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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百七十九章 鬧中取靜 文 / 第十個名字

    五月份的後半個月,洪濤變踏實了,哪兒也不敢亂跑,也不整天張羅著去這兒去那兒了,老老實實的每天上學,大熱天的還得戴著一副蛤蟆鏡,把他那雙最容易被人認出來的眼睛擋住。譚晶是徹底上不了學了,那些好事之人無法去一所中學裡找洪濤麻煩,但是去大學騷擾一名大學生還是沒什麼心理負擔的,於是不得已,洪濤托關係給她弄了半年的休學,等這股風過一過,明年再回學校吧。

    這樣也好,趁著這段時間,她不光能和林笛給她找來的聲樂老師一起補一補聲樂上的短板,還接拍了一個合資洗髮水的廣告,這是當時中國唯一一種合資洗髮水,它的名字叫「力士」。和出個人專輯磁帶相比,接拍廣告顯然要掙錢快的多,短短一周的拍攝時間,譚晶得到了七萬塊錢的廣告費,幾乎是她在磁帶上收入的兩倍,要知道至今為止,她的磁帶銷售量已經超過了三十萬盤,這還只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對於譚晶的這些收入,除了林笛那個公司扣除了35%的運營成本和經紀人分成之外,洪濤一分都沒要,都讓譚晶自己收著了。不過他也宣佈,對譚晶的個人投資,到此結束,從這一天開始,譚晶個人的開銷,洪濤不再擔負,而在她歌唱、舞蹈事業上的投資,則是生意,雙方一切按照合同辦。

    至於洪濤對譚晶之前的那些投資,都將在那35%中慢慢收回,因為那個是投資,不是借款。別看現在這個35%才一兩萬塊錢,隨著譚晶的冉冉升起,她很快就是洪濤手中的另一棵搖錢樹了。只要她和洪濤簽訂的那份代理合同不到期,洪濤就能從譚晶掙到的每一筆錢中,分得這35%。當然了,這裡還有林笛30%。他這個倒霉的胖子也被洪濤算計進去了,這等於是洪濤拿著一份兒合同,左邊拉著譚晶,右邊還拽著林笛,他啥也不幹,白白得錢。

    不過話也不能這麼說,這就和種果樹一樣,如果沒有洪濤去挖土、澆水、施肥。譚晶這棵樹也結不了這麼多果子,自然是誰種樹誰收益了,林笛只能算是那個推著車滿街叫賣果子的人,賣完錢回來還得把大頭交給洪濤,他就掙點差價。當然了,就林笛來說,這點差價他也滿足了,現在他也算是大陸音樂圈裡的當紅製作人,對外而言,他手裡攥著兩顆正當紅的新星。分分鐘有成為金牌製作人的可能。

    這邊掙著小錢錢,林笛和寶麗金那邊也沒閒著,剛開始那邊的出價很低。而且還要一口價買斷這兩張專輯的版權。這當然是洪濤所不能容忍的,他自己就是靠高瞻遠矚吃飯的人,那能容忍別人在這方面佔自己的大便宜?於是兩邊的談判陷入了僵局,不過洪濤並不擔心寶麗金會離開談判桌,這個時候正是港台唱片公司開始入侵大陸樂壇的時候,而自己和譚晶的出現正好符合他們的這個需求。

    最主要的是他們兩個都屬於創作型的歌手,手裡有歌曲的版權,雖然在國內這種玩意並沒有太大意義,但是要想把唱片銷售到中國以外的華語地區去。版權還是很要命的硬性指標。所以他們只要沒第一時間中斷談判,那就說明他們還是想談。這一點洪濤又佔了作弊者的優勢,他雖然不是圈內人。不太瞭解這裡面的詳細情況,但是他可以從大方向上佔盡便宜,他知道大趨勢往那裡走。

    一次談不攏,好辦,咱再談!再談不攏,也好辦,我再找別人談。林笛在他的工作能力和人脈關係上並沒有吹牛,沒多久就有一家叫做飛圖的香|港唱片公司也加入了對譚晶和洪濤的爭奪中來,而這家公司背後的母公司,就是灣灣的唱片業巨人,滾石唱片,他們對採用這種方式進入大陸樂壇也很感興趣。

    到了這一步,洪濤就不再參與這件事兒了,有了兩個相互敵視的談判對手,林笛如果還不能從中為自己這邊牟取最大利益,那他也就不配掙這份兒錢了。

    說到錢這個字眼,五月初的時候,洪濤終於咧開嘴笑了,第四套人民正式發行。洪濤就是一個屁民,發行錢幣這種無比高大上的事情和他有半毛錢關係嘛?難道說國家銀行還會找他合作?這不是扯淡嘛!沒錯,發行錢幣這件事兒他一點兒摻合的機會都沒有,不過對於一個稍微有點錢的人來說,第四套人民幣的發行確實是一件大好事,因為出現了五十和一百面額的大鈔。

    以前洪濤出去,兜裡總要揣著一大把十元鈔票,如果要買個上千塊錢的東西,你就數吧,數了半天,交到對方手裡,對方還得再數一遍。要是趕上上萬塊錢的交易,直接就是一摞,那時候叫做一方錢,一出門就得提著個大包,裡面裝著好幾摞紙幣,不光花的難受,收的也麻煩。

    現在好了,面額直接提高十倍,這也意味著隨身攜帶的同等數量錢幣體積縮小了十倍,再像以前那樣提著一個大包出去,那就不是幾萬塊錢的交易了,而是變成了百萬級別的交易,這種情況就目前來說,應該並不常見。

    本來在未來幾年即將作廢的第三套人民幣到了後世也將會成為一種收藏品,價格也不錯,不過洪濤現在已經顧不上這種費時費力的賺錢方式了,就算攢上幾百套全新的第三套人民幣又如何?有那個功夫還不如去自己家院子裡多磨出幾塊玉石來,只要出一件兒好料,什麼就都齊活了。

    這段時間洪濤確實也是這麼幹的,他很享受這種關起門來自己過自己小日子的感覺,每到這種時候,洪濤的腦子就能停止運轉,短暫的休息休息。現在韓雪已經正式搬到了小院裡去居住,白天依舊去新麗都的辦公室裡上班,沒事兒的時候就回到小院裡像經營自己的小家一樣收拾這個小窩。

    都說家裡沒有女人,就不像一個家,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自從韓雪入住之後,小院裡就多了一絲人氣,也有炊煙了,也有歌聲了,每間屋子也不至於像原來那樣無人打掃了。她就像一隻忙碌的小螞蟻,全身心的投入到佈置自己小窩的工作中,除了每天必須的外出工作時間和吃飯睡覺之外,她無時無刻不是穿著一件洪濤的舊襯衫,戴著一頂醫生的白帽子,一手抹布、一手吸塵器,頻繁的出現在每間屋子裡,永遠不嫌累。

    洪濤現在還不能隨意夜不歸宿,即使有他小舅舅這個大擋箭牌也不可能經常住在外面,所以他一般都是週末找個借口不回家了,然後回小院裡住一天。兩個人一般都會窩在院子裡,一起打磨那些寶石,然後親手把它們鑲嵌在地面上,或者整理整理草坪,喂一喂金魚,累了就搬兩把躺椅出來,躺在院子中間,享受著日光浴,或者睡上一小覺,或者拿著洪濤那好幾箱小人書,津津有味的看幾本。

    除此之外,兩人還有一項重要的活動,那就是騎著那台大哈雷摩托去二環路上兜風。韓雪的性格裡有一種莫名的衝動,這也是她有時候行事有點像男孩子的原因,對於騎著大摩托這種事兒,她比洪濤還上癮。每次出去,她都在後面不停的催促洪濤開快點,追上這個追上那個的,搞得洪濤自己都有點緊張,她卻一點都不害怕,但是想起她在過山車上那種表現,洪濤都不知道該怎麼評價她了,是膽大呢還是膽小?

    於是每個週日的上午,只要天氣允許,就會有一輛花裡胡哨的大摩托車奔馳在二環路上,車上永遠是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只不過開車的人不確定,有的時候是男的開車,有的時候是女的開車。如果有人仔細來統計的話,女人開車時候的車速要比男人快一截,這就是洪濤和韓雪,一個人一圈,跑兩圈正好一小時左右。

    韓雪喜歡車,喜歡機械,她和燕子都在學車,不過洪濤不打算等駕校來教她們了,從年初開始,他沒事的時候就會拉上這姐妹倆晚上出去轉一圈,然後讓她們每個人都開上一會兒。現在姐妹倆都已經能**駕駛了,只不過還沒有駕照,只能是開著玩,洪濤不想讓她們也和自己一樣去無照駕駛。

    本來開著摩托車出去轉兩圈就是洪濤的一個小遊戲,一方面是散散心,整天悶在院子裡也不是個事兒,另一方面是韓雪喜歡這個調調,每次當她一聽到那台大哈雷如同馬蹄奔跑一樣的發動機聲,她渾身的每一塊肌肉都不由自主的跟著跳動。這個傢伙也就是早出生了幾十年,如果放到二十一世紀裡,她肯定是那些極限運動裡的一員,血液裡就蘊含著這種基因,當別人把危險當成一種負擔的時候,她卻要去追逐它,就好像是吸讀一樣,上癮。(未完待續)

    ps:ps:這章是保底哦,早上給忘了,現在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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