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節 文 / 龍鳳珮
二舅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最終決定參賽。
志剛他媽媽不讓他去,只有我和阿勇,還有一個叫高峰的師弟跟隨二舅來到滄州。
當今的比賽都是三局兩勝,一局淨2分鐘,如果三局都打成平局,則加賽一場。
之前不規範的時候,是打五局,每局2分鐘,一共十分鐘。
有人會說:「才十分鐘啊,太短了。」
說這話的人絕對沒上過擂台,這種拼盡全力的搏擊,一般兩局下來就大汗淋漓,殺人只需要一秒,連續搏擊就相當於連續去殺人,而對方又不想讓你殺死,同時他還想殺死你,雙方都拚死搏鬥,十分鐘的鏖戰,簡直太長了!
到了那裡,我們發現來參賽的人還真不少,大多是中原地區的,還有北京來的。主辦方還拉到了贊助,好像是一家什麼啤酒廠。
門派也不少,有練散打的,有練太極的,有練長拳的,有練跆拳道的,還有練截拳道的。
主辦方採取抽籤對陣的方式,約定所有選手都必須按1982年的散打規則打,不准擊打後腦、襠部、頸部,不准使用肘、膝、反關節擊打對方,對方倒地後不能再進攻。
各方人馬都氣勢洶洶,大有不弄死對方誓不罷休的感覺。
二舅看了看我們三個說:「不要怕。只要把平時練的都使出來,就不會吃虧。」
當時我們三個都沒明白這句話的含義,真到了賽場上,才知道要做到二舅說的「把平時練的都使出來」簡直太難了!
現在想起那場比賽我都渾身起雞皮疙瘩。
所有運動員,無論平時練得多好,上場前都很緊張,心理壓力極大,散打也是一項運動,所以我們也不例外。
作為教練,二舅把他的前途都壓在我們三個小崽子身上了,平時大家都覺得自己練得差不多,如今異地他鄉,跟這麼多陌生選手對陣,心臟幾乎都跳到嗓子眼了。
我第一個對手是北京來的練跆拳道的。
看樣子,年齡和我差不多,挺白淨的一個小伙子。散打對跆拳道,比賽還沒正式開始,下面的人就笑噴了。
我只穿著一個褲衩,帶著兩個護膝,他卻堅持要穿他的道服,煞白的道服和我黝黑的身軀形成鮮明的對比。
銅鑼一聲響,戰鬥開始。
實戰過的人都知道,在陌生對手面前,還是先不出招為妙,誰先出招誰挨揍。因為當你沒出招時,全身處於保護狀態,你的站姿,你端起來的手臂,都將你保護得嚴嚴實實,一旦你出招,起腿半身空,出招的同時就是給了對方進攻的間隙。
不料對方蹦來蹦去,也不出招。
裁判不樂意了,示意我們「消極進攻」,一個勁地在中間攛掇,讓我們趕快打。
對方終於忍不住了,先是兩個「橫踢」試探我。
啪啪兩下,我都接住了,速度夠了,力度還差點。我還以顏色,兩個鞭腿過去,對方也接住了。
對方又起腳側踢,漂亮的三連踹,上中下,台下開始有人鼓掌。
我一分神,對方忽然一個橫身上旋,一腳踢在我的腦袋上,我被擊倒了,他也倒了。
但倒與倒不同,他是主動摔倒,我是被人家踢翻的。
裁判上來讀秒,其實我沒太大事,頭雖然暈了幾秒鐘,但意識絕對清醒,他這一腳的力度不夠。
我大概摸清了他的斤兩了,他致命的缺陷是力度。
裁判讀到6時,我就示意繼續比賽。回頭望台下看了一眼,二舅正豎起大拇指給我加油。
重新投入戰鬥,對方又起高腿,想要擊我頭部,這個時刻我竟想起了當年練形意拳時的一招,身子一縮,迎著他走了進去,順勢起腿,鏟他的左腿,他的支撐腿被重重掃了一下,重心全失,光當摔在地上。
哥們兒很快站起來,來了一個轉身後擺腿,這就犯了大忌了,這是實戰不是表演賽,他身子剛轉過來,腿還沒到,就被我一腳蹬在屁股上,一個踉蹌,又摔倒了。
此刻,銅鑼響了。第一局結束。
休息時刻,二舅上來跟我說:「你落入他的節奏了!必須打出你自己的節奏,他一直出腿,你卻也跟著出腿,你的拳法呢?」
我狠狠地點點頭:太緊張了,根本沒想到啊!
第二回合。
剛一開始,我就發起猛攻,直、擺、勾,一套組合拳直接打進去,始終不給他起腿的距離。
這哥們被打急了,突然起膝,用膝蓋頂我肚子,我胳膊肘往下壓,將他頂了回去。
裁判這時馬上指出對方犯規:不准用膝!
對方經過裁判這一警告,好像有點六神無主,接下來完全亂了方寸,一直在我的節奏裡晃蕩。
看他體力消耗得差不多了,我也冷靜下來了,我必須把對方「技術性擊倒」(也就是現在說的ko)!
我故意後撤,給他起腿的空間,對方果然中計,一個側踢蹬了過來,我順勢左手抱著他的右腿,使了一個散打裡的「連摔帶打」,身體上前,右手猛擊他的頭部,右腿跟上一別,他重重摔倒在地。
裁判讀秒,他晃蕩著站起來,但已無力再戰。
我,優勢獲勝。
那一刻我認為跆拳道不過如此,後來才知道這個哥們兒所在的武館不是真正的跆拳道,真正的跆拳道是90年代後期才開始由韓國人傳授。他的師父是個朝鮮族人,據說從小練習跆拳道,但實力一般。
後來北京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跆拳道館,我和這個哥們兒還成了好朋友,一起去他的道館看過那位韓國來的金姓師父,從那位金姓師父身上我看到了兩個字: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