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六章 甄平的確認 文 / 最愛吃涼糕
崔氏阿蘭畢竟年紀擺在那裡,雖是一宿沒睡,眼睛有些血絲,卻仍然精神奕奕,眼見天色已亮,林北進行例行的泡澡,崔氏阿蘭圍著水潭轉了一圈,很是奇怪的問道:「大人,為何要把此處攔起來?崔蘭沒看到什麼東西啊?」
林北心說你現在看到才怪,那些小甲魚已經尋了洞穴,安下家了,因為很小,怕被別的魚類殺死,所以輕易不會出來,不過待等到大一些,有了自保之力後,小甲魚就會出來爭搶食物了。
卞吉從屋裡出來,伸了個懶腰,疑聲道:「崔蘭,昨夜你們在做甚?攪得我一晚不得好睡。」
崔蘭一指林北:「夫子,這你得問大人,崔蘭也一宿沒睡。」
「哦?」卞吉也便不再多問。
眼看他們都洗漱完了,林北從水潭里長身而起,他的蛇鱗光滑之極,輕輕一抖,水珠就被抖落,連擦都不用擦,
「大人今天也要去捉那長鼻獸?」
林北點頭,游到巖邊:「正是,那邊還有十來頭長鼻獸,等到捉完後就可以告一段落,不過長鼻獸其實並不打緊,那沼氣池才是最緊要的。」
「大人如此重視這個叫沼氣池的,可否與我等說說,沼氣池到了底有什麼用處?」
林北只說了變廢為寶,至於別的卻沒有細說,任憑卞吉等人想破了腦袋,也想不出長鼻獸的穢物能變成什麼寶貝?莫不是仙家的點石成金?但那也不是石頭啊,卞吉悶在心裡一天了,一直想問。
林北便問道:「你們用什麼取火?」
「自然是隧石還有火鐮。」崔蘭理所當然的道。
「這種取火式方不方便?」林北又問。
崔蘭這次遲疑了一下:「倒也沒覺得不方便。」
「那是因為你們習慣了,而且沒有更好的取火方式,反正我覺得極為不便,每次取火還得取些絨草,同時還得準備一大堆木柴,如果木柴燒完,又得重新來一遍。」
「不都是如此嗎?」甄定在邊上道。
卞吉倒是若有所思:「莫非那人所說的這『沼氣池』不需要隧石火鐮和絨草?」
「連木柴都不需要。」林北道:「一旦產生沼氣,即可源源不絕,一池沼氣足夠使用數月之久,另外,還可以把沼氣抽取出來,裝入罐子裡,隨身攜帶,隨取隨用,方便之極。」
卞吉三人頓時吃驚了,一池沼氣居然可以使用數月之久?想想挖的沼氣池可不算大,居然有如此能耐?
「能用那沼氣煮飯食?」
「這肯定可以的啊,否則用它做甚?而且火勢集中,所以飯食熟得極快,大約能節約三分之二的時間。」
沼氣最初的作用肯定用來做飯燒水,但是越到後面,沼氣的作用就越大,比如供暖,比如煉鐵煉鋼,這些都可以用沼氣代替木炭和煤,如果科技再進步一點,蒸汽機也可以研發出來,原料卻只是區區的穢物,比起煤這種不可再生的資源,以及木頭這種生長緩慢的資源,沼氣當真是物美價廉。
卞吉三人聳然動容,他們自然想不到如此多,不過穢物能變成火,最後能用來做飯就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想像了,或許這真是『妖法』。
林北又道:「這沼氣池關乎到我接下來的一系列計劃,所以我希望你們務必要重視起來,以最快的速度把沼氣池弄出來。」
「大人放心,今日我便告知忠直。」卞吉凝聲點頭道。
看著時間差不多了,眾人便朝學堂而去,得去和獵戶們匯合。
剛剛到學堂所在之地,民夫們沒到,不過安忠直卻到了,林北還看到甄定的兩個護衛也回來,邊上站著兩人,想來其中之一便是那甄平。
果然,此人一見甄定,便上來行禮,口稱族兄,甄定笑著扶起,又對林北道:「大人,這就是甄平,甄平,來見過大人。」
甄平面上的驚異一閃而過,他肯定是早就知道林北的存在了,所以並不畏懼,朝林北行禮,「甄平見過大人。」
林北看了看這個甄平,此人面白無鬚,身上衣物相當齊整,給人一種極為乾淨的感覺,雙眼靈活,便知是很精明的人物,林北心說甄氏確實有一套,光是看區區南越的一個掌櫃就能看出甄氏在人選方面的眼光,甄定像彌勒佛,甄平精明,而做生意這兩種印象都很重要,如果別人一看掌櫃面奸心黑,恐怕心裡就先膽楚幾分,一次之後哪裡還敢再次上門。
顧不得寒暄,林北寫道:「你把那關姓商人的情況再說一遍。」
甄定在路上已經跟護衛瞭解了情況,早就得知眼前的妖物大人神通廣大,通人言曉人事,但是看眼前一條大蛇一筆一畫的在地上寫出字來,臉皮也止不住抽動,這種神異讓甄平心裡也畏懼了幾分,當下恭聲道:「大人,那人是在兩年以前來的,離當年的重陽節還有三日」
卞吉看他一眼,問道:「你怎麼記得如此清晰?」
甄定笑著解釋道:「大人,夫子,我這族弟從小聰穎,雖不敢說過目不忘,但是這些年所見的行商都能說出十之八/九,哪怕是隔了好幾年。」
卞吉有些吃驚,林北心說又算是一個奇人,這就跟現代酒店的經理,基本功就是需要記住一些大主顧,據說有些老字號的飯店夥計更是厲害,只要客人來一次,甭管幾年之後,只要再去,夥計都能記得這位客人幾年前點的什麼東西,這種店的夥計甚至比老闆還要受顧客歡迎。
「你繼續。」
「是的,大人,那位行商姓關,帶的是一口大箱,開始是由夥計接待的,不過這位商家執意要找我,所以我便親自接待,他帶來的都是沿海一帶的特產,其中之一就是豬不食。」
「這位關姓商人曾言過,豬不食長於深山,為野豬刨出來的一種東西,數量甚少,一般拳頭大小,表皮赤紅,食之清甜可口,一塊足以讓一個成年男子飽食,有俚人偶然得之,便視為珍寶,平時不食,遇有尊客則用來待客,可惜這位關姓商人帶來的時候或許是因保存之法不當,已經腐壞,所以我便拒之,大人,這就是其中的過程。」
林北在心裡轉了幾個圈,聽起來確實很像紅薯,表皮赤紅,吃起來清甜可口,都跟紅薯的特徵類似,關姓商人之所以會帶這個來,恐怕一是因為俚人視若珍寶,第二就是清甜可口了,這個時代糖還是一種很珍貴的東西,甜食都被認為是貴族食品。
確認了之後,林北覺得不管如何,必須得盡快去一次朱盧,找到豬不食這種實物,親眼驗證一下。
ps:今天就一章了,有些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