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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坐地戶 文 / 第十個名字

    這時候的北京城裡,坐地戶一般都是一個大家庭,坐地戶的意思就是土生土長的北京人,不是隨著全國解放而跟隨政府部門和軍隊遷進來的。這些坐地戶大家庭裡基本都還保留著沒被破除乾淨的四舊,四舊就是:舊思想、舊習慣、舊風俗、舊文化。具體表現在洪濤他姥爺身上的就是大家長制度、大男子主義!

    洪濤的姥爺是個小老頭,個頭不高,但很彪悍。他在大山子那邊的電子管廠上班,就是一個普通鉗工,文化也不高,頂多是能看懂報紙啥的。這個彪悍體現在哪兒呢?首先就是他的身體彪悍,他每天早上4點就起床,先去地壇公園裡打太極拳,然後找準一棵大樹把全身上下都撞一個遍,再步行一路向東,穿過東直門直奔酒仙橋大山子一帶。

    這個距離有多遠呢?就等於是從地壇公園走到望京小區,單程9公里左右,中途在東直門的早點鋪裡來一頓包子炒肝,中午吃飯盒裡帶著的午飯,晚上下班之後再一路走回來,順便給家裡的孩子買點零嘴什麼的。這個孩子指的就是洪濤和洪濤的小舅舅,至於那個比洪濤也只大了12歲的小姨,在他姥爺眼裡根本不能算小孩,更不能給買零嘴,家裡的男孩子才算孩子,女孩子都是給別人家養的,湊合喂活了就完事!多吃一口都是嚴重的浪費!

    如果光是不給買零食也就湊合了,但這只是很小的一個細節,在洪濤的姥姥家裡,姥爺下班回來的鐘點,就是開晚飯的時刻,老頭兒每天幾乎都是同一個時間到家,所以他進屋之後,喝兩口熱茶,酒菜就必須上桌了,晚一分鐘都不成,如果晚了姥姥就得落埋怨,負責幫助姥姥做飯的小姨就得挨罵,趕上洪濤的母親回來三個女人全得數落,要是洪濤的大姨和大姨夫也回來了,那就把4個女人包一塊罵!

    但是這種數落也好、埋怨也好、罵也好,只限於家裡的女人,像洪濤的父親、大姨夫、大舅、小舅包括洪濤自己,是不會挨罵的,老頭兒從心眼裡由衷的感覺就是,家裡的男人都是上班掙錢的,女人就是洗洗涮涮、做飯看孩子的,如果他上班沒上好,工資沒拿回來,那是他的問題,除去這個之外,一切問題都是女人的問題,必須教育!

    老頭兒不抽煙,但是每頓飯必須喝2盅白酒,小瓷盅,北京叫八錢杯,一盅不到一兩酒。姥姥家吃飯的順序是這樣的,先上酒菜,平時也就是拌個蘿蔔絲、白菜心之類的,趕上老頭兒高興,他可能會從下班的路上帶回一兩二兩的豬頭肉或者羊雜碎,用黃色的油紙包著,揣在兜裡,吃飯的時候掏出來,往桌上一放,香氣能飄滿一院子。

    等酒喝得差不多時,主菜、熱菜就該上了,無非也就是白菜燉土豆、蘿蔔燉土豆、炒黃瓜、燜扁豆之類的,頂多再攤一小盤雞蛋。當時的北京大部分家庭都是這樣的,冬天就是白菜、蘿蔔、土豆,夏天把白菜去掉,換上黃瓜、扁豆,一年四季如此,每個月再包幾次餃子或者包子,要不弄個炸醬麵什麼的,裡面放上點肉末。

    上菜必須有順序,吃飯的人也得按順序排著隊來。能和姥爺同桌吃飯的,只有家裡的男人。姑爺排在第一位,因為按照北京的老禮,姑爺算是客人,得尊重,一般就只有洪濤的父親,他的大姨夫家住的遠,不逢年過節是不會來的;小男孩排在第二位,就是洪濤和他那個小舅舅;剩下的成年男孩子排在最末,但是如果裡面有能和老頭兒一塊喝一口兒的,位置可以前移。可惜的是包括洪濤他父親在內,全家人除了老頭兒,都不喝酒。

    男人們吃完了,一般就是等姥爺吃完了,抹抹嘴離開了桌子,家裡的女人們才能上桌吃飯,這時候桌上的好菜和那麼一丁點肉都被洪濤和他那個小舅舅給吃光了。洪濤小時候並沒覺得這種習慣有什麼問題,他的腦子也根本沒往這方面想過,等他大了之後,娶了媳婦,才知道當初的姥爺在精神層面上過得是多麼的富裕。從他那一輩兒人起,北京男人的地位是直線下滑,誰敢這麼對待媳婦,那就等著離婚吧。

    跟著大舅回到姥姥家之後,姥爺還沒下班回來,屋子裡只有姥姥和小姨在包餃子。大舅把洪濤帶進這個院子,就算完成了他的工作,也去洗手幫姥姥幹活了。在姥姥家裡,除了姥爺、姥姥和小舅舅之外,沒人喜歡洪濤,因為他太淘氣了,用北京老話說,都淘出圈了。

    他能因為小姨不讓他揪小辮,就懷恨在心,然後在院門口挖了一個小陷阱,裡面用水和了一堆泥,然後站在一邊等小姨放學回來想把她腳陷進去,把她的鞋弄髒。結果小姨沒陷進去,院裡的邰大爺陷進去了。他還能因為胡同的小女孩不和他一起玩,就把人家的沙包踢上房,要不就把人家的皮筋兒弄斷,反正沒有一天不去外面惹禍的,幾乎天天有家長帶著自己孩子來家裡告狀。

    不過洪濤沒因為這些惡習遭受過一次處罰,因為他有一個彪悍的姥爺和一個比他還討厭的小舅舅做靠山。他姥爺的對於那些家裡孩子被洪濤欺負了的家長,只有一個回答:男孩子哪兒有不討厭的,不討厭的那是傻子!你家孩子被欺負了那是你家孩子廢物!玩不到一塊兒以後就別一起玩了!

    你還別和洪濤的姥爺多說,說多了老頭就急眼,擼胳膊挽袖子就要和人家家長幹架,胡同裡的人誰願意和一個50歲的老頭打架啊,而且你還真打不過他,只能是叮囑自己家孩子沒事別和洪濤玩,要不就拿自己家孩子出氣,罵幾句打兩下。

    他那個小舅舅雖然對付不了別的孩子的家長,但是他能對付別的孩子的哥哥姐姐,每當附近其他小孩被洪濤欺負了,找來人家的哥哥姐姐幫著報仇時,洪濤能跑就會往家跑,一邊跑一邊喊他小舅舅,然後他小舅舅就會從院子裡竄出來,往胡同裡一站,手裡拎著半塊板磚,誰不服就拍誰!

    如果洪濤沒跑掉,被人家的哥哥姐姐給揍了,那他小舅舅就會在第二天或者之後的幾天,糾集一群和他一樣不好好上學,整天調皮搗蛋的孩子去人家學校門口或者半路上攔截,再把洪濤吃得虧給找回來。

    小舅舅為啥這麼護著洪濤呢?他的動機和洪濤的姥爺完全不在一個層面上。洪濤的姥爺就是天性喜歡自己家的孩子,再加上護犢子,這是天生的,改不了。洪濤的小舅舅動機很不純潔,他是為了從洪濤這裡騙錢花,騙好東西吃,才如此賣力幫洪濤出氣。因為洪濤的姥爺經常會塞給洪濤一個二分鋼崩,讓洪濤自己去買糖吃。

    就這個問題洪濤的父母和老頭兒說過無數次了,別給孩子錢,他還太小!但是洪濤的姥爺一個字都沒往耳朵裡聽,該給還是給!而這些錢就成了洪濤小舅舅的活動經費,洪濤基本上一分也花不出去,全給他小舅舅攢著呢,只要他小舅舅有什麼好玩的不帶著他,他就掏出兩個鋼崩,事情就會圓滿解決。

    生於80年代之後的孩子,恐怕會很不理解幾分錢能幹嘛,放到現在,地上掉個幾分錢,大部分人都不會彎腰去撿,包括洪濤自己。但是在70年代裡,別說一個還沒上學的小屁孩,你拉住一個高中生,問問他,兜裡有5分錢嗎?估計多一半都沒有。

    當時的5分錢能幹嘛呢?可幹的事情多了!

    首先就是買冰棍,當年的北京夏天可熱了,家裡又沒空調、冰箱,連電扇都不多見,唯一能夠解渴祛暑的東西就是冰棍。每當你熱得滿頭大汗、口乾舌燥的時候,你看到邊上有個小夥伴拿著一根雪白的奶油冰棍,難道你不饞嗎?他還不一口一口的吃下去,而是用舌頭舔、嘴唇吸,把方形的冰棍生生弄成一個圓形的,如果在趕上喜歡吧唧嘴的孩子,你有沒有上去把他一腳踹倒,然後把冰棍搶過來自己吃的衝動!

    而這種奶油冰棍,正好是5分錢一根。這還是比較高檔的,一般的孩子不會去買,他們的主攻目標是3分錢一根的小豆冰棍和紅果冰棍,如果買冰棍的大媽冰棍車裡有快化的,她會5分錢賣你兩根。

    除了冰棍之外,當時小吃店裡的粥只有2、3分錢一碗,啤酒1毛錢一杯,月餅1毛錢一塊,洗個澡也是5分錢,還可以買10塊沒有糖紙包著的糖塊,40個小鞭炮,4個二踢腳,一塊泡泡糖和若干根零散售賣的香煙等等,或者花6分錢去買兩張電影票,當時很多電影院的學生票都是3分錢一張。

    小舅舅已經13歲了,雖然還沒到什麼情竇初開的年齡,但是也已經知道有小女孩和自己一起玩是個很光彩的事情。於是一塊糖啊、一根冰棍啊、一塊小橡皮啊,就是他和他們班女同學交往的手段,而這些錢大部分都得從洪濤這裡騙,洪濤的姥爺一般不會給他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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