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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帝都保衛戰﹙八﹚ 文 / 戰靈子

    ps:木偶,古代叫傀儡、魁儡子、窟儡子。用它來表演的戲劇叫木偶戲。

    在日本,木偶被稱為人形偶簡稱人偶。是傀儡或者是惡鬼的代名詞。在中國,木偶起源於夏商尾周朝頭的時代。有拉線又名提線及掌中即布袋木偶,為方相之人所創,他不但能替人治病;而且能夠趕走惡鬼,俗稱「傀儡頭」。木偶起初用草製作,至後期改用泥土,最後用木製成,據傳它能驅魔僻邪。

    精神和心理攻擊

    到了晚上,就用人偶和方相之眼和太歲對敵人進行精神和心理攻擊。

    一、木偶

    木偶,古代叫傀儡、魁儡子、窟儡子。用它來表演的戲劇叫木偶戲。

    在日本,木偶被稱為人形偶簡稱人偶。是傀儡或者是惡鬼的代名詞。在中國,木偶起源於夏商尾周朝頭的時代。有拉線又名提線及掌中即布袋木偶,為方相之人所創,他不但能替人治病;而且能夠趕走惡鬼,俗稱「傀儡頭」。木偶起初用草製作,至後期改用泥土,最後用木製成,據傳它能驅魔僻邪。

    《列子.湯問》載:周穆王(前九百四十七——前九百二十八年)西巡狩,越崑崙,下至弇山,反還,未及中國(指中原),道有獻工,人名偃師,穆王薦之,問曰:「若有何能?」偃師曰:「臣唯命所試,然臣已有所造,願王先觀之。」穆王曰:「日與俱來。吾與若俱觀之。」越日偃師謁見王。王薦之,曰:「若與偕來者何人邪?」對曰:「臣之所造能倡者。」穆王驚視之,趨步俯仰,俗人也。巧大頷其頤,則歌合律,捧其手,則舞應節。千變萬化,唯意所適。王以為實人也,與盛姬並觀之。技將終,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欲誅偃師。偃師大懾,立剖解倡者以示王。皆草木膠漆白黑丹青之所為,內則肝、膽、心、肺、脾、腎、腸、胃,外則筋骨、肢節、皮毛齒發,皆假物也。而無不畢興者,合會復如初見。足見周穆王時代木偶之流傳狀況,及偃師表演技巧之高超。

    二、方相

    「方相」的民俗大家可能都很熟悉的。《周禮.夏官》「方相氏」云:「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敺疫。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敺方良。」據說「方相」是一種專吃惡鬼的生物,所以根據古俗,下葬以前,先得有人扮成「方相」驅逐墓室裡(吃人腦的)魍魎鬼。臘月大儺的時候也有人扮成「方相」驅逐疫鬼。

    1、特點

    「方相」的一個特點就是有四個眼睛。照理說方相是驅逐惡鬼,對人有益的。但是我看到很多書都記載著凶鬼也是長著很多眼睛。所謂凶鬼,就是人看到就要死的那種鬼。我現在看到的材料中。有一種是廁鬼,還有一種是動土時的方位禁忌。當然還有其他的。先說廁鬼。小時候我在鄉下的時候,還有聽說過這種風俗(晚上上茅廁要小心)。

    晉:戴祚《甄異傳》(《太平廣記》卷三二一):「庾亮領荊州,登廁,忽見廁中一物如方相,兩眼盡赤,身有光耀,漸漸從土中出。庾乃攘臂,以拳擊之,應手有聲,縮入地。因而寢疾,遂亡。」

    同樣的故事可見干寶《搜神記》卷九:「庾亮,字康,鄢陵人,鎮荊州,豋廁,忽見廁中一物,如方相,兩眼盡赤,身有光耀,漸漸從土中出。乃攘臂,以拳擊之。應手有聲,縮入地。因而寢疾。術士戴洋曰:『昔蘇峻事公,於白石祠中祈福,許賽其牛。從來未解。故為此鬼所考,不可救也。』明年,亮果亡。」(不過,根據《晉書.庾翼傳》,《太平廣記》卷三六ま引《渚宮舊事》的記載,在廁所看到鬼的人是庾亮的弟庾翼。)

    2、狀如方相

    所謂「狀如方相」,自然是指廁所裡見到的那個凶鬼是長有多只眼睛的意思。

    《紀聞》(《太平廣記》卷三三三)「宣城太守刁緬,本以武進。初為玉門軍使,有廁神形見外廄,形如大豬,遍體皆有眼,出入溷中,遊行院內。緬時不在,官吏兵卒見者千餘人。如是數日。緬歸,祭以祈福,廁神乃滅。」

    除了最凶險的廁所以外,房間其他角落也會看到這種長有很多眼睛的凶鬼。

    南朝宋:劉敬叔《異苑》卷四「永初中,北地傳亮為護軍,兄子珍住府西齋。夜忽見北窗外樹下有一物,面廣三尺,眼橫豎,狀若方相。珍遑遽以被自蒙,久乃自滅。後亮被誅。」

    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太平廣記》卷三五八):「畢修之外祖母郭氏,嘗夜獨寢,喚婢,應而不至,郭屢喚猶爾。後聞塌床聲甚重,郭厲聲呵婢,又應諾諾,不至。俄見屏風上有一面如方相,兩目如升,光明一屋,手掌如簸箕,指長數寸,又挺動其耳目。郭氏事道精進,一心至念,此物乃去。久之,婢輩悉來,云:『向欲應,如有物鎮壓之者,體輕便來。』」

    這就是著名的「鬼壓身」的故事。「鬼壓身」又叫「鬼壓床」,就是半夜醒來(或者做惡夢),感覺有一個東西壓著你,你起不來,又叫不出聲,非常難受。我收集了非常多的古書中記載「鬼壓身」的故事,不過也是不能寫成論的。以後給《錢江晚報》副刊投稿吧。

    唐:皇甫氏《原化記》(《太平廣記》卷三六二)「唐肅宗朝,尚書郎房集,頗持權勢。暇日,私弟獨坐廳中,忽有小兒,十四五,髡發齊眉,而持一布囊,不知所從來,立於其前。房初謂是親故家遣小兒相省,問之不應。又問囊中何物,小兒笑曰:『眼睛也。』遂傾囊,中可數升眼睛,在地四散,緣牆上屋。一家驚怪,便失小兒所在,眼睛又不復見。後集坐事誅。」

    《續異記》(《太平廣記》一四一):「零陵太守廣陵劉興道,罷郡住齋中。安床在西壁下,忽見東壁邊有一眼,斯須之間便有四,漸漸見多,遂至滿室。久乃消散,不知所在。又見床前有頭

    發,從土中稍稍繁多。見一頭而出,乃是方相頭,奄忽自滅。劉憂怖。沈疾不起。」

    這個故事的發展我非常喜歡。先是看到一隻眼球,然後變成四隻眼球(方相之眼),然後眼球越來越多,滿屋子都是眼球。後來主人公就死了。這跟下面要說的「太歲之眼」的民俗很有關係。

    3、太歲

    「太歲」的民俗大家應該都是知道的。簡單說就是「太歲」作圓周運行,每年移動一個方角。太歲移動到哪個方角,今年就不能在哪個方角動土,不然會有很大的禍事。禍事有很多表現形態,其中一種就是被稱為「太歲之眼」的現象,這是某個變態的日本人告訴我的。

    唐:戴孚《廣異記》(《太平廣記》卷三六二)「寧州有人,亦掘得太歲,大如方,狀類赤菌,有數千眼。其家不識,移至大路,遍問識者。有胡僧驚曰:『此太歲也,宜速埋之。』其人遽送舊處,經一年,人死略盡。」

    清:錢泳《履園叢話》卷二四「陳狀元犯土禁」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術家有太歲大將軍之說,凡動土遷移者必避其方,犯者輒不利,其說皆出之陰陽家。吳門陳永齋觀察卜築於因果巷之薛家弄,不信陰陽選擇之言,乃自擇一日,啟工開土,至尺許,忽見有物如豬頭,滿頭生眼,競為張閉,觀察心甚懼,又竊自解曰:『吾狀元是曲星,可以壓之。』少頃忽不見,余無他異,說者以為即太歲也。築至後堂,見骷髏甚多,急命工人同瓦礫堆於後圃。堂後又有一巨棺,朱漆尚堅,十餘人抬之不動,不得已仍覆土而築牆,半棺在牆內,半棺在牆外也。工始畢,其長子在京謁選,忽生腰疽而沒,訃至,其媳大慟,吞金幾死。不一二年,觀察卒。未幾,蔣夫人亦卒,鹹以為犯土禁所致雲。」

    是清:徐錫齡《熙朝新語》卷四:「徐太史用錫未遇時,偶如廁,見大肉塊,遍身有眼,知為太歲。因記書載『鞭太歲者轉禍為福』,遂擊之。每擊一眼,則遍身眼愈加閃爍。是歲領薦連捷。己丑進士,官至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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