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重生潛入夢

正文 二百九十章 我心甘情願受累 文 / 第十個名字

    「哼,那當然,我的成績是班裡最好的,我還是合唱團的主唱呢,你們學校有合唱團嗎?」金月一提起自己在學校的生活,立馬把腦袋又抬高了一些,她沒白和洪濤自學一年,至少在很多女同學都撓頭的數學方面,她開竅得更早,這也就讓她有更多的時間去琢磨其它功課。

    「沒有,不過我弄了好幾個籃球隊,一共有四個學校,每週都有籃球賽,初八還有一場我們球隊的比賽,到時候我接你來,去給我加油去吧。」洪濤上初中這一學期以來,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這個籃球聯賽了,至於說學習成績,他覺得那是必然的,如果不得第一,反倒不正常了。

    「你都比我高這麼多了,以前咱倆差不多高的,為什麼男孩子比女孩子長的快呢?」金月對於洪濤弄個什麼籃球隊並不感到太驚奇,她從小就跟著洪濤屁股後面滿街跑,對著個鄰家男孩是什麼德性她很有發言權。

    「那必須的,男孩子比女孩子吃的多嘛,所以長得快,別灰心,你還能長好幾年呢,以後多吃點,多運動,就能追上我了。」洪濤站住腳步,把金月拉過來,兩個人面對面比了比,確實,自己這一段時間長的格外快,六年級的時候金月的腦袋頂還和自己的眼睛一邊高,但是剛過去半年,她的腦袋頂就只能和自己嘴一較高下了。

    「你盡瞎說,小學的時候你就蒙我,說我唱到區裡就有音樂課的優和加號了,可是一直到畢業我也沒有加號!」隨著談話的增多,金月和洪濤之間那種陌生感慢慢消失了,說到可恨的地方,金月還輕輕踢了洪濤一下。

    「哈哈哈哈,咱來接著錘子剪刀布吧,誰輸了誰當馬,五十步的!」洪濤覺得這麼你一句我一句的問答沒什麼意思,主要是也沒什麼可說的,乾脆還是老一套吧,這個遊戲以前經常玩。

    「我三十,你五十,你都比我高那麼多了!」果然,金月也來了興趣,這個遊戲多少能喚起一些對美好時光的回憶。

    「一二三……哈!一二三……哈!哈哈哈哈,你輸啦,快快滴,小馬駒……駕!」第一把金月就輸了,洪濤很沒有風度的一把抓住想要逃跑的金月,然後讓她撅好,自己爬上了她的後背,還拍了一下她的帽子。

    「你和豬……一樣沉!」金月是個要強的好孩子,儘管剛才動過逃跑耍賴的念頭,但是被洪濤識破之後,二話沒說,背上洪濤,踉踉蹌蹌的往前走,願賭服輸嘛。

    「一二三……開!哈哈哈哈哈,你又輸啦,趕緊趕緊,剛才的步子有點小啊,涉嫌耍賴,這回要邁大一點。」第二把金月又輸了,雖然撅著嘴用一雙大眼睛忽閃著洪濤,試圖贏得一點同情,可惜的是洪濤已經開始往她背上爬了,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二三……開!哦……哦……哦!我贏嘍,小毛驢,撅好!再低點……不成,到這邊來……」第三把終於是金月開胡了,她的腦門上都已經開始冒汗,如果再不贏的話,估計她就得坐地上耍賴了,以前她也經常這麼幹。不過現在既然贏了,她就不準備放過洪濤,一定要報仇,不過洪濤身材太高了,現在又是冬天,金月穿得鼓鼓囊囊的,不好爬到洪濤背上去,於是她想了一個辦法,讓洪濤背對一個院門撅著,然後她站到台階上,一下就撲在了洪濤的背上,兩條腿夾著洪濤的腰,穩穩當當的背住了。

    「洪濤……我和你說個小秘密吧,偷偷和你說,你不許告訴別人!」走了十多步之後,金月突然趴在洪濤的耳朵邊,小聲的對洪濤說著。

    「說吧,我聽著呢……」洪濤背金月就沒那麼費勁了,不光不費勁,還能一顛一顛的走。

    「我告訴你啊,其實吧……我……嘿嘿嘿……你數多少步了嗎?」金月都快咬住洪濤的耳朵了,吭吭唧唧的半天,也沒說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最後才問了洪濤一個問題。

    「……好啊!你也學壞了啊!這就是四十九步,還差一步就到了!」洪濤差點沒把金月給直接扔到地上,自己這個天天玩鷹的主兒,居然讓老家賊啄了眼,還有王法沒了!

    「胡說,我數著呢,這是第11步,你不許耍賴,還還差39步呢!」金月也不示弱,既然她要設計洪濤,肯定還有後手,胡攪蠻纏她從小就會。

    「憑什麼你說11步就11步?」洪濤不打算讓步。

    「那憑什麼你說四十九步就四十九步啊,我不管,我就說是十一步!」金月果然是有後手,她一邊和洪濤掰扯,一邊雙腿和雙手都緊緊的纏住了洪濤,就像一個樹袋熊,牢牢的固定在了洪濤後背上,反正她知道洪濤不可能動用武力把她扔下去,索性就在洪濤背上和洪濤耗著,誰累誰知道。

    「……得,算你狠,數著啊!」洪濤馬上也明白過來了,在這種情況下吵嘴,對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吃點虧就吃點吧,誰讓自己剛才走神來著呢。

    但是金月顯然沒打算就這麼放過洪濤,就算數到五十步了,她也要找各種借口不下來,比如說步子不夠大啊,背的姿勢不夠正確啊,連太顛簸都算一個理由了,反正就是不下來,耍賴到底了。

    洪濤當然不能玩真的,多背會就多背會兒吧,能有一個小美女主動讓你背著,還不願意下來,這也不是經常有的事情,古人不是說過,吃虧就是佔便宜!

    地壇廟會從八五年春節就開辦了,當時這裡就和過去的老天橋一樣,到處都是賣小吃的、表演雜耍的、唱戲的、說書說相聲的、踩高蹺的,反正都是民間藝人的玩意,一般都是從初一開始,熱鬧到初七左右,就收攤了。

    在這七八天的時間裡,有些攤位就能掙出上萬塊錢來,這是當時誰也想不到的,不管是廟會的組織者還是那些攤位的承包者,更不用說前來看熱鬧的遊人了,最開始大家覺得這個大過年的,自己放假,別人還在這裡辛辛苦苦的給大家服務,都很不容易,其實全不是那麼回事。

    「我說,今天夠本兒了吧,下來走兩步唄。」到了護城河上的大橋之後,人流漸漸密集了起來,像洪濤這樣背著金月,很容易讓她的腳踢到別人身上,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不成,我都好久沒看見你了,你就多背我會兒不成啊!以前我還幫你瞞著好多壞事沒告訴洪叔叔呢,比如說……」金月看來是死了心要騎著洪濤逛廟會了,不管洪濤怎麼說,她就是不撒手。

    「那咱換個姿勢吧,這麼背著你,腳老踹到別人,來你坐到欄杆上,騎在我肩膀上,我馱著你!」洪濤覺得金月說的也對,兩個人以後一年也見不到幾次面兒了,她想撒嬌、自己想挨欺負也沒什麼機會了,索性就讓她一次撒個夠吧。於是他往橋欄杆邊上一蹲,讓金月藉著欄杆換了一個姿勢,直接騎在自己脖子上,然後晃晃悠悠的隨著人流往公園北門裡走。

    金月坐得挺美,小時候洪濤也經常這樣馱著她四處玩,比如去商店看玩具櫃檯裡的娃娃、看糖果櫃檯裡的好吃的,憑借她那個個頭兒,很難看清楚,於是洪濤就馱著她,讓她和大人們一樣高。現在洪濤長個了,他本來就比普通人高,再馱著自己,感覺既有點兒時的熟悉,又有點不同,因為自己比別人都高出一塊,這麼居高臨下的看著身邊的芸芸眾生,金月感覺很是有意思。

    「嗨,我說,咱不帶這麼欺負人的啊,你這個手從我脖子裡拿出去,要不我把你扔下來!」金月不光騎在洪濤的脖子上,兩隻手也不閒著,先是抓著洪濤的耳朵當韁繩,然後又把大涼手伸到洪濤的脖子裡去捂暖。

    「小氣鬼,你才不敢扔我!那邊……我要吃烤兔肉!」金月根本沒把洪濤的威脅當回事,伸手向右邊一指,命令洪濤擠過去,她居高臨下的看到了想吃的東西。

    「大江,右邊,右邊有烤肉!」洪濤身體再好,馱著一個**十斤重的人,也無法在擁擠的人群裡進退自如,不過他還有辦法,大懶支小懶嘛,金月命令他,他就命令大江。

    兩隻烤兔腿,金月和大江一人一隻,洪濤沒份兒,他需要扶著金月的腿,所以沒有手可以拿兔腿。金月倒是沒讓洪濤太吃虧,她把包兔腿的紙放到了洪濤腦袋頂上,然後用手撕下一條條的肉,自己吃一條,伸手餵給洪濤一條。

    「嗨,我說,那是鼻子,您能看著點嘛?往哪兒杵啊!」不過金月喂得很不認真,她一會兒看看左邊,一會兒看看右邊,總有可以吸引她注意力的玩意可看,於是帶著醬汁的肉條就總是對不住洪濤的嘴,蹭了他一臉。r1152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