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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一號歌迷 文 / 鑌鐵

    就在媒體記者組織成狗仔隊襲擊段記魚丸店的時候,與此同時,作為當事人的段子豪一大早就來到了無線電視台。走到公司門口的時候,他愣住了,只見公司門口圍了一大群的記者。

    這種場面段子豪在公司門口見多了,基本上都是這些狗仔採訪電視台的某個大牌明星,努力挖掘八卦爆料。

    段子豪見此,不禁搖搖頭,心說,也不知道哪個走了狗屎運的傢伙要被這些人採訪。

    於是,他和平常一樣,看了看這幫人一眼,就打算從旁邊繞著走過去。

    可是還沒等他走到門口,就見那記者大叫道:「他就是段子豪!」

    「嘩啦」一下,竟然像潮水般向他湧來。

    段子豪傻住了,不會吧,難道那個走狗屎運的傢伙是自己?!

    「段子豪先生,請問你創作《浮誇》的原因是什麼?」

    「段子豪先生,請問你如何評價自己演唱的這首歌曲?」

    「請問你打不打算正式進軍歌壇?」

    「請問你有什麼感受?」

    「請問,請問……」

    那些記者七嘴八舌朝段子豪問道。

    段子豪被他們的長槍短炮圍攻的差點招架不住。那些路過門口上班的tvb員工一個個用詫異的目光看著他,眼神中露出掩藏不住的羨慕。

    而這種情景段子豪也曾經有過,只不過那時候是他羨慕別人,現在情勢卻顛倒了過來。

    「咳咳,我創作那首歌完全是基於個人經歷,想要表達我們這些做小演員的心聲。」段子豪很實在地說道。

    「至於進軍歌壇麼,這事兒還有些太早,因為我專注的工作是演戲。

    「感受麼,怎麼說呢,看到你們這樣,我有些不知所措;不過真的很感謝大家,謝謝你們對我的支持和關注。」段子豪口舌流利地回答著記者們的每一個問題。

    態度不驕不躁,充滿了真誠和友好。

    段子豪可是很清楚地知道,這些媒體記者可都是娛樂圈的「無冕之王」,只有和他們搞好關係,才會對自己的未來有利,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世的「四大天王」劉德鏵,他和媒體記者們的關係那是相當的好,以至於從沒什麼負面新聞抹黑他,即使日後出現他與朱麗倩的隱婚謊言,也得到了媒體們的包容與諒解。

    相反,那些和媒體搞不好關係的明星們可就慘了,動不動就會被記者抹黑搞臭,弄得人氣一落千丈。

    無疑,作為新人的段子豪這一點做得很好,並且不是一般的好,使得每個記者對他都產生了很不錯的印象。

    在採訪中,段子豪甚至和大傢伙互通姓名,並且暗中記住了他們一個個叫什麼名字,以及模樣特徵,以後見面他保準能一眼認出來。

    差不多十幾分鐘的採訪終於結束了,那些記者們在段子豪熱情的再見聲中慢慢散去。

    段子豪算是初次嘗到了走紅的滋味,心中只覺清爽無比又美滋滋的,回頭一看,卻見一個十六七歲模樣靚麗的女孩子正拿美麗的大眼睛看著他。

    段子豪詫異:「你也是……記者……」覺得對方似乎有些太小點。

    果然,女孩搖了搖頭,然後怯生生地從背後拿出一個白色的公仔熊,遞給段子豪道:「這個……給你。」

    「給我?」段子豪愣住了。

    「嗯---」女孩點點頭,「那個……我很喜歡你的歌,所以想要你給我簽個名---」說話間,將公仔熊遞到段子豪手裡,又匆忙拿出了紙和筆。

    段子豪看著女孩,明白了,她竟然是自己的歌迷!並且是第一個歌迷!

    要知道,作為歌手和演員想要出名還算比較容易,可是想要聚集影迷可就難得多。像前世劉德鏵一樣,作為電視演員電影演員夠紅了吧,擁有粉絲一大堆,可是當他進軍歌壇的時候,因為歌唱得不好,卻被人喝倒彩,連一個歌迷都沒有。直到他演唱了那首《謝謝你的愛》,這才在歌壇一舉成名,從而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歌迷。

    因此,人紅,和擁有歌迷是兩碼事,很多人喜歡你的歌,卻不一定會喜歡你的人。尤其那些喜歡擺臭架子,醜聞纏身的歌手,其歌迷就更少了,除非哪個秀逗或者腦殘,才會喜歡和擁護他。

    所以說,想要做大明星,就必須要先學會做人,做一個各方面都優秀的好人,這才會被歌迷和影迷們支持和擁護。

    像段子豪這樣,才剛走紅一點點,竟然就有了自己的第一個歌迷,這怎能讓他不高興?

    一時間,段子豪心中暖洋洋的,對著女孩溫柔一笑道:「當然沒問題。」說話間,就接過女孩備好的紙筆,在上面很漂亮地寫上了自己的名字:段子豪---!

    寫完之後,段子豪「呵呵」一笑,對女孩說道:「這可是我第一次給人簽名,寫得不好,你就湊合著收下吧。」

    見段子豪說得有趣,女孩禁不住「噗哧」一笑,說道:「不是啊,你寫的很好……不過,你沒英文名字嗎?」

    女孩這麼一問,才讓段子豪想起,對呀,好像很對香港的大明星都有英文名字,比如說許冠傑叫sam,譚永麟叫alan,趙雅之叫angie等等。

    「不好意思,小妹妹,我暫時還沒英文名字,不如你幫我起一個吧。」

    「什麼,你讓我幫忙起名字?」女孩顯得很激動,美麗的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段子豪。

    段子豪很是誠懇地點點頭,「是啊,既然你是我的第一個歌迷,那就只能勞駕你了……難道,你不願意?」

    「不不,我願意,我當然願意,我實在是太高興了,嗚嗚……」女孩激動無比。然後她非常細緻地想了一下,這才興奮地說道:「不如就叫king吧,是『王者』的意思,因為我希望大哥哥你以後能夠成為歌壇上的王者。」語氣充滿了喜悅和興奮。

    「好名字,我喜歡!」段子豪讚道,「那麼以後我就多謝你的支持咯。」

    「你放心吧,大哥哥,哦不,king!我一定會支持你,永遠都會!」女孩表忠心道。

    見女孩這麼開心,段子豪就詢問她的名字,原來她叫「韓彩瑩」,今年才十六歲,是地地道道的小歌迷,如今還在上國中,今早是趁著上學時間來找段子豪簽名的。

    作為自己的第一個歌迷,段子豪無比珍惜她的友誼,因此更讓小彩瑩感到無比的親切;以至於在兩人分手的時候,她依依不捨地望著段子豪的背影,久久不願離去。

    那一刻,段子豪心中再次暖洋洋的,因為他知道,從今天起,他不再是孤身奮戰,而是有一個屬於他的歌迷和他在一起。

    為此,他發誓,自己一定要爬得更高,走得更遠,要讓喜歡自己的歌迷知道,她們的選擇沒有錯!

    「我段子豪將會笑傲整個香江!」段子豪默默念叨,下面腳步走得更沉穩,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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