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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關於酒駕 文 / 幽目童

    按照姜漓手指的大概方位,胖哥駕車載著我們三個,先上了110國道,再轉到包茂高速上,後又上了呼包高速公路。胖哥的開車速度並不慢,那也將近行駛了三個多小時,我們才到了呼市。

    按照胖哥的說法,由於公路走向的限制,我們並沒有向北方行進,而是一直在往東開,姜漓指的方向是東北方,所以先往東開再往北,也不算錯。

    到了呼市我們並沒有開進市區,下車遊玩,為了趕旅程的進度,只是把車停在一個路邊的臨時休息站,在車上就著礦泉水,吃了一些速食,類似餅乾、糕點之類的。

    吃飽喝足後,大家都有些犯困。燕秋說要和胖哥換換,讓她來開一段路,讓胖哥休息好了再開。但是被胖哥拒絕了,胖哥的理論很明確,累了就停在休息站休息一下再走,換人開車他不放心,怕有安全隱患,這幾個人的生命安全,可都是交到司機手上的。

    雖然我贊成胖哥的說法,安全第一毋庸置疑,但是我覺得他有點低估了燕秋,人家在美國生活那麼多年,我估計開車技術要比我們國人騎自行車還溜。

    為了驅趕疲乏,胖哥打開了車載的音響,這車的音響效果,顯然比他之前那輛二手的越野車要強很多。伴著激烈的迪曲,我們的車再次發動,沿著呼集老高速公路,向集寧方向進發。

    一路上姜漓少言寡語的,只是望著車窗外愣神。為了調動氣氛,我就問姜漓:「之前那個愛說愛笑的小御姐,今天怎麼不說話了?看給你燕秋姐悶的,都快悶上火了。」

    姜漓笑笑說:「沒什麼啦,只是有些擔心,想趕緊到地方,看看倒底是個啥情況。」

    我勸姜漓說:「你那麼長時間都等了,還在乎這三天兩天麼?要不是遇到我們,恐怕你還在那個kfc裡攢路費呢。」

    姜漓並沒有再說話,只是笑了笑,又看向窗外。她的笑容很勉強,看樣子是裝了不少的心事。姜漓的性格本來就很堅強、開朗,如今連她都如此,看樣子我是無法揣測出她內心的動向。我又隔過眼鏡框,用右眼仔細的看了看姜漓,那只活蹦亂跳的小猴子,現在也是呆坐在那裡,垂著兩隻長長的胳膊,低著頭沒有任何表情。

    見姜漓無趣,我又轉身和燕秋聊天,我問燕秋:「你開車是在國外學的麼?技術怎麼樣啊?是不是馬路殺手型的?」

    燕秋說:「我們那邊的法律很有意思,比較人性化,但是也會讓人記憶深刻,馬路殺手的稱號我可不敢挑戰。」

    我一聽來了興趣,就對燕秋說:「那你跟我們講講唄,我們也瞭解瞭解洋法律。」

    燕秋說:「在國外每個州的法律都略有不同,我是在斯坦福大學,所以遵循的是加州的法律。」

    我又問:「那你們那裡有酒駕一說麼?嚴重不嚴重?是不是都無所謂呀?」

    燕秋笑笑說:「全世界很多國家,酒駕都是違法的。比如在日本,你酒駕了就給你關在小黑屋裡反思幾個小時。在馬來西亞,要是一個人酒駕了,他的親屬也要被關進去坐牢一天。在土耳其要是酒駕了,警察就給你拉到荒郊野地,讓你步行回家。在我們那裡也有很特殊的,比如接受教育,或者參加公益勞動。我第一次遇到警察抓酒駕,還覺得特有意思。」

    我讓燕秋繼續說。

    燕秋說:「有一個傍晚,我和同學在酒吧外面的小桌上吃冷飲,那時候我才剛到美國沒多久。就看見有一個人喝完了酒,上車準備開車走人。突然衝出來兩輛警車,好像電影裡演的那樣。在我們國家司機違章了,是要走下車和交警交涉的,但是在那邊不行,你需要雙手放在方向盤上,讓警察看到,一動不許動,如果警察看不到你的手,會隨時認為你有危險而開槍打你。」

    我表示不理解說:「這也太誇張了吧?看不見手就要開槍啊?」

    燕秋說:「國情不同,你要知道那邊是不禁槍的,兩億多只槍在民間,警察遇到危險的可能性極大。」

    我點點頭表示贊同,又對燕秋說:「繼續講。」

    燕秋又開始聲情並茂的描述,她說:「那個酒駕的人,也是個亞洲人,警察的舉動給他嚇壞了,直到警察打開車門,他才提心吊膽的走出車子。警察先是讓他走直線,用隨身帶著的噴霧劑,在路上噴了個白色的直線。因為他喝的並不多,直線走得很好。警察又讓他背英字母表,他也背得很流暢。後來警察拿出一個東西,讓他往上吹氣,吹完了估計是能判斷出喝酒了,馬上跟抓犯人一樣,手背後用手銬就給銬起來了,然後壓上了警車拉走了。」

    胖哥說:「那東西叫酒精初檢儀,在咱們國家如果檢測出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是80毫克,那就算醉酒駕駛了,是犯罪行為,要吊銷駕照半年,還得罰款一兩千。如果不達到這個酒精含量,那就是違法行為,酌情處理了。主要是扣分。」

    姜漓貌似也被燕秋說的吸引了,歪著頭問燕秋:「那抓走了之後要坐牢麼?」

    燕秋搖搖頭說:「坐牢倒是不用的,但是要走一些法律程序,問你抽不抽血。」

    我表示不解說:「抽血和不抽血有什麼區別麼?」

    燕秋說:「那是有的,比如之後要上法庭,如果沒有抽血證明,那你就可以說我沒喝酒,當時那個機器上的哈氣,不是我吹的,是警察陷害我的,我要做無罪審判。」

    我笑笑說:「那就不抽血唄,別留下證據了,到時候無罪回家多好。」

    燕秋笑笑說:「資本主義國家是講金錢的,

    ,你消耗了人家的警力,就等於是花了那裡納稅人的錢,不從你身上弄點錢出來,像話麼?你沒抽血,那就告你嗑藥吸毒了,你有證明麼?到時候在給你弄個更複雜的程序,給你指派律師,律師費也不老少呢。」

    我哈哈大笑說:「嘿,這幫孫子,果然夠壞呀,那還是老老實實抽血吧,至少只是個酒駕。那抽完血呢?」

    燕秋說:「抽完血,就會給你安排在一個特殊的房間裡,房間不是單人的,會有幾張床和沙發,讓你在那睡覺休息,直到酒醒。酒醒之後還要走一些法律程序,給你看一些罰單,通知你哪一天參加法庭審判。還會有心理醫生找你談天,問你是不是心裡有不開心的事,談談為什麼會酒後駕車。」

    我點點頭說:「確實很人性化,還有心理咨詢服務,收費高麼?」

    燕秋說:「那個心理談話,不是必走的程序,通常是一些心地比較善良,而且又有專業知識的人,主動去做的義工,完全不收費的。」

    胖哥問:「那上法庭怎麼判呀?」

    燕秋說:「警察局會指定一個日子,讓所有的酒駕者去法庭報道,不是那種有陪審團的正規法庭,就是一群人在一間大廳裡,一個法官按照材料挨個宣判。一般判決的結果都是做義工勞動,和參加學習再教育。宣判日必須一早到,到時候要點名,去晚了是要坐牢的,不想坐牢就要交很多的保釋金,或者比別人參加更長時間的義工勞動。但是要按姓的首字母排序,所以像我這種英r開頭,中y開頭的,就要苦苦的等一上午。」

    姜漓被燕秋講的事逗得直樂,她說:「那我的偶像張惠妹去了,就要說自己叫阿妹,那樣就能從最後一個瞬間變成第一個。」

    燕秋皺著眉頭說姜漓:「你這小腦袋瓜子,到底在想什麼?就不會不酒駕,不去那個法庭排隊麼?」

    我壞笑著看燕秋,不懷好意的問她:「你瞭解這麼詳細,不會是你也參加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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