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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百九十七章 看熱鬧不怕事兒大 文 / 第十個名字

    最終的結果也和律師說的一樣,當第二天林笛把這件事兒直接通知了寶麗金公司之後,對方只隔了兩個小時,就做出了最後答覆:公司亞太地區副總裁帶著新的經紀人團隊已經準備登機了,並且將由他代表公司向洪濤當面正式道歉,如果有什麼額外要求,可以提、可以商量!

    「那還提個毛啊,我和錢又沒仇!等人家來了該練就練吧!老林,還得麻煩你,你臉皮厚,你去回復一下,怎麼下三濫怎麼說唄,反正你也受欺負受慣了!」洪濤一聽這個消息,也算是輕鬆了,三四百萬不是錢啊!我一年才掙幾個三四百萬啊!真要是都扔給律師,洪濤這個小心肝也得哇涼哇涼的,看來什麼一怒為紅顏之類的事情,自己以後還是少干吧!

    外界對於這件事並不清楚,那時候的新聞記者還比較有節操,也沒這麼多八卦狗仔的存在,尤其是國內,還不流行這個玩意,那家報紙要是沒事老盯著別人的家長裡短,有事沒事就出來編造新聞玩,那就離死不遠了,讀者真會寫信去國家有關部門告你。

    當寶麗金派來的新團隊抵達京城,和洪濤見面之後,洪濤還特意在大三元設宴請了人家一次。只要是會說人話、別用狗眼看人的人,洪濤一般都是很好說話的,原本說就唱三首歌,今兒咱高興了,我多給您唱一首,算個屁啊!反正都是錄音帶唱,我又不費勁兒!

    對於洪濤這個假唱的問題,對方也有保留的表示了反對,不過他們也無能為力,洪濤直接和他們實話實說,哥們就是這個水平,如果進錄音棚啥問題沒有,但是當著幾萬人上台,分分鐘忘詞兒,你們要不怕寒磣我也不怕,那我就只能舉著一張歌詞上去!還不能保證不跑調!

    「我能護得了你一時,護不了你一世!看見了吧?誰有底氣誰就是真理,你和他們簽的是代理合同,不是賣身契。你就算當不成這個明星,回來照樣是健美舞蹈冠軍,還能教那麼多學生,比你當年坐我健身房裡哭的時候,強了一萬倍了吧?可是你這個腦子裡怎麼就轉不過來這個彎呢?就為了能更火一點,你就忍著那個二x天天折騰著你玩?以後再有這種操蛋人折騰你,你就給丫的一個大嘴巴子,然後脫下你那個高跟鞋,照腦袋上狠刨!大不了不就是不幹了嘛?還能怎麼樣?無慾則剛懂不?」什麼師傅帶什麼徒弟,不光是手藝,還有性格。

    洪濤直接當著寶麗金公司的地區副總裁,字正腔圓的教育了一頓譚晶,每說完一句就照著譚晶後腦勺抽一巴掌,打得譚晶抱頭鼠竄,聽得那位副總裁嘴角直抽搐。估計這份代理合同結束之後,人家說什麼也不會再和譚晶簽約了,除非直接簽賣身契,否則這樣的藝人人家伺候不起。

    一點虧都不吃,一點潛規則都不遵守,後面還這麼一位要人有人、要錢有錢、要腦子有腦子的二百五給撐腰,這尼瑪根本就不是來當歌星的,這是來砸場子的。

    洪濤才不管他們怎麼想,只要這份代理合同執行完畢,那譚晶就算真的火了,撲都撲不滅那種火。到了那時候,就不是你寶麗金說了算了,店大了確實能欺客,但是別忘了,客大了照樣能欺店。你確實是香港最大的唱片公司,可惜大陸和灣灣馬上就要恢復正常交往了,尤其是民間的,等滾石一殺過來,嘿嘿嘿,你就不是最大了,到時候誰求著誰還得兩說呢!

    雖然有這麼個小插曲,但是洪濤並沒真的小看了這家音樂界的巨頭,人家的實力確實擺在明面上,你想無視都做不到。別的不說,只從軟硬件兩個方面比一比,就可以明白為啥人家是巨頭,咱們是小混混。要軟件,人家手裡有一大批詞曲作者,只要你能有利用價值,肯讓他們喝你的血,分分鐘可以給你湊齊一個班子,幫你量身打造歌曲,然後利用他們的發行渠道、影響力在幫你造勢。

    要硬件,就在眼前,這個舞台搭建得才叫演唱會舞台,和去年那個百名歌星的一比,那個就沒法看了。一水兒jbl音箱、soundcraft聲藝調音台、shuer舒爾麥克風、雅馬哈周邊、就連舞檯燈的光源都是歐司朗的,所有這些設備全部是從香|港提前托運過來的,就連舞台上的塑膠地毯也是一同帶來的,不可謂不認真。

    今天的首都體育館又變成了一個熱鬧的所在,從下午五點開始,陸陸續續的就有歌迷從城區各處雲集於此。有票的都聚集在西門附近,排著隊等著洪濤給他們的門票上簽字,沒買到票的則在路邊和黃牛黨們討價還價,看看能不能讓這些黑了心的票販子少掙幾塊錢。原本五十塊錢的一張門票已經算很貴了,可是經過黃牛黨的手,你還得再多付出四五十塊錢來,真是有點肉疼。

    到門口給歌迷簽名,這也是洪濤提出來的一個特殊要求,他只參加了正式演出前的一次綵排,稍微和伴舞走了走場,大概熟悉熟悉就算完成了。因為他用伴奏帶演唱,除了熟悉熟悉舞台之外,基本沒什麼需要排練的。而且他所有的演唱全是坐著唱,坐在一台合成器後面,他說這樣他更放鬆,就算是他與譚晶的那首合唱,也是他坐著、譚晶站在旁邊,沒有伴舞、沒有炫目的燈光。

    而且他還有的說,說這是歐美最流行的一種演出方式,叫做不插電!玩的就是藝術造詣,用不著那些花裡胡哨的效果。在這點上,寶麗金方面的舞台設計和監督也說不過他,因為他說的確實也是那麼一回事兒,很多歐美樂隊和歌手,確實在玩這種表演形式,不插就不插吧。

    其實這是洪濤偷懶的借口,他已經過了剛開始的興頭,不願意再在這方面去學習什麼,更不願意因為幾場演唱會,就讓別人指使得團團轉。不插電只是他用來搪塞別人的說辭,那玩意原本的意思是不借用一切擴音、調音設備,不使用電子樂器,完全返璞歸真,和他這個假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他就算再練上十年,也達不到不插電的程度。

    但是大家都忙著,就他一個人閒著也沒意思啊,於是他就想出這麼一個主意,你們忙著安排舞台,我去外面給演唱會造勢,你說一個歌星專程跑到門口,抽出寶貴時間來給大家簽名,這聽著就那麼感人啊!他還給他這種在專業人士眼中胡鬧的行為又起了一個好聽的名詞,叫和歌迷互動。

    對於他這種光腳不怕穿鞋的賴皮行為,寶麗金公司也沒轍,你不答應,他就撂挑子,要不你就和他撕破臉打官司、要不你就得由著他幹這些不太要命的勾當,最終寶麗金還是妥協了。一是人家一雙好鞋不願意去踩這攤臭狗屎,二是他說得也不是沒道理,也不全算是胡鬧,姑且就試試吧。

    如果效果好,那回返香港之後,他不是還有一場合同規定的演唱會呢嘛?還可以繼續這樣幹。如果效果不好,對不起,到了香港就不是你的地盤了,到時候還得是人家說了算。

    洪濤才不管到了香港該怎麼辦呢,他正拿著一把油筆,龍飛鳳舞的在他和譚晶的雙人海報上簽名玩呢。這是幾天前那二爺一個書畫界的朋友,無意中聊起他的簽名太次,結果閒著沒事兒,給他設計的一種特殊簽名。等於是把他的名字變成了一個圖章的模樣,而且是一筆連下來的,稍微練習練習,就能寫得很好,不存在什麼蜘蛛爬字體了。

    得到這個簽名之後,洪濤最後一點節操也掉光了,他再也不用看著歌迷拿到他簽名之後的那種想說又不好意思說的表情了,這種感覺比較爽。所以他不怕苦、不怕累,一張一張的畫著他的名字,時不時看到漂亮姑娘再主動摟著人家照個相啥的,比在後台聽那些舞台監督什麼的講重點要好玩多了。

    要不是林笛提醒他,他恐怕連幾點開唱都忘了,還在這裡過癮呢。那些歌迷也是腦袋進水了,你說你花了一個月工資買了一張票,不進去等著演唱會開始,都聚在這裡看他一個禿小子耍什麼寶呢。等他帶頭往體育館裡跑的時候,後面還跟著上千人一起往裡跑,這個場面讓那些電視台的攝像都樂出聲來了,人家拍攝了那麼多大場面,也沒見過一個這麼二的人,簡直就是活寶了。

    你還別說,經過洪濤這麼一折騰,演唱會的現場氣氛反倒更熱烈了,大家一方面是來聽歌的,更多的就是來湊個熱鬧。要是光聽歌,那還不如自己在家裡聽錄音帶呢,那不比現場更清楚,還能翻過來掉過去的聽。既然是來看熱鬧的,那當然是熱鬧越大越好,洪濤這種行為恰好滿足了這些觀眾的心理,看熱鬧的都不怕事兒大啊!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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