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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離別 文 / 雨豬

    在習慣了一個人之後,就不想離開他了。我們有時候是把習慣當作信仰的生物。

    我們總是要面對各種的離別。有些人,我們或許還可以在離別之後再見到,而有些人,則是再也見不到了。但不管見不見得到,總之,我們都會在很久後想起那個人。

    很多年後,在我幾乎就要忘記陰小倩這個人的時候,一本書的出現拯救了我那瀕臨滅絕的回憶。

    當我看到作者的署名是陰小倩的時候,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那個在大雪山上帶我遊玩的大姐姐,自然而然的想起了我們在最後離別時的不捨與倔強。

    在那天參觀完布達拉宮後,我們之後又去了大昭寺,哲蚌寺,羊卓雍湖,貢布山。總之,我們是將自己能夠去的地方完完全全的溜躂了一圈。的確是溜躂而不是遊玩,因為我們都說好了不將別人的旅行複製一次。

    現在的我實在是無法理解自己那時候的思維,無法解釋不將旅行複製和用溜躂來形容自己的旅途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

    我們那時候一起給朝聖的老婦人施捨過,也給向我們討要錢財的小孩子發散過糖果。其實,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在重複著別人曾經所做過的事了。可那時候的我們,真的沒有一點點重複的感覺,一切對於我們來說都是那麼的新鮮,那麼的與眾不同。

    她是自己一個人偷偷走的。走的時候,她只是給我留了一張紙條,上面只寫著「走了勿念」四個字。

    她的行李全部都留在了她的房間,連同那個粉紅色的旅行箱一起留了下來。如果不是旅館老闆在她走後打掃房間時發現了她遺留下來的東西,我還不知道她想要忘記那個人的決絕。

    忘記一個人真的好難好難吧!

    旅館的老闆先前見我們一起進進出出,自然是將她的一切都交給了我。但可惜的是,我也不知道該拿這些東西怎麼辦。本來,我是想要將這些東西都送人的,但最後,我還是沒捨得將它們送人,也沒捨得這段美好的回憶忘掉。

    早在游完布達拉宮的那天,我就搬出了她的房間,所以我連她走掉都不知曉。這也算是我人生中一個小小的遺憾吧!現在的我,只要想起她,就會想到一個穿著男裝,可以一口氣喝掉一瓶酒的女瘋子。可我有時候,還真是想念這個瘋子。

    其實,對於她的不辭而別,我是很生氣的!就算走了,好歹也留下個聯繫方式啊!可她沒有。

    那時候,我一點都不明白她的想法,只是覺得她有些無情。現在想來,我卻是很欣賞她的!

    在我們一起遊玩的那些天內,我可能不僅僅只是扮演著我自己的角色。我穿著的衣服是「紂王」的,她看我的眼神是那麼的溫柔。

    後來,我在她的旅行箱裡找出了她的日記,然後試著在那本日記上寫下了自己的秘密,好像就是從那時候起,我才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吧!

    現在,有關於那時候的遺留物,就只有三件了。一件是我腦海中零零碎碎的記憶,一件就是旅行箱裡的一切,而剩下的一件,則是一把藏刀。其實也不能說是一把藏刀啦!因為我現在只保存著一把刀鞘而已。

    買刀的時候我們就知道自己是白買了,拉薩的火車是不給托運藏刀的。但我們還是買了,因為她說:「最起碼,我們還可以得到刀鞘啊!」

    刀鞘是她從這裡,唯一帶走的東西!

    本來我也是想要留下一張她的照片的,可她死活都不答應,嘴裡還嘟囔著什麼要忘記一切事情就不能留下任何的影子。所以我的照片裡,就單單只有風景照了。其實,我那個時候該偷偷地照下有關於她的照片的,可惜,我那時候就是一個死腦筋的小傻子,什麼都不懂。

    我現在對於她這個人的詮釋,就只是一個拚命想要忘記一個男生的女生。

    而現在再看她那時候讓我覺得總是怪怪得日記,我卻不再覺得她的邏輯有任何的問題。她在日記中的那些話,讓我感同身受。

    她大概是為了一個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上的人而瘋的吧!為了忘記一個人,要那麼拚命,以至於不給自己留下任何的回憶,哪怕那些回憶中有很多是快樂的。

    她在一個人離開這裡的時候,絕對是淚流滿面的。忘記過去,總是需要為自己埋葬掉的記憶哀悼一下的吧!

    其實,她就只是一個癡情的人而已。可任何人,只要和癡情掛上勾,就變得不再簡單了。

    忘記一個人本來就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我們遺忘的速度遠遠比不上別人提醒自己的速度。

    我們之所以忘不掉一個人,有些時候並不是因為我們太過於癡心,而是我們忘不掉的那個人值得我們去記得一輩子!

    我們自己清楚的明白,自己可能再也遇不到這樣一個人了。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到了。

    可如果你真的太痛苦了,就索性都忘得一乾二淨吧!

    其實,我們都忘了,愛情在很多時候,也可以是一個人的······

    在我回到家鄉土地上的那一刻,我四處閒逛著。不僅僅是因為我心中的忐忑,還因為我想要在大街小巷中尋找我在家庭中是否重要的證明。

    我記得只要自家有人失蹤,家人們通常都會在各個地方貼尋人啟事的。此刻的我迫切希望在各個角落裡看到有關於我的尋人啟事,我想要證明,老爸老媽還是愛著我的。

    可事實上,我們永遠無法改變有關於自己之外的任何事情。幻想和現實最大的差距,就是幻想可以改變整個世界,而現實,就只

    能改變你一人。

    是的,我沒有在任何地方看到有關於我的任何東西,這讓我一度以為自己在家裡真的很不重要。

    但不管我是怎樣想著的,我終究還是回家了。背著自己的包,就像出門時似的經過了那扇門。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就在我經過那扇門的時候,我清楚的感覺到自己好像變得高大了許多。不是身體上的高大,而是靈魂上的!

    如果先前有人和我說靈魂是存在著的,我一定會嗤之以鼻,然後再狠狠地嘲笑他一番。可現在,我自然是不能這麼做了,因為我清楚地感覺到了自己的靈魂在蛻變著,雖然就只有那麼一瞬間的感覺。

    我感覺自己成熟了很多。

    「爸!媽!我回來了!我想死你們了!」

    看著眼前正直愣愣地看著我的老爸老媽,我倍感親切地問候道。

    「怎麼才回來啊?還沒有吃飯吧!我給你熱去!」

    老媽一邊說一邊走進了廚房。

    「去西藏了?」

    老爸說道。

    「嗯!」

    「好玩嗎?」

    「好玩!」

    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有照片沒有?」

    「有啊!」

    說著,我就拿出了自己的相機,然後一張張的給老爸放了出來。

    「真美啊!早知道我就和你一起去了!嘖嘖!真是後悔啊!」

    老爸一邊看著照片,一邊嘖嘖地後悔著。但老爸這話,頓時就讓我覺得奇怪了。什麼叫早知道就一起去了?難道他知道······

    「爸!你知道我要去西藏的事情?」

    我問了出來。

    「自然是知道的了!你準備了那麼久,借了那麼多錢,我們怎麼會不知道!不過,你借的錢自己去還,別指望我們!」

    聽著老爸的話,我頓時就感覺到了絕望。自己借了多少錢自己心裡有數啊!

    「那你為什麼不阻止我?」

    「都這麼大了,阻止什麼?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早一個人天南海北的到處跑了!多去外面看看也是有好處的。」

    老爸似乎是閒我給他放照片的速度太慢了,竟然一把搶過了我的相機,然後一個人埋頭看了起來。不一會兒,他似乎是想到了什麼,然後把老媽從廚房裡喊了出來,美其名曰是欣賞兒子的攝影。

    飯很快就熱了。在我吃飯的時候,我聽到了一下這樣一段沒有節操的對話。

    「老婆大人,你覺得拉薩美不美啊?」

    老爸指著相片,對著老媽笑呵呵地說道。

    「美啊!怎麼了?」

    「那你說,我們要不要去一次?這麼美的地方,不去一次實在是對不起自己吧!」

    「也是,那就去一次吧!」

    「什麼時候出發?」

    「明天吧!然後我們今晚也寫一封離家出走的信,話說我還沒有離家出走過,也不知道是什麼感覺!」

    「我也是啊,不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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