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歷史軍事 > 屠戶家的小娘子

正文 第五章 文 / 藍艾草

    第五章

    胡嬌來到南華縣的新生活是從照顧醉鬼開始的。

    可恨的是這名醉鬼第二天醒來之後若無其事,好像前一夜發生的事情通通都不記得了。不記得s中華田園犬直往她身上蹭的囧狀,若是安個尾巴大約也會搖得十分歡實。也不記得扯著別人的衣袖死活不肯鬆手,哄勸威脅都不管用,胡嬌好想將他暴力解決,考慮到以後長遠的生計問題,以及謀殺親夫這項罪名在大周似乎是要抵命的,她只能忍下這口氣。

    酒醒了之後,許清嘉就變個正經人了。

    胡嬌:「……」不帶這麼欺負人的!

    她再也不想跟許清嘉好好玩耍了。

    但許清嘉好像一點也感覺不到她這種情緒,照常洗漱完畢,跟她一起整理完了帶來的行李,驛館外面已經有馬車等在那裡,卻是縣尉高正派來的家下僕從。

    昨日許清嘉往縣衙投了任職文書,見過了朱縣令與諸般同僚,被同僚所邀前去宴飲,席間縣尉高正問起:「不知許賢弟是一人前來還是帶著家眷?」

    此次新科狀元榜眼探花三人,獨屬許清嘉年紀最輕,探花次之,狀元郎最是老成持重。進士榜出,杏園宴開,許清嘉與探花文鈞良被選為兩街探花使,前往名家名園去採摘名花,轟動全城。

    高正乃是南華縣本地人,這縣尉一職也是使了大力才攀爬上來的。他自己頗會些拳腳功夫,與許清嘉同為縣令佐官,不過比他低了半級,掌治安盜捕之事,帶了些武人的粗豪,見許清嘉並不似一般文人掉書袋,在席間又尊他為兄,這才問起,以表關切。

    許清嘉初來乍道,對南華縣內的事務並不清楚,只知道縣令年紀老大,是個老進士出身,在南華做了近十年縣令,不功不過,唯離京之時,同鄉吏部員外郎閻磊堅曾悄悄提點他:「西南百夷,群蠻種類多不可記,唯小心謹慎,務必求全取穩。」這算是他唯一知道的上面對西南百夷的態度。

    高正有心與許清嘉結交,昨晚宴後特意讓家中車伕送他回來,今日一大早又讓車伕接他們夫婦進城。朱縣令上任,有縣衙可住,但許清嘉品級不夠,只能自己賃房來住。

    高家這位車伕接了他夫婦入城,路上便講起:「我家郎君聽說許大人要賃房,已經找了本地的牙婆來,替大人瞧了一處院子,地方有點兒小,大人若是不嫌棄,我這便帶你們過去?!」

    許清嘉求之不得,即刻便應了,隨那車伕到得城內縣衙後街上,卻是個精巧的小院子,院裡是個兩層小木樓,樓下門口還養了兩缸荷花,此刻迎著日光開的正好。

    「娘子覺得呢?」

    見胡嬌點頭,許清嘉便煩那車伕先回轉,並且讓他喚那牙婆來一趟,順便立據收租。

    那車伕去了沒多時,又帶著個婆子來了,穿著不類漢人,想來乃是本地百姓,不過一口漢話卻說的極好,先給許清嘉夫婦道了安,又將這附近菜場各店舖在何方位介紹一番,最後才收了租銀回去了。

    此處緊靠著縣衙,聽那婆子說,租價比之偏遠些的地方自然是不便宜,不過瞧高縣尉面上,還給便宜了一點。至於便宜多少,那婆子不曾說,二人也不好意思問,只瞧高家車伕在一旁猛點頭便知定然便宜了不少。

    等婆子跟車伕走了之後,胡嬌便挽手開始打掃,許清嘉也挽袖準備幹活,胡嬌提著掃帚開玩笑:「縣丞老爺,打掃這等小事我來就好,還是不勞大人動手了。大人若實在得空,不若去置辦些米面柴油,菜蔬鮮果?咱們今晚總要吃頓開伙飯的吧?」至於鋪蓋……為防著路上過了宿頭,當初離家的時候,魏氏還特意給他們準備了兩床鋪蓋,也一路帶了過來。目下不是需要再購賣了,若是以後需要,倒可再另行慢慢置辦。

    許清嘉便揣了二十兩銀子上街去置辦。朱縣令給了他三天假期,讓他安頓家眷,只等安置妥當,便要回縣衙去正式任職。紛紛亂亂好幾日,一直等到許清嘉在縣衙上班好些日子,家裡才算收拾妥當。

    趁著他出門的空檔,胡嬌得空便去街上轉一轉,順便給家裡添些需要的小物件,再瞧瞧當地有什麼名產。這一轉之下,她才發現本地菌類繁多,買了半籃子菌類回來燉了雞湯,許清嘉當晚下班回來,是一路聞著進來的,進門便直撲廚房:「阿嬌,你做什麼好吃的了?在縣衙都聞到了,我是一路聞著味兒回來的,還想著不知道誰家廚子好手藝呢。」

    胡嬌給他誇的心裡樂滋滋的,連他那日酒後無品的仇也忘到了腦後,舀了半碗野菇雞湯遞過去:「你嘗嘗。」

    許清嘉笑著接過她遞來的雞湯,先是深深嗅了一下,才喝了一大口。

    胡嬌見他雙目似乎都要放出光來,忙問:「可是鮮的舌頭都要掉下來了?」

    許清嘉大歎:「平日讀書每見前人寫詩,都覺生動如在眼前,阿嬌今日這話真是再貼切不過了!」許是覺得她並未讀過書,許清嘉平日倒從不在她面前談論詩詞之類,今日被她這話觸動,不由便道:「阿嬌可願意識字?」

    ——誰願意做個文盲啊?!

    大周朝是有女子讀書啟蒙,只不過僅限於家境富裕的人家。胡嬌幼年父喪母亡,與胡厚福相依為命,她又哪裡能不懂事的同胡厚福提起想要上學的念頭。日復一日她也就習慣了自己是個文盲的存在了。

    還有什麼比生存更重要的呢?

    「那今天這頓可就算拜師宴了。束修就免了。」反正家中銀錢全握在她手裡。除了陪嫁的兩百兩銀子,還有許清嘉從京城回來省下來的四十五兩銀子,他原是準備返還給胡厚福的,不成想胡厚福又塞了回去,他只得收下。後來成親,街坊鄰居送的禮合計有二十六兩,外加滬州知府顧成送來的賀禮兩百兩,說是其中一百兩是賀禮,另外一百兩算是送他上任的程儀,謝他為滬州爭了光。

    二人路上花費外加租房添東西,攏共花了近一百兩,如今就等著許清嘉發傣祿了。

    「行,我向你交束修還不行嗎?」

    胡嬌想到當學生的是她,當老師的許清嘉卻要向她交束修,頓時樂不可吱,朝還端著雞湯的他揮手,跟趕蒼蠅似的:「麻煩你去外面院裡坐著喝,別妨礙我做拜師宴。」也不知她要怎樣大顯身手一番。

    胡嬌的廚藝一部分學自魏氏,一部分來源於前世的記憶。部隊是吃食堂的,可是架不住炊事班也有廚林高手,每人總有個拿手菜,或辣或甜,天南海北,雖然她以前只是吃過未曾親手做過,不過卻大大的豐富了她對於食材的分類組合。

    當晚的菜色果然豐盛,她又在鮮雞湯裡燙了本地的酸漿米線,撒了把切碎的蕪荽跟蔥花。酸漿米線爽口滑嫩,

    湯味鮮美難言,直吃的許清嘉滿頭冒汗,胃裡一片熨貼。

    吃完了拜師宴,許清嘉便正式開始教胡嬌識字了。

    然後,他驚喜的發現,很多字只要教過一遍,胡嬌便認得了,哪怕百來個字她也能記住。學過兩日,也不知許清嘉是怎麼想的,忽然便將速度放緩了,只要求她每日寫五張大字,認十個字便好了。

    胡嬌嫌棄他教的進度太慢,他卻道:「貪多嚼不爛。若是嫌慢,便每日再練十張字來,只不許胡亂塗。「

    「……」

    這是對她最近幾日毛筆字習作的評價嗎?

    胡嬌覺得真是傷透自尊了。

    他怎麼能要求一個專注於鋼筆十幾年的人去練好軟趴趴的毛筆字?好歹有鋼筆字的基礎,她覺得自己的毛筆字……結構還是擺的很有特色的嘛。

    胡嬌很想告訴許先生,若是一味嫌棄她的毛筆字,恐怕他要餓三天了。縣衙可沒有食堂,不提供工作餐。

    許先生正手握書卷讀的認真,半晌從書後面抬起頭來,似乎在研究她的臉色,最後歎了口氣,放下手走過來:「我來教你寫,你用力太猛了。」也不管胡嬌願意不願意,握著她的手便朝紙上開始緩緩寫了起來。

    胡嬌等於被他整個人給攏進了懷裡,鼻端是乾淨的皂角味,帶著年輕男子的體息,她頓時尷尬的手腳都沒地方放了,極想掙開許清嘉,但偷偷瞧他似乎專注的教她,半點不曾察覺到她的胡思亂想,她唯有按捺下尷尬。

    ——不過,或許是兩個人力道不由,哪怕由許清嘉親自握著她的手教出來的毛筆字,似乎也沒好看到哪裡去。胡嬌甚至覺得還不如她自己寫的好看呢。

    對於一個書法盲來說,草書的精髓就在於看不懂,草書以外的能認識的字體統統是憑好看與否的感覺來決定書法水平的高低。

    這本來……就是個顏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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