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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世事無常 文 / 魚兒憂憂

    八年以後的某一天。

    此時,陸凌峰正默默地站在海岸邊上,出神地看著那些翻捲起來的浪花。

    他發現自己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出來看海,望著那片海,他會感覺到格外的平靜與安詳。

    看著那些白色的浪花被捲起,然後又被拋下,不停地翻飛著,拍打著岸邊的礁石,而後又發出一聲聲巨大的轟鳴。他的意識就有些渙散起來,似乎,他認識那些浪花很久了。久得讓他能夠在那些拍擊著崖石的浪花卷裡描繪出一個人的影子來。

    那個影子雖然很模糊,很遙遠,但是,陸凌峰確定那不只是他的幻想,而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影

    「凌峰,快變天了,我們該走了!」樂民遠遠地走向他,朝他喊著。

    自從陸凌峰出了車禍以來,在床上躺了兩年。醒過來以後,除了還認識樂民這個老朋友以外,對於其他的人完全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所以,樂民就成了他最信任的朋友和知己,比起當初,他對他的依賴更深刻更強烈。

    「要變天了嗎?」陸凌峰抬頭望向天空,可不是,有大片的烏雲正卷積著移過來,夏日的天氣就是這樣,明明剛才還是陽光燦爛的,晴空萬里的氣象,這會兒卻已經烏雲密佈了。

    好像馬上就要下雨了呢!

    「雨?」心中莫名地刺痛了一下,好像被什麼深深地錘了一記。

    陸凌峰感覺到自己有很多的癖好,比如說他喜歡看海,喜歡在海邊遊覽;喜歡雨天,喜歡跟「雨」有關的一切,對這兩樣東西特別的敏感。

    因此,知道的人很少在他面前特意提起這些,擔心他會突然情緒化,而變得脾氣暴躁起來。

    是的,他現在的脾氣很暴躁,稍有不如意,就會大聲厲喝,公司的人都很怕他。他雖然忘記了很多事情,但是處理公事起來卻絲毫都不含糊。因此,即使他已經忘記了很多的人和事,公司卻依然由他打理著。

    對於這些奇怪的現象,沒有人能夠解釋得清楚這是為什麼,就連醫生都說這是個奇跡中的奇跡。

    陸凌峰自然是想不起以前的一切,不知道以前的自己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又到底經歷過了什麼樣的變故。既然他不知道,大家自然也都不提起。怕挑起他的壞脾氣。

    所以大家都很好地維持著這種默契的關係。

    「真的要變天了,那我們走吧!」陸凌峰是真的打算要離開這裡了。今天,他又在這裡發了大半天的呆,也是夠了。

    「嗯,凌峰,你是要直接回家裡去還是去公司啊?」樂民現在可是陸凌峰的貼身私人助理了。他看不下去陸凌峰遭遇的慘變,所以,再也不顧忌別人會對他說什麼閒話,自告奮勇的就過來幫助他。原本,陸凌峰就說過好幾次,叫他過來幫自己,樂民總是找借口推脫。

    陸凌峰也知道他的言下之意是擔心別人誤會他什麼,也就由著他了。不過,現在他自告奮勇前來幫助自己,陸凌峰是何樂而不為呢?立馬喜滋滋地答應了他。

    樂民因為當初自己的錯誤判斷而感到有些後悔,如果他能顧再仔細認真的替朋友分析一番的話,估計,秦雨涵和陸凌峰還不至於走到現在這個地步。

    可是,一切都已經晚了。現在能夠補救這一切的就只是盡心盡力的幫助他,盼望著他能夠早日恢復記憶,去解開秦雨涵留下來的那個謎團。

    「回家吧!都出來一下午了,我想回去休息一會兒!」陸凌峰突然就很想回家。

    「好吧,我們,回家咯!」

    「所以,這個『還有』的『還』字在「還書」這個詞裡應該念作『還』字它是一個多音字,這樣你明白了嗎?」一個虎頭虎腦的小男孩伸出一根細長的小手指,指著書本的某一頁,對著那個差不多年齡的小姑娘說教著。

    「嗯,我知道了!」小姑娘乖巧地點了點頭,似乎很受教的模樣。

    「好,妹妹真聰明,那麼,接下來我們再來看這一個」

    虎頭虎腦的小男孩又拿出了一本數學教材,「一米等於多少分米?一分米等於多少厘米?一厘米等於多少毫米?」一連串的問題砸向那個小女孩。

    小女孩被問急了,一下子就怔在那裡,什麼都沒有回答,只是愣愣地看著他。

    「一米等於十分米;一分米等於十厘米;一厘米等於十毫米」小男孩順口溜似得說出了那些答案。

    「哇,你真的好厲害哦!語文數學都這麼了不起」小姑娘眼神裡裝滿了對他的崇拜和依賴。

    「數學要靈活應用,如果只知道死記硬背的話,肯定是到死都背不起來的。還有,那個語文也是,要常看、常讀、常用,不然不管你怎麼背都會忘光光。」小男孩無所謂地從桌子上的盤子裡抓起一顆葡萄,就丟進嘴裡,完全沒把剛剛小姑娘對他的誇獎放在心上。

    樂民站在書房外面好一陣子,看著四五個小女生圍著一個小男生問東問西,一下子問這個字怎麼寫,一下子又問那個應用題怎麼解,……只見小男孩一一應答如流,眉頭都沒有皺上一下。這樣的反應,樂民是看呆了

    如此迅速奇佳的反應,連思考都不必。真神啊!真該替他報名參加奧林匹克賽的。

    走到客廳,他好奇地問:「在書房裡的那個小男孩是誰?」

    一邊吃著冰鎮西瓜一邊看著雜誌的王小櫻回應他,「鄰居錢巧巧她女兒的同學,聽說是個資優生,剛從別的學校轉學過來不久。但是才剛轉到這裡來,就被發現了天賦,代表學校參加過跳級考試。他常常教她女兒唸書,所以,我也想讓他來教我們的笑笑,如果笑笑跟著他學習,成績一定會上去的等一下寫完功課我要帶他們去吃肯德基。」

    樂民和王小櫻在七年之前已經結婚,王小櫻嘴裡所指的樂笑笑就是他們兩個的寶貝女兒。至於他們兩個是怎樣的因恨生愛的情事,在下面的章節中會詳細介紹。說來,那就是又一個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了。

    「要指導功課怎麼不找個老師或是專業家教,如果小孩子不懂亂教怎麼辦?」樂民可不希望自己的寶貝女兒被誤人子弟了。

    「不會的啦!那個男生很聰明的,而且又方便,一百塊錢就可以打發了。」王小櫻的性子轉變了不少,現在的她不再是那個驕橫跋扈為所欲為的野蠻貴小姐了。

    「什麼?你還要給人家錢的?」樂民一下子氣結了。不可思議地看著王小櫻,懷疑她的腦子有問題了,怎麼會想起這一出來?

    當然不是因為樂民小氣的不想拿出錢來給人家,只是他認為這麼一個小不點兒就要談錢說話,那個人的心靈至少不會是那麼的純潔無私的。和這樣的孩子相處在一塊兒,他的寶貝會得到好的指導和教育嗎?

    「當然啦!你看,這麼多個小朋友在一起,兩個小時的功課時間,就一百塊而已。你知道找一個老師的話要多少錢嗎?一個人一節課就要一百塊呢!這樣算起來的話,一百塊錢真的很划算耶!」王小櫻很不以為然,對那個小男孩還一臉信任的模樣。

    「我們家又不缺那點錢,你幹嘛把錢省在小孩子身上?如果一定要請人來教的話,就請一個專業的人來教啊!那樣我們也比較放心啊!你說,是嗎?為什麼要請一個小不點兒來呢?好像我家是多麼的吝嗇不捨得花錢一樣?」

    的確,樂民現在和陸凌峰在一起工作,雖然名義上是他的貼身助理,但是他也參與了他們集團的投資的。光是每年給他的股份分紅就不是一筆小數目了,再加上王小櫻在他父親的公司裡也有股份,他們家是真的不用為錢而絞盡腦汁地想法去省的。他這麼說也是合情合理的。

    王小櫻卻覺得樂民有些不近情理了,聽了他一長篇的囉唆的想法,讓她忍不住地就放下了手裡的雜誌,「讓我來告訴你吧!其實並不是我一定要找他過來的,而是我家笑笑吵著要他教,說只有大哥哥教的她才會懂,其它的哪個老師她都不要去理睬,還有那群女生也是,她們都願意請這個小男孩過來教。而事實也證明她的成績真的有了明顯的進步啦!我們笑笑這次考試還不錯呢!所以,這樣的選擇不是很好嗎?」

    王小櫻說得振振有詞,有憑有據。樂民無語了。這簡直就違反法律條約嘛,根本就是在變相地利用童工!如果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話,王小櫻可是難辭其咎的呢!

    不過,聽王小櫻這麼一說,樂民倒是有些釋懷了。甚至,他為王小櫻的轉變而產生了一種莫名的感動。

    以前,她是一個那麼惹人討厭不會為他人著想的自私的女人;現在的她卻是一個精打細算會過日子的溫馨女人!誰能夠否認愛情的力量是那麼的偉大的呢?

    想起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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