合警察叔叔工作,郝仁先進去,然後在後面等我,我皺著眉頭等在原地,不開心,郝仁走了,借力的地方都沒有,難道要我去靠著警察叔叔麼?

    話說警察叔叔是不是有仇視心理啊,今天站崗,不能和親愛的團聚,所以但凡是看到成雙入隊的就不舒服,一定腰拆散作數?(這裡只是普通的抱怨哈,不是說警察叔叔都有這麼邪惡的心理,警察叔叔才不會呢。)我在無數次以「憂傷以終老」的眼神注視過警察叔叔之後,終於獲得首肯,能夠進入場子。

    一進去,我就在人群的推推攘攘中尋找郝仁的身影,推過來,扔過去,饒是我這種彪型大漢也是受不住的好嗎?我此時,只期盼有一個英雄,穿著七彩霓裳而來,劈開要人命的人群,說他來帶我回家。我一定跟他走,然後跟郝仁離婚。

    尋覓無果,我去掏口袋裡的手機,然後……沒有然後,因為我的手機掉了,確切地說,應該是被偷了,方纔還在,到底是哪家小賊為了偷個只值百把塊錢,還不一定能不能賣出去的二手手機,掏個幾百塊錢的門票?不是腦袋被門夾了就是被門夾了,我還能說什麼呢?

    手機沒了,這就意味著我短時間內是找不到郝仁了,他不算高,不可能在人群裡高出一個腦袋,不好找,我……我除了佔地面積大了一點,也沒什麼區別。

    郝仁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或者他壓根就沒有走遠,關鍵是,我現在的所有活動都不是以我的意願為指引,我大多數時候都是被迫地被某個人推著,甚至是踢著往前面走,要多悲哀有多悲哀。

    我實在不願意,又不得不高聲叫郝仁的名字,引來許多注視,推我的人的動作也停止了。我顧不上,或者說,這樣也好,反正過了今天,誰也不會認識我,丟臉就丟臉吧,總比丟了人強。

    我保持這種狀態,直到落入一個懷抱。我猛地抬頭去看,發現了郝仁那張處事不驚的臉,此時仍然是掛著笑意,絲毫沒有擔心的神色,我不知道他是有十足十的把握絕對能夠找到我,還是說其實我掉了也是無所謂的?算了,這個時候還矯情什麼,年初一,想這些多不吉利。

    我拽著郝仁的衣服,有意地在他的衣服上抓出一堆皺褶,然後扯平,再抓出一堆皺子,然後繼續扯平,循環往復,再往深處走,基本上就沒什麼人了,三三兩兩的人,我和郝仁改抱為牽,分得不開。

    「告訴你一個悲傷的消息,我手機掉了。」郝仁凝了我一眼,然後默默地捏了捏我的手,歎了口氣,頓了頓,才又說:「剛剛有個女的打電話給我,說你被綁架了,讓我去後祠找你。」

    「然後你就信了嗎?」我問,沒別的純屬就是單純的,問問。

    「沒有,我問她你手上是不是有一顆硃砂痣。」郝仁笑了笑,居然有些忍俊不禁的感覺。

    郝仁你個老狐狸,我手上哪裡去找什麼硃砂痣,他純粹就是逗人家玩。

    我說過,郝仁有自己的小劇場,此時不用我搭話他就能自己自發地接下去。

    「她說她要看一下,過了一會兒又告訴我是有一顆,我正準備掛電話,就聽見你的聲音。」然後呢?

    「然後我開啟了定位系統,誒誒,你先別慌著揍我,這個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找到你了是不是?」難怪他這麼風輕雲淡,原來一切都是有預謀的(咳咳,好像說得嚴重了點,不過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就對了。),不過,這也能說明郝仁是在乎我的,算了,我就不計較了。

    基本上,廟會都是一個樣,要想出什麼新鮮花樣,除非捨棄原先的模式,捨去原先的模式,那還能叫廟會?綜上,來看廟會的人多半都是皮子癢癢,想進來擠一擠湊湊熱鬧,想著剛剛我一個人已經過了這麼精彩的一段,我就陣陣哀傷。

    轉眼就是飯點,我倒是不餓,就是累,不想去說話,不想走,就吵著要吃飯,大多數情況下郝仁都是依著我的,當下決定去找地方吃飯,所謂找呢,那就是真的找,因為人太多,又正值飯點,想要隨便找個地方吃頓飯也真是實屬不易。

    突然,郝仁眼前一亮,拽著我狂奔,鑽進了一個院子裡,上面寫著一個大大的「齋」字……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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