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No.141 暗之織者(1) 文 / 唐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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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案件,厚厚的六疊記錄。除了案情,證人證言、現場勘驗、屍檢材料的謄本也附在其中。我們讀完了案情,聶秋遠又把證據材料拿過去一頁一頁地翻看。
看完之後,我感覺有點暈,因為這六個案子,互相之間根本就不挨著。但是我瞭解白千帆的本事,他是絕對不可能無聊到隨便扔六個案子讓我們看著玩的。
所以,這六個案件之間一定存在某種關聯,只是這關聯我現在還沒有看出來而已。
聶秋遠略微看了一會兒附錄的證據,便抬起頭來,問了一個令我五體投地的尖銳問題。
「請問是哪一位把這六個案件並在一起的?」
「是我。」坐在一旁的桂林不疾不徐地回答,「這就是白大人囑咐我親自把密報送過來的原因。」
我心中一凜,當即就明白了這位中書省錄事桂林大人究竟是個什麼角色。
凡選入玉衡司的人,必定是偵查辦案某一方面的人中翹楚。從現在的情況看,桂林能把六個在我看來毫不相干的案子從浩如煙海的未決案中挑出來放在一起,那麼他肯定是一個邏輯並案的專家。
並案偵查,即使對於現代偵查者來說,也是一個大難點。因為,這需要豐富的經驗和閱歷,特別強的邏輯能力、分析能力,甚至需要敏銳的直覺和第六感。
當一段時間,一個地區或相鄰地區發案比較集中,作案方法類似,現場情況相似,活動規律相似的情況下,刑警們通常把這樣的數起案件合併在一起偵查,這就叫作邏輯並案。實際上,這樣做是有很大好處的。
並案的案件,一定具有許多實質上的相同點。如果認為這些案件是同一個人做的,那麼這些相同點被剝離出來,就可以提供很多作案人可能具備的特徵。同時,每一起案件又一定有它特別的地方,這些特殊之處也會提供關於作案人個性的有價值信息。
也就是說,並案的專家,就像潛在暗影裡的織網人。他們或許不衝鋒陷陣,但卻可以把看似破碎凌亂的線索,巧妙地織成一張完整的網。
說到邏輯並案的高手,其實我身邊就有一個,那就是張老師。
我發現他在並案方面的高超水準,是在去年清案的時候,我給他做助理,親眼看到他是如何將本市兩年之內發生的六十多起深夜入室強.奸案和強.姦殺人案並案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沒日沒夜的研究,連我這個打下手的都差點被累死,但那一次我真的學到了好多。
這六十多起案件被並在一起之後,事態出現了柳暗花明的變化,所有割裂的案件的證據被拼接在了一起,作案人的畫像也就逐漸浮出了水面。
我們把六十多起案件的發生地點從地圖上標注了出來,形成了一條曲線,而這條曲線,恰好是幾條偏僻道路的聯結體。在這條曲線的兩端,正好是案件發生最密集的部位。
所以,我們認為,兇手很可能因為某種原因,經常在這兩個端點之間來回行走。
如果常態化地在兩地往返,那麼最大的可能是什麼呢?大概就是上班和下班啦。
在這條曲線的中點,有一起案件特別有價值。一天凌晨,這個兇手跑到一家醫院,潛入了值班室,將一名值班的女護士掐昏,正要實施暴行,結果剛好出急診的醫生過來了,嚇得兇手狼狽逃竄,情急之下在現場丟下了一隻黑色布鞋和一把自製的三角刀。
這只鞋的鞋號24公分,鞋上附著微量的棉花纖維,幫底結合處帶著棉花絮絨,鞋面上沾附著一塊油漬。
而那把自製三角刀,刀柄是用190毫米經紗管改制的,這種經紗管是本市紡織器材廠用美國abc果綠色塑料原料製成。刀體是d1303型分離式紗錠改制,刀柄與刀體之間有兩個墊圈,打磨刀子使用的是300x30毫米的砂輪。
所以,警隊的老師們認為,鞋上的棉花纖維和製作刀子的砂輪、紗管,很可能與犯人的職業有關。一調查,這條曲線的一個端點,還真是本市最大的一個紗廠!
老師們又把六十幾起案件的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仔細地篩了一遍,就給犯人畫出了這樣的一幅畫像:
是年齡在20至25歲之間的男青年,身高1.66米左右,穿24公分的鞋子,方圓臉,小眼睛,留長髮。職業可能在棉紡系統,上白班,有較強的攀登能力,經常深夜外出,是一個表面上正經的偽君子。
到那家紗廠一查,還真的發現了一個符合上述外形特徵的男子。
經過暗中調查,這名男子的嫌疑越來越大。
他的家,就位於曲線圖的另一端。而且他上白班,夜間有作案時間。
從紗廠的設備材料看,他有自製現場三角刀的條件。
他在這兩年期間曾臨時被派到外地工作半年,在這半年裡,沒有發生過類似案件。
他上班時經常打瞌睡。
把他傳喚到警局詢問時,取了他的指紋,一比對,果然與幾起案件現場遺留的指紋相符。後來,又搜查了他的家,找到了數起案件中失竊的物品。
在證據面前,嫌犯低頭認罪。最後經過審訊偵查,張老師圈在一起的六十多起案件中,只失誤了三起,其他都被證明確實是這個人幹的。
回憶起這件事情,我才驀然發覺,張老師這個人,還真的是很全面呢。從桂林做的事情就可以看出,其實是有專門的並案專家存在的,可是張老師,他從並案到分析到抓人到審訊,全都一肩挑了。原本我理解不了這需要多少的技術含量,現在我才發現,以前我不過是傻乎乎地仰視著他而已。
當我自己開始做事了,遇到了困難,才深刻理解了前輩們是多麼的不容易,而經驗又是多麼的可貴。
雖然並案對於偵查來說是非常可貴的進展,但是,密報上的這六起案件,有的發生在長安,有的發生在洛陽,要想發現並予以合併,還是真心的不容易。至少,有那麼幾起我就看不出它與其他案件有什麼關聯。
比如說,沐水寺案、宏禮寺案並在一起可以理解,因為都發生在寺廟,而且都關聯到為祭天大典選拔出的隨侍少年。考慮到這些,屯營將軍案也可以勉強並進來。那麼,其他的案件呢?
當然,這些案件還是有一個共同點的,那就是,每一起案件的動機,都完全搞不清楚。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