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這一下,給老莫閃的夠嗆 文 / 伸筆碼良
神速記住【】,給書友提供一個舒適靠譜的小說閱。莎莎輕輕佻了下眉,小眼神有意無意,又勾搭了老莫一下說:「那還真是讓人期待呢。」
老莫迫不及待地說:「那這腰疼得抓緊治啊,這個……」
我說:「喲,這還沒吃完呢,你等我啊,我這肚子都沒填飽。」
老莫那個急呀。
我卻不急。
慢條斯理,一點點地吃東西。
莎莎也是壞,畢竟風月場老手了,這會兒,禁不住地伸手揉下腰,或是轉了頭,送給老莫一個意味深長的小眼神兒。
越是這樣,老莫越是急,急到最後,這貨……
眼珠子都要噴血了。
為啥說是這樣呢。
醫家講,色字一關,最是可怕。這東西,跟飢渴一樣,都是人本身帶來的一大欲。
飢渴的源頭是身魂中的生身一念。
想要生存,想要活下去,就必須要吃東西,喝水。
沒了水,沒了飯,人餓的要命的時候,啥子天理都不顧了。
真的是什麼都不管,真有可能,人s人!
色字,也是生身中的一念。這一念的源頭就是人本體繁衍後代的基因在作怪。
這一念,不管男女,只要到了時候,起了念,就一定要想找個人來xxoo。
不然,真的很難受,只能通過別的方式來排解掉。
宗教裡,把這些歸為人身上的罪惡。
道家卻很客觀地認為這都是人本身正常的神。
這些基於人體,原始底層**的力量,都稱是神。這些神,會讓我們人,來起不同的念。
如果,干擾這些念,干擾這些神,然後讓它們聽從第三方擺佈。
這個,就是傳說中最初級的種識了。
種識,其實不算太神秘。動物學家,馴獸員們,他們都是天生的初級種識高手。
講白了,你養條狗,讓它學會各種各樣的小技能。利用的就是狗,愛吃,以及享受愛撫這麼個習性。
拿個小零嘴,它乖,聽話的時候,給它一個吃。然後再加以愛撫。
不乖,不聽話了,不給它吃,不搭理它。
一來二去,這狗就會變的格外聽話。
種識的第一步功夫,就在一個馴字。
我上面講的是馴狗,眼下做的就是馴人!
男人,貪財,貪色,貪權。有財,有色,有權之人,又貪生怕死。
而這些,都是馴人之道。
女人,愛慕虛榮,喜歡貼心溫存之話。
這同樣也是馴人之道。
種識分好幾步,第一步就是馴,第二步是一個種。
種下了識後,深結於體內,長久不離。這樣,這個人,就是你的了。
你讓他死,他死。讓他活,他才敢活!
道家東西,不輕傳,就是這個道理。
並且,種識後面,還有許多,雜七雜八的東西。這些東西,老師是不允許我看的,我全是偷學來的。
為什麼?太害人了。
這要是落到不法之徒的手中,這就是一個大禍害。
老莫有點可憐,但不值得同情。
這人性,我看的太透了。
別人是吃一塹長一智,他是吃一塹毀一智。
俗話講,不長記性,毀記性的這麼一個人。老是自我感覺良好,老是覺得,我吃虧,不是我自個兒的毛病,是客觀什麼人,什麼事兒,運氣,等等這些的原因。
這樣的人,不能說是沒救,但得有個人好好來馴他,然後提拎他控制他才行。
老莫現在已經讓慾火撩撥的眼神迷離了。
我吃的差不多。
微笑過後,轉身對莎莎說:「我吃好了,咱們回去,還是泡溫泉?」
莎莎說:「回去吧,我這腰疼,想回去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