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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百二十五章 前景不妙 文 / 第十個名字

    這裡就是標準的叢林法則,什麼學歷、地位、年齡、長相,到這裡全尼瑪作廢。誰能給號子裡的統治階級帶來好處,誰就是好樣的,時間長了,你就會被納入統治階級,然後開始作威作福。你還別說我出污泥而不染,你只有兩種選擇,要不你去統治、欺負別人,要不你被別人統治、被欺負,沒有第三條路。

    怎麼說呢,到這裡以後,就是另外一個小世界,所有的觀念你要重新界定,這裡沒有對錯,只有合適不合適。這裡可以有情義、仗義之類的東西,但是在巨大的壓力之下,這些東西也是有限度的,人與人之間極其不信任,人不為自天誅地滅,這句話在這裡就是完美的詮釋。

    由於有了家裡的托兒,再加上黑子的小經驗,洪濤到看守所的第一天過得還算輕鬆。再加上他那個能說能聊的性格和兩世為人的見識,不光牢頭喜歡他,其他人也都喜歡這個剛來的大個子。休息的時候,都願意讓他說上一段外面的見聞和他們不知道的東西,尤其是有關男女之間的事情。於是洪濤去蘇聯那邊找小毛子的經歷就成了經典,在這個耗子都是雄性的環境裡,講點風花雪月是最容易得到認可的。

    「洪濤!」晚飯之前,鐵門突然又打開了,洪濤熟悉的那個警察露面了。

    「到!」洪濤也學會了,管教喊名字,最好是大聲答到,這也是規矩。

    「出來……」那個警察還是面無表情。洪濤覺得在這種地方工作,也是挺折磨人的,不光是這些在押犯精神受刺激。這些警察的精神也都正常不了,老得繃著臉。

    「你家律師來了,記得能帶回啥來就多帶點啊!」趁著洪濤往起爬的機會,老二偷偷在他耳邊小聲嘀咕了幾句,這尼瑪都成人精了,他怎麼就知道律師來了呢?不能是管教想聽自己唱歌了嗎?

    「光……走吧,你們家律師來了。這個速度夠快的啊,剛一天就把案卷調過去了,你撞人之前就設計好了?」鐵門關上之後。那個警察居然和洪濤開了一句玩笑。

    「……嘿嘿嘿……」洪濤沒法接這個茬啊,只能是傻笑。

    要說這個地方管理得還真嚴格,去見律師還得帶上手銬,然後重新從那道大鐵柵欄門出去。走到旁邊的一溜房子裡。這裡才是接見室。屋子裡站著三個人,其中一個是黑子,穿著一身西服還夾著一個皮包,另一個是韓雪,她也是一身灰色的西服裙,戴著一副眼鏡,儼然也是一位女律師,剩下那個五十多歲的中年人洪濤不認識。估計這位才是真正的律師。

    這個屋子也不像電影裡演的那樣,中間還隔著什麼鐵欄杆或者大玻璃。就是一間會議室,洪濤坐在桌子的一邊,三位律師坐在桌子的另一邊,屋子裡原本有一位警察,但是帶洪濤進來的這個警察一來,他就出去了,還把門順手帶上。

    「高隊長,我給您帶了點東西,都放門口小賣部裡了,嘗嘗我這個,原裝的萬寶路,全是洋文的。」黑子等門一關,立馬站了起來,臉上嚴肅的表情也沒了,逕直走到那個警察跟前,掏出煙來,一邊閒聊一邊走到屋子的一角去了。

    「洪濤,他們打了你沒?那家人非要說你是故意殺人,給他們錢……」看到警察不在跟前,韓雪臉上裝出來的鎮靜也立馬沒了,眼圈立馬就紅了,一邊從桌子下面提上來一個大口袋,一邊開始嘮叨。

    「噓……別激動,讓律師先說!」洪濤沒功夫和韓雪絮叨,她說的東西沒價值。

    這次接見,主要是律師在說,洪濤在聽,不時的問一問,然後再回答律師的問題。這位律師據說是洪濤父親從政法大學找來的老朋友,在法律界有點名氣,學生遍佈檢察院和法院。當年他和洪濤的父親也都一起下放勞動,這才願意出面幫洪濤打這個官司。其實在中國,律師的作用不是幫你去據理力爭,而是幫你去疏通各種關係,你的律師有面兒沒面兒才是真格的,尤其是刑事案件。

    但就算這樣,洪濤這個案子也不樂觀,這位老教授也好、老律師也好明確表示,對方很強硬,人家就這麼一個兒子,結果還讓洪濤給撞死了,不管是不是洪濤的全責,反正是恨死他了。而且人家也不缺錢,死者的爺爺還是石油部退下來的老幹部,能量也不小。這件事當天就已經被他們捅到了報紙上,所以這個案子誰也不敢網開一面兒。

    這兩天,外面一直在進行輿論上報道,說的就是洪濤這個歌星的身份,然後無照駕駛,這就是典型的一個紈褲子弟草菅人命啊,所以形勢對洪濤這邊很不利。目前林笛、譚晶以及洪濤的家人也在四處奔波,正在用洪濤在學校裡的學習成績、籃球聯賽來當正面材料,和對方打輿論戰。想完全扭轉過來是不可能的,最終目的就是讓上面某些人不能表態,只要沒人表態,這個案子頂多就是交通肇事罪,考慮到洪濤事發之後的積極表現,三年都不會判,樂觀的估計是判二緩二,最重也就是二年左右有期徒刑。

    不過由於外面還在互掐,所以這個開庭的時間不會太早,估計要拖一拖,具體什麼時候上法庭,律師也不敢確定。按照律師的建議,洪濤在這裡一定不能再惹事,踏踏實實的等著,別著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不可能了。他會盡量多的找借口來此和洪濤見面,並不是要問什麼案情,而是讓洪濤能藉機見一見他想見的人,順便享受點裡面享受不到的物質,聊勝於無吧。

    「最好不要讓我父母來,一切等判決完了再說吧,我本來還想考個好成績讓他高興高興,誰想到這回算是徹底踏實了,幫我轉告他一聲吧,別失望,他兒子就算上不了大學,以後也不會給他丟臉的,我會給他創出一份兒更大的事業來。」洪濤能說什麼呢?就法律來說,他不能說是法盲吧,也差不多,律師都這麼說了,他也就死心了。他唯一覺得愧對的人,就是自己的父親,眼巴巴的盼了這麼多年,結果卻盼來一個勞改犯,這尼瑪反差太大了。

    「放心吧,你父親沒你想得那麼脆弱,當年我們連生死都不知道,不是照樣挺過來了,他還是我們幾個裡面最樂觀的一個。而且你已經讓他很驚訝了,驕傲不驕傲我不清楚,反正如果我兒子給我創下那麼大一堆產業,我是無話可說啊。這次也不能全怪你,如果沒有你那個同伴說你是和死者在賽車,你恐怕連交通肇事罪都算不上。唉……造化弄人啊,好自為之吧小子,以後出去也別太肆意妄為了,這樣對誰都不負責任。」這個律師和父親一個毛病,說著說著就開始講課,是不是當老師的全都這樣呢?職業病?

    「那個小王八蛋已經不敢回去了,那二爺一看到他就要抄刀子拚命,還說他不是自己孫子,肯定是他兒子從外面撿回來的,不是那家的種。老頭氣病了,血壓有點高,心臟也不太好,現在住院呢。本來那大爺想一起來的,不過一次不能進來那麼多人,很多手續不好辦,還是等下次吧。」等洪濤和律師聊完,韓雪又開始折騰她那個大提包了,裡面裝滿了各種吃的,從肯德基到鹵煮火燒都有,大盒小碗的擺了一大堆,還有各種各樣的零食、巧克力之類的,甚至連紅酒都帶進來了。

    「你去和那二爺說,沒必要生那個氣,如果我是那辛寺,天天挨揍,恐怕早就找機會報復了。這也是我自找的,和他關係不大,讓他趕緊養好身體,我這次估計是得待兩年再出去了,他還得幫我掙錢呢,這些產業不能沒人管啊,光靠你一個人也忙不過來。對了,記住三十晚上我和你說的話,你現在就當我去美國了,我出去之後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可就全靠你了,咱們的島!咱們的大遊艇啊!還有,燕子那邊別和她說,讓她上完學再回來,這幾年就辛苦你了啊!」洪濤伸手摸了摸韓雪的臉,然後拿起一個漢堡包,還是先吃點吧,早上和中午都沒吃東西,不餓才是假的。

    接見結束的時候,洪濤手裡多了一個提包,當然了,那些吃的東西肯定不能都帶進去,那樣太明顯了。進去的時候在鐵柵欄門那裡還要檢查,即使那位高警官是這裡的隊長,也不能太過分,所以除了換洗衣服、鞋襪、洗漱用品之外,包裡什麼都沒裝,倒是高隊長的兜裡幫洪濤帶了幾塊巧克力、一袋兒糖和一些藥品。

    在回來時,洪濤才算見識到什麼叫檢查,包裡所有的東西都得翻出來,牙膏要擠到一個塑料袋裡,擦手油也得倒出來,凡是金屬的東西就不能帶入監室。直到進入了通道,高隊長才把他兜裡的那些零食、藥品和兩本書、一根鉛筆重新塞進洪濤的包,這已經算是徇私枉法了,也不知道黑子和他是什麼關係或者使了多少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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