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64 福星轉世 文 / 雛禾
洗衣裳就洗衣裳,總比坐在伙房被煙熏的強。
不過真的動起手時,楊琪才意識到這不是一件輕鬆的活兒。
畢竟這時代不比二十一世紀,一沒有洗衣機,二沒有洗衣粉。這山野鄉村恐怕連個搓衣板都難尋,楊琪將打濕的衣裳堆到平滑的石頭上,再拎著磨圓的粗棍一陣敲敲打打。
她費了半天勁兒,一看是南爺的衣裳,便在上面留了幾個腳印子,然後將衣裳丟一旁了。
自那場大雨過後,已經過了小半月。
水位下降,溪水又變得清澈可見底了。
這幾日,溪南總有娃子在水邊歡騰嬉鬧,看上去快活的不得了。
狗蛋幹完活從地裡回來,將老牛牽到溪邊飲水,瞧見楊琪,便招呼她到對岸來。
楊琪上樹被南爺揍了一頓之後,也不知誰回去後以訛傳訛,將南爺形容的比吃人的老虎還可怕。打那以後,再沒娃子敢去溪北玩耍了。
楊琪趟著水到了對岸,這時候的水位僅僅能淹沒她的腳踝。
「小妹,這幾日都沒瞧見你出來玩兒吶!」狗蛋以為她是串門走親戚去了,哪裡知道她是被禁了足呢!
「在家裡練字呢。」楊琪也沒多做解釋。
她瞧見狗蛋身後的白金花,又想起李大牛喜宴上白金花被她娘暴打的場面,如今真是歷歷在眼前。
估計是那之後,白金花她娘將她揪回家裡又收拾了一頓,至今她臉上的青腫仍沒有完全消下去。
「金花,你還好吧?」楊琪好心好意關心問候,卻遭來一記冷冷的白眼。
本來那淺水地方玩兒的剩子,見楊琪過溪而來,便領著一群娃子圍了過來。
他對楊琪樂呵呵道:「俺娘說你是福星轉世,還讓俺經常跟你在一塊兒玩兒咧!」
福星轉世……
聽了這四個字,楊琪嘴角抽抽。
鄉下人不至於這麼淳樸吧,他們那是沒瞧見她倒霉的時候!
就拿現在來說,她還沒自由自在多久,南爺就派元淑來喊人了。
「妹……小姐,爺叫你回去呢。」自從認清了身份懸殊,元淑在楊琪面前變得唯唯諾諾,不似以往那樣無所顧忌與親近了。
還不待楊琪有所回應,就聽剩子喊道:「那是誰家的衣裳呀?」
循著他手指的方向,楊琪望見一襲竹綠的外衫漂漂浮浮順著水流而下。
「哎——!?」那不是南爺平日裡酷愛穿的那件衣裳麼,她怎麼會如此大意啊啊啊!沿著溪邊,跟著衣裳漂去的方向一路奔跑,楊琪還不住大喊大叫,「停下呀,你快停下呀!」
她真是急壞了,腦袋短路——
一件衣裳豈能聽懂她所說的話?
興許楊琪真的是福星轉世,冥冥之中承蒙老天眷顧,綠衫隨波逐流,刮到一顆石頭上停住了。
楊琪鬆了一口氣,如果衣服丟了,南爺肯定要大作章了。
這邊的水不淺不深,卻也足有一個娃子的半身之高。
在場的人中,屬剩子的水性最好,他自然會抓住這次露臉的機會不放。
「你家的衣裳呀,俺幫你撈上……」
還不待他話說完,楊琪撲通一聲跪倒在水裡,叫人來不及反應。
楊琪本就在水邊上,可以說比誰離水都近,突然整個人就跟離弦的箭一樣衝到了水裡。
哪裡是她自願的?
為了南爺的一件破衣裳,她還沒想到犧牲至此。
分明就是有一隻手,在她背上推了一把!
整個人泡在水裡,楊琪惱怒的回頭抓那始作俑者,瞧見的卻都是一群娃子天真爛漫由茫然無辜的臉龐。
一瞬之間,她心中的怒火消了一半,另一半也被這冰涼的溪水浸滅了。
反正都已經成落水狗了,她索性就勢去撿回南爺的衣裳。
所幸水流不急,水勢不強,楊琪只當是泡了一回冷水澡,順便將南爺的衣裳撿了。
她趟水過去,伸手撈住衣裳的一角。
溪水流淌,泛起波光,楊琪被水底的一道金光刺痛了雙眼。
她原以為那只是陽光反射,眨眨眼後再仔細一瞧,那金光居然來自一塊兒石頭上!
楊琪欣喜若狂,用衣裳將那石頭一包,甩到肩上便扛著往溪北跑。
對岸的一干人等,都不知她發的哪門子瘋。
「安隱——乾爹——」到了岸上,楊琪滿口胡喊叫瞎嚷嚷。
她渾身濕透,衣裳的水直往下落,完全一副落水狗模樣。沒有半刻停頓的往院子裡跑,她一路帶著風,還險些在院門口絆一跤。
「哎呦,我的小祖宗,這是叫你去洗衣裳,又不是叫你去打仗!」安隱錯一點亂了陣腳,在帶楊琪回房換衣裳前還忙吩咐張大廚給熬一些薑湯。
一進屋,楊琪就關嚴了房門。
「乾爹,你先別急著給我換衣裳,你瞧瞧我給你帶了啥好東西回來!」楊琪連南爺
的衣裳帶石頭一併抱到了桌上,她掀開衣服,露出裡面被她藏的結結實實的金色石頭。
色如赤金,形似狗頭,目測足有上回的大青魚小一半之重!
「這竟……竟是……」安隱又驚又喜,心下一激動,竟連話也說不完整。
他唯恐自己看走了眼,忙去請南爺來鑒定。誰知他一開門,南爺正侷促的立在門口。
被安隱撞了個正著,南爺尷尬的咳了一聲。
安踏顧不得禮節,一把將南爺撈進屋來,還將向東喚來,「向東,我與爺有要事相談,你守在門口,別讓任何人進來!」
囑咐完,安隱將門關緊,還帶上了門栓。
一見到南爺,楊琪原本的高興頭蕩然無存。她撇著嘴,無比幽怨,「乾爹,你咋把他給叫來了?」
這會子,安隱眼裡哪還有楊琪。他將南爺引至桌前,又將包裹在石頭上的衣物掀開,「爺,您瞧瞧,這莫非就是——」
「馬蹄金!?」南爺見多識廣,一眼便瞧出這並非普通的石頭,可是傳說中可遇不可求的馬蹄金呀!
數年前,他從一位古玩商人那裡有幸見過一次。不過那次的馬蹄金不過一個巴掌大,跟眼前這塊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