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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兩大行會的成立 文 / 戰靈子

    ps:武靈大陸上戰火不斷,但有幾個行業卻特別興旺,除了已有工會的幾個行業外,一向為人們所看不起的妓女和乞丐也突然成立了工會。

    一、妓女

    《說解字》解「妓」為:「婦人小物也,從女支聲,讀若跂行」。案,《說解字》說解未妥(其原意相當於這樣說:「什麼叫妓呢?妓就是低頭碎步行走的女子(就像日本女人那樣)。」這個解釋未能揭示妓女的職業本質——提供性服務)。

    「妓」字從女從支,支亦聲。「支」指技能、技巧、技術。「女」和「支」聯合起來表示「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提供性服務的)女子」。妓女會琴棋書畫,會吟誦唱和,服務對象是那些達官貴人,人士。妓的服務檔次比娼高,相當於日本的「藝伎」。

    武靈大陸上戰火不斷,但有幾個行業卻特別興旺,除了已有工會的幾個行業外,一向為人們所看不起的妓女和乞丐也突然成立了工會。

    一、妓女

    《說解字》解「妓」為:「婦人小物也,從女支聲,讀若跂行」。案,《說解字》說解未妥(其原意相當於這樣說:「什麼叫妓呢?妓就是低頭碎步行走的女子(就像日本女人那樣)。」這個解釋未能揭示妓女的職業本質——提供性服務)。

    「妓」字從女從支。支亦聲。「支」指技能、技巧、技術。「女」和「支」聯合起來表示「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提供性服務的)女子」。妓女會琴棋書畫,會吟誦唱和,服務對象是那些達官貴人。人士。妓的服務檔次比娼高,相當於日本的「藝伎」。

    娼字從女從昌。「昌」意為「街市熱鬧」。「女」和「昌」聯合起來表示「站街女」(英:walker),即那些已婚已育,因生活窘迫而走上街頭的中年婦女,沒有專業的服務知識和技能,靠為社會底層的販夫走卒提供*滿足感而獲取收入。

    在歷史上盛行一種妓女起源於宗教的說法,例如建立於公元前三千年的巴比倫王國就出現了妓女。在漢謨拉比王(公元前一千七百五十年)當政時,神殿裡除了男祭司、傭僕、工匠外。還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她們通常來自優裕的家庭;另外,還有居於「神」與「祈禱者」之間服務的「聖職妓女」,她們的收入似乎是神殿主要的經濟來源。公元前五世紀希臘的歷史學家希羅多德曾描寫巴比倫神殿裡的妓女說:「每一個當地的婦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須去神殿裡。坐在那裡,將她的身體交給一個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個男人將銀幣投在她的裙上,將她帶出與他同臥,否則她不准回家……女人沒有選擇的權利,她一定要和第一個投給她錢的男人一起去。當她和他共臥,盡到了她對女神的職責後,她就可以回家。」所以,那時做妓女並不感到是種恥辱。

    在我國,過去長期流行一種說法。即中國的妓女起源於殷商的女巫,並把那個時代稱為「巫娼時代」。可是近年來有人認為中國雖然在歷史上存在過近似巴比倫、古希臘女祭司的女巫,但在史書與宗教典籍中找不出一條關於殷商女巫賣淫的確鑿材料。從而認為中國的妓女起源於奴隸社會中奴隸主家庭所蓄養的家妓(女樂、倡優),並在許多歷史事實和不少典籍中把「妓」解釋為「女樂」,把「倡」也解釋為「女樂」來論證。

    妓女是由宮妓、營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組成。

    1、宮妓

    宮姬:是指被蓄養於深宮,為帝王提供性服務的女子,她們往往數以萬計,包括一些沒有什麼名份的宮女與大批歌舞伎。

    她們由宮廷供給衣食。生活條件很優裕,也都有向皇帝獻身的可能性。但由於宮中美女如雲,能得到皇上「恩寵」的機會是很少的。她們最大的痛苦是幽閉深宮,缺乏人身自由,而且青春虛度,*和愛情得不到滿足。

    2、官妓

    官妓:與宮妓都屬於國家、政府所有,但區別於服務對像不同,宮妓只為皇帝及其家屬服務,而官妓則為各級官吏所佔有。

    對於官妓,官員們可以共享,可以做人情,或命官妓招待某個過境官員以侍寢,或給某個朋友狎玩。這是官妓的義務,她們只能隨人支配,不得拒絕,也不得收費。不過狎玩她們的官員有時送她們一些財物,類似現在的小費。有的出類拔萃的官妓,往往被高級的官員所獨佔,有些官員還會因爭奪某個名妓而爭風吃醋。在漢代,宮廷權貴使用官妓(又名官奴婢)的地方也很多。《漢舊儀》記載:「丞相官府奴婢傳漏起居。宮中乳母取官婢。宮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傳言。太官湯官婢各三千人。」這是屬於宮廷及京城內衙署的奴婢。對於官妓而言,如果可以出錢千萬,則可以免為庶人,但很少有成功贖身的,無奈其何的只能終身為奴為妓。

    3、營妓

    有的歷史專家認為軍妓最早可追溯到漢代:「古來有妓,至漢武始置營妓,以侍候軍士之無妻室者。」有些兵將殺人如麻,野蠻粗暴,所以有些營妓的處境和下場甚為悲慘。

    例如在唐代,嶺南的一名營妓有一次在席上得罪了賓客,被長官處以棒刑,在她受刑疼痛哭叫時,官吏們還賦詩拿她開心:「綠羅裙下標三棒,紅粉腮邊淚兩行。」唐末富州駐軍長官的手下有一個叫羅虯的官員,在宴席上看中了一個叫杜紅兒的營妓。要她唱歌,並贈以繒采(即禮物),長官因為副帥早已中意紅兒。所以不讓她接受饋贈,羅虯惱羞成怒,竟當場拔刀殺了杜紅兒。

    4、家妓

    家妓:屬於官宦、豪富的家庭,只為主人及其家屬服務,屬於私人所有,而不像官妓、營妓是「公有」的。

    家妓最早見於史籍記載的是公元前五百六十二年晉悼公賜給魏絳的八名女樂。西漢、東漢、三國時期,貴族、官僚蓄養家妓已蔚然成風。到了魏晉南北朝

    及隋唐時。家妓的發展進入興盛時期,有些大貴族、大官僚蓄家妓成百上千。其規模幾乎可與宮廷女樂媲美。家妓是關鎖在家庭這個籠子裡供主人玩弄的性奴隸。她們不是人,只是工具。歷史上曾記載有些官僚、貴族在冬天手冷,不近火,卻把手伸進家妓的懷中取暖。稱之為「肉暖爐」;在冬天時讓一群家妓圍著他,叫「肉屏風」;吃飯時不用桌子,而叫家妓手捧菜餚,站在周圍,叫「肉台盤」:吐痰不用痰盂,而讓家妓用。

    5、民姬

    民妓:更接近於現在人們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躍於民間,「服務」於社會的妓女。

    在這五類妓女中,前三類是國營妓女。按照現在的話說,是體制內的,她們地位卑賤。生活卻相當優裕,編入國家正式編製,由國家財政供養,當然,也服務於國家和國家象徵的皇帝與官僚的需要。至於後兩類,相當於個體私人經濟。體制外生存,不向國家伸手。不給政府添亂,**經營,自負盈虧。

    二、丐幫

    「乞丐」,他們或是「個體經營」,或是「公司化」成群結隊,拉幫結伙。在當代的這個「職業」已於以前的大不一樣了,他們是使用這種手段來賺錢,甚至致富發財。針對法律的漏洞和躲在道德監督所不能完全監督的地方做這種一般人認為是恥辱的乞討行為。他們混跡已於人海的商業街,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周圍,他們混入真正的乞丐和無人照顧,露宿街頭的殘疾人之中,但是我們一般人無法辨認他們,而而他們所遭到的法律的懲罰和道德譴責還遠遠不夠。當一個人放下自尊向所有陌生人伸手索要維持基本生存所需的財物時,他的生命無疑就掌握在他人手中。然而時代在變,乞丐也不例外。在魚目混珠真假難辨的現代生活中,乞丐也成為某些慣於不勞而獲的懶人瞄準的目標『行業『,且應驗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1、乞丐等級

    在乞丐社會中,統治大小乞丐的頭目,統稱「丐頭」。他們在乞丐世界中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官紳、商賈、士們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頭即便是個「頭兒」,也屬於「下九流」中的末流,沒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來的規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來的話,就是金口玉言。誰要是不聽,按「幫規家法」處置起來,簡直比「國法」還要嚴酷三分。乞丐們犯了「事兒」,丐頭居然也同官府一樣坐堂問案,輕則掌嘴打屁股,重則三刀六個洞——給你一把七寸鋼刀,讓你自己在身上隨便哪兒戳三刀,但每刀必須戳穿;更重的還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腳直到淹死、吊死、亂石砸死、亂棍打死。這種「幫規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樣,是受到「王法」保護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膽子告到縣衙門去,太爺一聽是小乞丐告丐頭,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輕則轟下堂去了事,重則打四十大板再枷號三天。至於被處死的乞丐,自從入了丐幫,丁稅錢糧全免,連個戶籍都沒有,鄉官、地保才不願多管這些並無油水可撈的閒事呢!

    丐頭也有「級別」,最低的是鄉級,上面還有縣級、府級,從上而下,層層統轄。丐頭除了受上級團頭管轄之外,也受本級地方官節制。

    大小丐頭,也像帝王公侯一樣,是可以世襲罔替,代代相傳的。皇帝繼位,接的是傳國玉璽;丐頭繼位,接的則是當時為當地眾乞丐都認可的一件「信物」,例如一根特殊的打狗棒,或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煙管之類。

    不瞭解丐幫內情的人,只以為一個人窮到了不得不討飯的地步,也算是窮到底了,卻不知道這個人類社會的最底層,依舊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當,各有各的地盤,絕不容許摻和混淆的。

    2、分類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為職業的和業餘的兩大類。

    初聽起來,乞丐還有「業餘」,似乎是個笑話,但在丐幫內部,卻並不奇怪。

    所謂「業餘」,指的是那人本來另有職業,因為發生了緊急的或特殊的變故或困難,不得不臨時客串一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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