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追妻101次:帝少的絕世寵婚

正文 579第579章 審判,你到底有沒有真心(2) 文 / 寫噫

    「反對有效,請公訴人注意你的言行,公正有效率的進行盤問。」

    檢察官清了清語氣,調整下發問節奏,繼續道:「你說當你趕到時,被害人已經死了,那麼你為什麼沒有立刻報警?」

    裴錦年轉過頭看莫律師,莫博廷開口替他回答道:「案發當時,我當事人已經意識到被陷害栽贓的可能,出於一個正常人的自保心理,也會先排除自己的嫌疑,然後才報警。而我當事人還沒來及反應,已經有人先一步報警,當警察趕到時,所有的不利證據都指向我當事人。」

    「正如公訴方所質問的,如果我當事人真的和被害者一言不合,起了殺意,只要丟下心臟病發的被害者,逍遙離去即可,甚至可以順手丟掉沾有自己指紋的凶器,而不會傻傻的留在兇案現場等待逮捕。當證據太多時,只有兩種解釋,我當事人真的是犯人,或者是……有人預謀要陷害我當事人。」

    審判過程聽起來似乎有些索然無味,但薄染卻緊張得手心都濕潤了。

    一來,國內的庭審本來就不像tvb那些法政劇跌宕起伏、懸念迭起,整體的環境和氣氛上也要沉悶肅靜許多。

    身後,勵紹霆微微傾身,在她耳邊低聲開口:「公訴方剛才犯了一個很嚴重的致命錯誤,如果沒大的意外,莫律師應該已經掌控主動權了。」

    薄染在驚訝之餘,還是扭頭望了他一眼:「你也學過法律?」

    他微笑:「不,我學過心理學。」

    台上,莫律師目光如炬,已經開始了辯論方的強有力反擊。

    「檢方和警方在搜查過程中,都已經先入為主的把我當事人代入了兇手的角色中,搜集證據也都是以此為方向,所以才會顯得所有不利證據都指向我當事人,而這些證據又偏偏都是間接證據,沒有一條事實依據可以直接證明我當事人有罪。案發的時間和地點,除了被告人以外,也有可能其他人在場。」

    「反對——」莫律師話音一落,公訴方檢察官便站起道,「反對辯方沒有事實根據提出來的推測。」

    身後,傳來勵紹霆的感慨:「年輕人,果然還是太急了啊。」

    薄染翻他一眼:「你真的是學心理學的?」

    「當然,還有常青籐學位證書。」

    「那你還去搶工商管理的飯碗?」

    「別人碗裡的更香——這個道理你沒聽說過嗎?」

    而台上,公訴方檢察官已經發起反駁:「我承認辯方所作的推測,也許還有其他的嫌疑人,但是在所有的嫌疑人中,可能性最大的嫌疑人,就是被告人裴錦年。在事實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罪名推給其他嫌疑人,只會讓人對被告人的罪行引起更大懷疑。」

    檢察官顯然想方設法的把他們另一條辯論方向扼殺在搖籃裡,這樣下去,薄染千辛萬苦找到的證物可能都沒有用武之地。

    辯論席上,莫博廷不動聲色,靜靜的聽完,然後雙唇微抿,勾出一絲弧度:「哦,江檢察官怎麼就這麼肯定,我當事人嫌疑最大呢?」

    「因為所有證據都……」

    「所有證據還有可能同時指向另一名嫌疑人,不是嗎?」

    「……」

    法庭上,從公訴方到法官、陪審團都面露震驚。

    「法官大人,公訴人,各位陪審員,容我先介紹一下死者葉立冬的家庭。」

    「葉立冬,54歲,家族成員有一妻一女,女兒葉琪,今年22歲,大四。這是一筆葉立冬一個月前和信貸公司簽下的借貸合同,上面標明葉立冬欠該公司上百萬巨款。」

    「再追根溯源,這筆錢其實是葉立冬的女兒葉琪借的。幾個月前,葉琪借高利貸炒股被套牢,葉立冬變賣家財仍不足還債,因此避難到江城來。而在葉立冬死後,高額的保險金立刻償清了這筆債務,我們是否可以姑且認為這就是兇手的殺人動機呢?」

    「至於案發當晚,在葉立冬出發去森蘭大廈沒多久,其妻就囑咐女兒葉琪外出尋找葉立冬的下落,森蘭大廈電梯口的腳印繁雜,顯然不止死者和我當事人兩個人的。」

    「大家再看一下這張死者現場照片。死者葉立冬是面朝下匍匐死亡的,如果屍體沒有被人移動過,按照正常推斷,一個心臟病猝發的人會是什麼反應呢?」

    他話音一落,底下旁聽席的觀眾都不由自主的做了一個抬手去捂心臟的動作。

    莫博廷滿意的笑了:「對於一個知道自己有心臟病的人來說,隨身攜帶急救藥是避不可少的常識,可是警方在搜查過程中,並沒有在死者身上找到相關藥品,而案發現場的窗戶是開著的。那麼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死者出門時忘帶了,另一種,就是被嫌疑人從窗口扔出去了。」

    莫博廷一邊說,一邊打開投影儀,向觀眾播放了一段3d動畫模擬案發現場,將這位嫌疑人的犯罪動線清晰的標示了出來。

    按照這個可能性,證據和線索也能一一吻合。

    莫博廷低頭對自己的助理吩咐了句什麼,助理拿起兩件證物袋想審判長走去:「這個案子存在疑點太多,檢方和警方由於時間倉促,能找到這些證據已經非常難得,我根據當事人的描述,又到案發現場搜尋了一遍,在森蘭大廈附近找到了這個藥瓶。」

    滿堂驚愕,在審判過程中又發現新的證據,這是一個重大轉折。

    審判長立刻將證據交由鑒證科鑒定。

    對面,公訴席人人咬牙切齒:「莫博廷這個老狐狸,找到了新的證據居然不交給檢方提出撤訴,這是想在法庭上看我們出洋相嗎?」

    莫博廷也知道自己這麼做,可能會一次性得罪了公檢法三個部門,所以在拿出證據之前,特意先把警方和檢方恭維了一遍。

    「這是在找到證物現場拍攝的照片,證物上已經提取出兩人以上的指紋,除了葉立冬本人,還有他女兒葉琪的,唯獨沒有我當事人的。這足以證明葉立冬當日是帶著藥的,並且有人故意將藥從十一樓扔掉,而我當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過這個藥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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