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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3章 、傳統型的私家偵探 文 / 清蒸鱖魚

    「我剛剛從刑警隊出來……」吳胖子神秘兮兮的道。

    「哦?」李銳表示在聽,但沒有什麼太大的熱情。

    「我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吳胖子一臉諂媚的表情,好像立下了大功想要請賞的胖翻譯。李銳瞭解這個私家偵探的動機,李思明在理論上繼承了一筆讓全世界99.99%的正常人類都會為之抓狂的巨大財產,雖然並不一定拿得到,卻已經能吸引無數只嗅到腥味兒火速趕來的蒼蠅成群結隊圍觀。

    這不過就是其中一隻,這是正常人的本能,李銳並不歧視這個胖子,窮人是應該抓住每一個機會想轍致富,富人沒理由因為這個就瞧不起窮人。

    對方是私家偵探當然知道李銳是李思明的舅舅。舅舅都是次要的,其實,李銳是李思明未滿18歲之前一直的監護人,在法律上其實相當於父親。這是因為李思明是私生子,他的母親又因病失去了健康自然人才有的監護權。所以李銳才是李思明這一世一直的法定養父。

    吳胖子巴結諂媚沒什麼不對。

    但李銳心情不好,慢慢巡視著被清理過後空空蕩蕩的大廳,以及靠著牆角胡亂擺放的桌子椅子。雖然是已經用高壓水槍沖刷過了,還是依稀可見淡紅色的斑斑血痕。李銳心中疼痛不已,不想多說什麼,只是就那麼聽著吳胖子說話。

    「在警方整理林女士的遺物清單之中,少了件東西,一件價值過億的古董……」

    吳胖子知道對方的實力和地位能夠用一根小手指講他碾壓成渣,跟這樣的對手說話,他是不敢說到一半的時候賣關子討價還價的。

    吳胖子是有誠意把一切發現全部免費分享出來,只求個對方高興。對方只要一時高興欣賞了他,隨便的打賞就能比他邀功要價所能要來的更多。因為偵探要價是受到行規和行情限制的,要高了就是討打欠抽得罪人。

    所以跟大土豪巴結。還不如不去要價,對方隨意給出的賞格。反而還能多些。

    一聽到林女士,李銳就忍不住動容。

    吳胖子自以為自己快要發筆小財了,繼續慇勤無限的介紹道:「我知道林女士帶著一隻北宋青花瓷瓶,還知道是1999年盧總夫妻兩個在蘇富比以4000萬天價拍下來,如今的行市繼續再漲,這只寶貝兒目前起碼能值上億。可是,遺物清單了少了這個東西!」

    這時候李銳對吳胖子還是沒有任何好感,但開始欽佩他的職業素質了。

    李銳的性格和三觀跟很多人都不一樣。他一向不堅持任何固定的節操和美醜觀,他覺得私家偵探就是該為了每一個發現討要價錢才對,不要錢的是雷鋒不是偵探。吃這碗飯的人,就該要收費。

    只不過,私家偵探也得分出上中下品,各方面中庸的收費也合理的就是中,辦事不靠譜還老想多賺錢的就是渣,辦事得力收費略高卻也不敢太貪,十分懂得進退分寸的,就是上品了。

    至於那些苛求每一個偵探都是柯南般神奇的人。是傻比,那些暗自期望著私家偵探辦了事兒之後或會不貪財的,是葛朗台。

    「嗯!這個我有興趣!」李銳回過頭。第一次開始正視對方,修正了自己的態度,挺客氣的說道:「你的勞務費,思明是怎麼跟你談的?」

    言下之意,李思明倘若給對方的比較剋扣的話,李銳願意替思明把這數給補上,或者多添一些的意思,也是有的。

    李銳小時候就很機智,現在快要到了不惑之年。倒比少年時內斂了許多,但越老越有涵養。平生從未變笨。

    李銳先表示有興趣,再跟對方談福利。福利談妥了再問答案。如果他是商人的話,這個說話次序就是天底下最蠢的商人。

    但是反過來,他若不是商人,這個交涉的次序,則是最含蓄的紳士式的慷概。

    大土豪倘若慷概起來,自然是霸氣側漏的,李銳不土豪,沒霸氣。

    但是他是真的大方。商人為了跟人砍價,才不會在對方報價之前,就說我有興趣我喜歡呢,這樣不被人宰死才怪。商人遇到感興趣想買下的標的,按例都是先找茬,做作出一副面對雞肋想要不想要之間徘徊的樣子,才不會漏了自己的虛實,才容易砍價。

    李銳才不屑跟個私家偵探砍價,基本上他想要的,都可以給,因為林真在李銳心目中很重要,這條線報是今晚讓李銳眼前一亮的一條黃金線報。

    當然,對方肯定會認為李銳是想爭奪那一個億的古董所以才慷概收買情報的吧?管他怎麼想,李銳又怎會在乎這些瑣屑。(其實林真所持的是當年她誤以為應該屬於廖家那只花瓶,估值兩個億,吳胖子不是專家,估得保守,生怕被大客戶指責他浮誇不實,所以不敢往多了去說。)

    所以李銳是很大方,沒像商人那樣裝b殺價,同時也沒有像土豪那樣明晃晃地標榜自己夠豪邁,經歷了正常人無法體驗的那麼多事情之後,李銳現在做什麼都很含蓄內斂,就帶有了一點四十歲大叔經常會有的那種風度。

    不過吳胖子才不注重這些,他笑呵呵地諂媚道:「小李先生說,完事兒讓我自己列賬單,他按賬單上三倍照付。」

    李思明是聰明孩子,他大概是考慮到書面列出的賬單報價一定是很保守的,富豪們家裡多得是會計律師和跑腿的,隨便對比一下其他偵探社的服務價格,發現你貴了你就死了。所以真正的大腕而跟私家偵探打交道是不用談價錢的,一句話,你隨便報。

    看似豪爽,其實一句話就把對方給死死的限制在了行業常規服務費的坎兒之內了。然後思明也算厚道,他大概也預見到對方不敢忘高了去亂報服務費,又怕對方沒錢驅動不努力,所以給對方加倍付費其實是合理的,三倍就微微有點過了,顯示出思明聽說自己成為大土豪繼承人之後,略輕狂了些。

    輕狂其實也沒什麼不好,李銳心想,是在他這年紀比他還輕狂呢,現在活得也還是滿知足常樂,這就可以了,何必苛責一孩子呢。

    不過,縱容小孩,會栽培出墮落的紈褲,那也不好,所以李銳知道自己回頭還是得對思明再做些引導才行。

    這又算是吳胖子無意給出的一條額外線報吧,理應給他加酬金。因為李銳心中覺得,每一個可以幫助我看好姐姐兒子的線報,都貴逾黃金美玉值得打賞。

    於是李銳笑道:「三倍不少了!我不能再給你加,這樣吧,我送你一個更大的福利。」

    「你跟盧氏之間簽的是中短期委託協議對吧?我給你搞個正式的職位如何?年薪就按業內最高的標準給付,我就不給你什麼三倍了。」

    李銳知道盧氏面臨巨大的動盪,跟吳胖子私家偵探的協議隨時接除或者很可能已經因為某人的死亡而自然解約,思明這孩子在拿到盧氏的資產之前,其實屁都不是,他許別人三倍,純乎把自己提前鎖定成了盧氏當家大少爺,拿著未來的錢在玩預支呢。

    思明還小,可以這麼輕狂,37歲的李銳雖然是思明的舅舅,其實等於是思明的養父,做長輩的可不敢給思明做個壞榜樣。

    恰好偵探社這碗飯最怕沒客戶,恰好盧氏發生的事情正好會讓吳胖子心中忐忑吃不準那三倍的福利會不會打了水漂……這時候給他個固定年薪的白領職位,其實才是最好的待遇。

    思明在入主盧氏之前,只是個剛滿18歲的自然人,不是任何企業的法人,他跟吳胖子說的其實是廢話,不作數也不構成違約的,因為吳胖子簽約的對象多半是林真或者盧思聰,這兩人都死了。李思明若是日後肯追補買下這個賬單,是他仁義,不買單也不犯法。

    李銳自己是一家戶外用品公司的老闆,他經營的業務是用不著私家偵探的,此刻恰好用得上了,於是趁勢就起了僱傭這個胖子的意思。

    這個胖子敢於在李銳面前說李思明的事情,足見這胖子是有傳統價值觀的,他的固有觀念決定他認為在老爺面前回報少爺的動態是不被詬病的,這才是李銳願意高薪聘他的原因。

    事實上2014年絕大多數人,此情此景會在李銳面前講:李思明先生跟我談的酬勞細節,您還是問他吧,我不方便說出來的。

    本來就不該說。

    2014年代的人通常認為父親和兒子是完全割裂的兩個人,只有點法律關係而已,所以不會在兩個沒關係的人面前搬弄信息,未經授權公示的*信息,哪怕是無害的,也不該公示於他人。李思明出了多少錢打賞某偵探,這就是李思明的*,這些細節是會被商業競爭對手作為研究一個人性格特徵的技術依據來付費收集的,這是應該保密的有價的私人信息。

    只有奉行老派觀念的人,又或者父子親情很好的,才會默認在李銳這個舅舅面前,說起外甥的事情,是天公地道不會被雷劈的。李銳看重的就是這點,李思明即將步入一個危險的圈子,也是個很容易學壞的圈子,李銳又不方便跟著外甥一起跑到新加坡人開辦的跨國企業裡去指手劃腳,所以他才需要個會打外甥小報告給舅舅聽的懂得傳統孝道的私家偵探。

    恰好吳胖子符合這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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