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3章 29 誰說女子不如男(3) 文 / 夜已深沉
那六個字明顯打動了女子,她神情有些震動,靜默了會,才開口:「我叫秦容!我的丈夫……。」她慢慢的述說起了之所以尋死的原委。
秦容與她的丈夫李天本是指腹為婚,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戀人,兩人成親已有十餘年,育有兩個女兒,夫妻恩愛,小日子過得甜甜美美。
可就在一年前,李天忽然迷戀上了此處最大的『』一名妓女『嫣紅』,這嫣紅是『』的頭牌,長得那叫一個妖艷動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多不勝數。李天卻像瘋了一樣的迷戀她,不僅把錢大把大把的花在她身上,還準備為她贖身,納她為妾。納一個青樓妓女,即使是妾,那也是要招人非議的啊。秦容自然不同意,可李天態度決絕,甚至夜不歸宿,日日留宿在『』,將她和女兒棄之不顧。這也罷了,三天前,他忽然回家告訴她,嫣紅懷了他的孩子,她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罷,他一定要納她為妾。不然就以『七出之條』休了她,直接娶嫣紅為妻!
這『七出之條』是古代針對女子所立不公平條約,凡是女子犯了這『七出』之條,丈夫就可隨意休妻。所以說不公平,是因為它僅是對女子,而男子三妻四妾,沾花惹草甚至上妓院,打罵父母,就完全不負責任。
這七出之條分別是『善妒』;『不侍公婆』;『無子』;『淫*蕩』;『身患惡疾』,『多嘴多舌』;以及『盜竊』。在漢代以前『七出』被稱為『七棄』。『七出』一詞在唐代之後才正式出現。
聽李天說嫣紅懷孕,她真是又傷心又無奈,誰讓他們成婚十餘年,她始終沒有生出個兒子,只生了兩個女兒呢?以前夫妻恩愛時,他說沒關係。現在變了心,這就有可能成為她的『罪狀』,『七出』之條中有一條便是無子,李天完全可以以此為理由休了她。如此一來,她便真正成棄婦了,現在沒休她,或許是因為他還顧念著夫妻之情或者還顧念兩個女兒尚且年幼!
秦容只是個普通的女子,沒多大主見,父母從小就教導她遵從『三從四德』,要她以丈夫為天,不可頂撞。她不同意李天納嫣紅為妾,一方面固然是有私心,不想和別的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另一方面則是完全為了顏面著想,她不想他被人終日指指點點,不想兩個女兒被人嘲笑;
可是如今李天說嫣紅懷孕了,而且非常肯定是他的孩子,她還能說什麼呢?除了讓她進門,再沒別的辦法。在這個地方,秦家和李家都是大家族,可惜到了他們這代,家道中落,公婆和父母都早已去世。家中父母留下的資產,有一半都被那負心漢拿去給那妓女了。
不想那嫣紅確實不是個善茬,剛進門的那段時間,對著她恭恭敬敬開口閉口『姐姐長,姐姐短』,對她的兩個女兒也很是疼惜呵護。這多多少少的減低了她的防範之心,對她也和藹起來,尤其是在嫣紅為了救她的小女兒差點導致小產的事件之後,她更是因為感激,把她當做了姐妹般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