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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僱傭殺手 文 / 清蒸鱖魚

    當林真帶隊從廈門出發趕往香格里拉的雪山腳下,去尋找盧思明的時候……呆在新加坡盧氏總部大廈裡的大少爺盧思聰也沒有閒著。

    盧思聰召集死黨,火速召開了一個秘密會議。

    會議開過之後,新加坡方向的另一隊人馬隨即出發,在盧思聰的親自帶領下,十萬火急地趕往麗江、稻城方向。

    如果說盧天民車禍死亡的消息是一個晴天霹靂的話,那麼,那份遺囑便好像是震撼力更加強大的核電廠爆炸事故,當場將大家震驚得一個個目瞪口呆。

    盧思聰和林真兩人,事前誰也沒聽說過盧天民在外面還秘密養育了一個名叫盧思明的私生。

    雖然大家都表示十分驚詫,並對這個私生的來歷和真實性深感懷疑,但盧氏集團在商業世界沉浮多年,早已形成了一整套固有的規矩和體例。

    事情該怎麼辦還得怎麼去辦。

    驚詫歸驚詫,懷疑歸懷疑,有江大律師帶著一整隊盧氏律師團成員隨時監守在那裡,一絲不苟地監督著盧天民先生遺囑的嚴格執行流程,此事已經成為定局,再沒有可容商榷的餘地。

    在過去的十八年家庭生活當中,盧思聰和他這個繼母之間的關係一直維持得相當和諧。雖然林真並不是他的親媽,在半殺出這個盧思明來將一切擾亂之前,盧思聰一直真心實意地尊敬和孝順著林真這個後媽。

    盧思聰是聰明人。他十分明白:倘若沒有發生盧思明事件的意外干擾,當盧天民死後,父親大人身後留下的遺產顯然是要留給林真和盧思聰兩個來對半剖分的。盧氏集團的股權只有60%掌握在盧天民之手,其餘股權分散在董事局各股東和董事們的手中。

    在正常情況下,作為董事局主席、第一大股東、以及公司總裁的盧天民先生而言,獨佔60%股權已經稍顯多餘。其實,大股東控股51%便已經足夠掌控整個盧氏企業集團。

    可是,盧天民一旦去世,當60%股權被拆分為兩個30%之後,事情的性質就變得完全不同起來。

    盧氏集團的股權分佈結構將會演變成為:盧思聰30%;林真30%;其他董事們聯合擁有40%。

    很明顯!盧思聰和林真之間必須盡其最大的努力,來全力維持最溫暖最和諧的人倫親情關係。盧思聰由衷盼望林真能夠成為他的親媽!他發自內心至誠的,從來沒有把林真視為後媽。

    過去十八年間,盧思聰一直慇勤討好他的繼母。

    現如今,盧思明的忽然登場,將盧思聰十八年來的不懈努力,全數摧毀。

    林真和盧思聰之間的關係原本很好,好比就是達成了親切友好合作協議的戰略夥伴關係。

    存亡齒寒的道理誰都懂。30%的股權屁都不是,而51%以上的股權就可以牢牢握得住盧氏集團的決策權柄。在過去的日裡,盧思聰毫不懷疑林真是個聰明女人,她毫無懸念會像真正的親媽一樣愛心和保護思聰這個孩。就像思聰真心實意希望她是親媽一樣的科原理。

    盧思明出現之後,一切都變得不同。

    盧思明頓時成為了盧氏幾億財產的主人。林真在這個時候匆忙趕去西部山區,在盧思聰眼裡看來,分明就是搶先一步趕過去套個近乎的意思。

    盧思聰捫心自問:「對於像我這樣一個素未謀面的同父異母大哥,我那親愛的弟弟,他會把我當作親哥哥看待嗎?他會出於親情的考慮,從他的60%股權裡面慷慨分出10%或者20%打賞給我嗎?」

    「——這一定只是幻想吧?只有瑪麗蘇小姐才會這麼一廂情願地單邊花癡幻想吧?這好像根本就不現實的樣!」

    「那麼?對於林真來講,雖然林真和盧思明也是素未謀面,這個弟弟有可能把她奉為合法嫡母嗎?」

    答案是很有可能的!畢竟盧氏集團需要長期維護傳統企業的公眾形象。所謂形象,也就是俗稱的面。

    中國人最愛面。即使移民新加坡之後,華裔中國人的價值觀一點也沒有發生改變。

    盧思明一定會顧忌先父盧天民先生的面問題,依舊尊重林真女士未亡人的身份。

    這樣一番盤算之後,盧思聰的心裡頭頓時好似當頭被人澆下了一桶冰水,心情變得來撥涼撥涼的。

    「完了!」盧思聰心想:「這一次林真阿姨肯定會拋下我去投靠盧思明,然後他們兩個會聯起手來唱上一齣好戲,找個借口把我逐出盧氏集團。我在盧家擁有的權益將從30%,忽然變成0%。」

    「——這樣的事情絕對不能容忍!」

    盧思聰決意趕去西部,與林真、盧思明當面坐下來,方對話,把事情徹底說開。倘若通過交涉就可以得到比較好的結果,那麼此事就此善罷。

    倘若談不下來的話……倘若那啥那啥的話……那麼就只能那啥那啥……

    盧思聰自己也覺得此案根本談不下來。試想:一個坐擁盧氏企業60%龐大股權的人,未來盧氏集團唯一的話事人,他怎麼可能輕易將屬於自己的法定福利拱手相讓呢?就算這個世界的地球人類心中還有真愛,充其量盧思明能夠分出8%的股權出來做人情。60%扣除8%恰好等於52%。

    區區8%對於盧思聰來講根本就沒什麼用。

    雖然此事根本就不可能談得下來,盧思聰還是沒有放棄最後的努力。

    「不管怎麼說,我總得親自前去盡心試上一試吧!倘若試都不試,就貿然宣判別人的死刑,未免過草菅人命!」

    「此事倘若談不下來,那就怨不得我辣手無情。我會鋤掉你們這些該死的敵人!」

    站在盧思聰的視角,他所做的一切純乎自衛還擊。是半殺出的盧思明粗暴奪去了他的30%權益,甚至也一併奪走了林真手裡本來會與盧思聰親密合作的另外30%。盧思聰才是此案最大的受害人,他沒有任何理由像只綿羊似的任人宰割,他理應及時做出有力的回擊。

    盧思聰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和尊嚴而戰。

    因為此事只能秘密進行,根本就見不得光。盧思聰不能親自下手,他只能暗中收買職業殺手替他效勞。考慮到殺手們一旦出擊,便會立刻驚動警方。所以他們只有一次出手機會。

    唯一的一次下手機會,斷然不容許發生任何的閃失。

    務必追求一個一擊必殺的效果!盧思聰秘密遣出的職業殺手人數多達二十一人之多。擺出了一副天羅地網般的格局,誓不給任何對手留下任何僥倖逃生的可能性。

    哪怕是最小的一點點疏漏可能性,也加以嚴格審視,絕不放過。

    僱傭強大的殺手集團,所費之資數目巨大。好在盧思明此刻並沒有及時趕來新加坡,在第一時間著手凍結和清算盧氏資產並全面執行盧天民的遺囑。好在盧思聰出任盧氏集團董事會執行董事已有多年。在盧思明事件驟然爆發之前,他曾經是盧氏企業毫無爭議的當家。此刻,在盧氏總部調集一筆不大不小的現金,並不十分為難。

    對於坐擁幾個億資產的偌大一個盧氏集團來講,僱傭一批職業殺手所需的資費,只不過是些小錢而已。

    盧思聰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特別兇惡的人。至少,在殺手們發起最後行動之前,盧思聰還給林真和盧思明預留了一條生。他先想要嘗試的是:當面談判。實在談不下來,才會翻臉。

    此案倘若談不成盧思聰想要的那個結果,日後的盧思明富可敵國。憑著林真的機巧聰明,偽善慈愛地傍在庶的身邊也可以順利沾上他的光。屆時,唯一的受害者只剩下盧思聰一個。

    盧思聰一旦失敗,便會一不名,落魄淒惶如喪家犬一般可憐。

    「到時候又有誰會同情我呢?俗話說兔逼急了也會咬人!這一切,都是不得已而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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