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重生潛入夢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揮霍 文 / 第十個名字

    50塊錢多嗎?放在70年代中晚期,確實多!

    你如果拿著50塊錢,可以從南城開始,沿著崇文門大街一直向北走,沿途的飯館你挨個吃,一直吃到東單大街、東四大街、北新橋大街,最後到了北護城河,你也吃不完,拿著這50塊錢,你幾乎可以橫掃北京城了,現在你兜裡揣著5萬塊,敢說這個話嗎?

    當時的散啤酒4毛錢一升,瓶啤酒5毛3一瓶,退瓶1毛5,肉餃子1塊4一斤,素菜幾毛錢一盤,葷菜2塊錢一個,全聚德的烤鴨8塊錢一隻,東來順的涮羊肉2塊錢一大盤,莫斯科餐廳的奶茶3毛錢一杯,蘋果配鴨肉3塊多錢一份兒,就算是北京當時最牛x的北京飯店,如果能讓中國人進去的地方,價格也高不到那裡去。

    除了吃飯之外,你還可以體驗一下當時的北京夜生活!雖然當時特殊時期剛剛結束,甚至還沒結束,但是什麼東西也影響不了少男少女們那不停分泌的荷爾蒙。沒有夜場電影、沒有夜店、沒有快捷酒店,但這並不影響他們或者她們往一起湊合。

    當時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最高檔的地方就是西單食品商場的二樓了,這裡就相當於後世裡的哈根達斯冰激凌店和星巴克的合體。裡面不光有3分、5分的普通冰棍兒,還有1毛2的大雪糕,1毛5的北冰洋汽水,1塊5的奶油水果沙拉。

    奶油水果沙拉是裝在一個高腳杯裡的,吃這個玩意必須要坐在靠窗的位置,一點一點兒的慢慢吃,從中午一直吃到晚上才夠本。你根本不是在吃水果,也不是在吃那些奶油和酸奶,你是在向窗外徘徊的那些女孩子們表明,哥們是有錢人!有什麼想法的女孩子趕緊行動!

    任何時代裡都有思想比較前衛的人存在,70年代也一樣。從初中開始,就會有少男少女們不**分了。男孩子還好一點,頂多掛上一個不愛學習、調皮搗蛋的稱號。女孩子就很麻煩了,你只要穿得略微緊身一點、沖男孩子的笑容稍微多一點、嘴唇上的口紅擦得勤快一點,就會被當成思想有問題,如果你家庭出身再不好,長得再漂亮一些,那就直接算作風有問題了。

    作風問題在7、80年代是一個很嚴重指控,不管男女,沾上它這輩子就算完了。正經單位都是有政審的,人家回到你所居住的街道、革委會側面瞭解你的過去和現在,還會直接詢問你的街坊、鄰居,最後才是家訪。作風有問題的人,不管男女,你就別想找到好工作,街道小廠能要你就算不錯了。

    可是不管社會風氣如何嚴厲,還有是人以身試法,她們一般都是17、8到20多歲的女孩子,夏天會穿上一件的確良短袖襯衫,盡量瘦一點,下身會穿一條綠色的軍褲,腳上是一雙透明塑料涼鞋或者黑色繫帶的布鞋,而且還得穿一雙短透明絲襪,含蓄一點的不回塗脂抹粉,豪放一些的會抹上口紅,然後閃爍著一雙不安分的眼睛,出沒於西單食品店的門口、電影院附近、公園裡。

    一旦碰上這樣子的女孩,你如果沒有什麼過人的能力,最好別去搭茬,因為她們背後都有一個或者幾個哥哥、弟弟的,不是親的,是乾的。你一旦沾上她們,花錢不花錢的單說,那時候的人胃口也不大,請吃個大雪糕就能和你聊半天,麻煩的她背後那些哥哥、弟弟們,很快就會找上你,說你碰了他們的婆子,要不你就認慫加破財,要不你就和他們打,誰是最後的勝利者,這個婆子就和誰走,不是單打獨鬥,是打群架!

    這種遊戲在北京叫好幾個叫法,有叫呲花兒的,還有叫剌蜜的,流傳最廣的叫法應該就是拍婆子。其實你就算打贏了,沒佔不到什麼便宜。首先你不能把她帶回家去,其次也沒有旅店供你們鬼混,頂多也就是去電影院和公園裡去膩糊膩糊,打野戰需要很大的膽量,最保險的地方就找一個建築工地,鑽到那種2米多高的打水泥管子裡去,就是蚊子太多了。

    天一擦黑工人糾察隊就會出動,十好幾個大老爺們,騎著自行車、拿著手電筒、戴著紅袖箍,哪兒黑往那兒走,別說打野戰,你就算正經談戀愛,被他們抓住也得派出所裡說清楚才會放人,否則就算是耍**,輕則拘留,重則判刑,當時還是有**罪這一條的,這條法律幾乎涵蓋了所有違法犯罪情節,夠不上其它罪名的,把這條安到你腦袋上,保證特別合適。

    洪濤現在也算是個有錢人了,兜裡揣著2塊多錢呢,不瀟灑一下很說不過去。而且西單這個地界,他上初中的時候才敢涉足,現在能夠重溫一遍當時的歷史,不管危險不危險,一定是要去看看的。

    其實也沒什麼可危險的,當時社會上那些小**也好,壞孩子也好,和後世裡的街頭混混和黑社會有著很大的區別。他們並沒有什麼目的,既不是想掙錢、也不是想收保護費,完全是讓荷爾蒙憋的,用後世的話說就是顯得蛋疼,所以才拉幫結伙去四處打架找事。

    這種人不欺負小孩子,也不欺負老年人,那樣會被同夥看不起的,那些在初中學校門口等著截小孩兒錢的,都是混得比較次的邊緣混子,北京話叫鼠霉,很是讓人看不起,只能欺負欺負小孩。這種鼠霉玩意也不敢來西單二樓、莫斯科餐廳這種北京混子、頑主最多的地方晃蕩,因為見到誰都會挨一腳、罵兩句,根本混不下去。

    洪濤現在和金月,就坐在二樓的窗戶邊上,洪濤叼著一根大雪糕,金月跪在凳子上,臉都快扎到奶油水果的高腳杯裡去了,雖然有勺子,可是她一樣吃得滿臉都是。洪濤本來是想帶著小舅舅一起來過過嘴癮的,不過想到這裡的那些**頑主,他還是忍了,小舅舅的歲數已經到了可以挨揍的年齡,這些**頑主們打架沒有理由,你看他一眼他就認為你是在挑釁他,你不看他他說你是看不起他,反正你怎麼著,他都不滿意,就是要打架!

    當然了,洪濤這個年紀不屬於這個範疇,可以隨便看,那些17、8的小伙子頂多會瞪你一眼,嚇唬著你玩,你如果被嚇哭了,他們更開心。

    可是不帶小舅舅來吧,也有一樣不好的地方,就是沒法去買啤酒喝,售貨員肯定不會賣啤酒給幾歲的小屁孩,洪濤只能買一根冰棍,然後看著其它桌子上的人大口喝酒。

    「嘿,這是誰家的小孩啊!還挺闊氣,來,往裡邊點兒,給姐姐讓個地方!」洪濤正趴在窗戶上,看外面電線桿子下賣弄站著的那個大閨女呢,她雖然長得有點黑,但是胸前很有料,把白襯衫撐的鼓鼓的。

    「啊!那邊不是還有空桌子嘛!」聽見有人和自己說話,洪濤戀戀不捨的把頭轉過來,兩個打扮的很標準的婆子正拿著兩根冰棍站在他後邊。

    「嘿!你個小屁孩,口還挺正,誰帶你們來的,你們家長呢?」其中一個短頭髮的婆子一伸手就把洪濤從凳子上抱了下來,然後把他放到了桌子另一頭,遠離了窗戶,她自己坐到了那個位置上,另一個婆子倒是沒去碰金月,挨著她的同伴坐了下來。

    「我說姐們,你們是混那邊的?今天這裡是不是有局啊!那邊桌子是留給人留著的?」洪濤四處看了看,發現二樓上的桌子差不多都坐滿了,基本都是年輕人,只有最靠裡面的2張桌子沒人坐。

    「小屁孩,你叫誰姐們呢?信不信我揍你啊!」短頭髮的婆子瞥了洪濤一眼,沒回答洪濤的問題。

    「你們家大人呢?帶孩子出來也不看著,快找你們家大人去。」另一個胖乎乎的婆子看來心眼還不錯,特意提醒洪濤讓他帶著妹妹趕緊走。

    「我請你喝啤酒吧,我就算跟著你們來的,一會兒打起來了你們護著我和我妹妹點兒就成,怎麼樣?我就想看看熱鬧。」洪濤從她的話裡聽出來,今天這裡肯定是有事,他更不能走了,好不容易看一次熱鬧,不過他得找個靠山,不擔心自己,主要是怕傷著金月。

    「二英,你和小屁孩廢什麼話,讓他們趕緊走,還喝啤酒呢,你毛長齊了嗎?」短頭髮不停的向窗外張望,好像在等什麼人。

    「毛肯定是沒長齊呢,不過啤酒還是可以嘗嘗的,怎麼樣,成交不?一個啤酒兩個涼菜,錢我出!」洪濤從兜裡摸出一個五毛和一個兩毛的紙票,衝著那個胖婆子搖晃了搖晃。

    「這可是你主動給我的啊!我可沒騙你,雪姐「那你去買吧,小屁孩,還挺有錢的,這是你妹妹?」短頭髮也覺得有便宜不佔白不佔,點了點頭,對洪濤的態度也緩了下來。

    ,這倆小孩挺好玩的,來一升唄?」胖婆子一看洪濤手裡的錢,眼珠子都瞪圓了,凡是胖子肯定喜歡吃,她忍不住這種**。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