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七國之亂——第二十九節 劉濞收場(二) 文 / 閒雲漫關
按照劉濞的本意,這一仗不會持續時間太久。
可打著打著,他發現問題很嚴重。他似乎陷入了個怪圈,衝上一隊,死一隊;投入一撥,陷入一撥,無論怎麼努力,都是泥沉大海,總收不到「城破」的消息。
劉濞焦急地在大帳裡踱著。他抓破腦袋也想不明白,最為薄弱地地點,何以會如此頑強?
隨著時間的延長,劉濞漸漸絕望。
然而他不願意收兵,也不敢收兵,因為已沒有了退路,只求再拼上一陣,能實現預定目標。
此時的他已成功轉型為賭徒,並且是輸紅了眼的賭徒。
這一仗,持續到天方大亮。當劉濞再次看清城頭時,氣的差點吐血。長歎一聲:中計了!
絕望地望了一眼屍橫遍地的吳楚大軍,痛苦地閉上了雙眼,有氣無力地下了道命令:鳴金收兵。
這仗不能再打了。使完了所有招數,也用盡了最後的士氣,更重要的是吃光了的存糧。這次夜戰不成,造反事業基本上就該收場了。
劉濞向昌邑城投上一瞥後,下了最後一道軍令:退兵!
此時他,只求盡快返回吳國,整頓軍馬,以期聯絡南越諸國,割據東南。
但為時已晚。花光了所有的本錢,想再翻本基本很難。
打仗需要吃飯。走路一樣,一日三餐,頓頓少不了。但劉濞手中的存糧,根本滿足不了這個要求。
隨著這道「軍令」,吳楚大軍徹底崩盤了。
先是餓死一大批(士卒多饑死)。後是跑了一大批。三十萬大軍。被劉濞搞的潰不成軍。
就在此時。周亞夫卻伸了伸懶腰,率軍出城,跟在劉濞的身後一路砍殺。
吳楚大軍餓的腿腳發軟,連走路都很困難,更別指望抵抗了。
周亞夫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手,不單自己熱衷與此,更喜歡讓同伴們都參與進來。
就在他臨出城前,沒忘記給梁王劉武送去了道軍令:出城截敵。
劉武收到這條命令後。張嘴就是一頓臭罵。早些天你不幫我,現在我也懶得理你。
沒等劉武罵完,就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這個人是韓安國。
韓安國瞇著眼說了這麼一句話:此戰,大王勞苦功高,今吳楚敗亡之際而不出軍,徒讓周亞夫奪了軍功,實為可惜。
劉武一愣:嘿,你說的不錯。當即調撥大軍,開出了睢陽。
如此一來可苦了劉濞和劉戊二人。僅周亞夫已讓二人很是頭疼,現在劉武也參與了進來。大有包餃子的意思。
沒等二人反應過來,吳楚大軍早已亂成了一團。都慌不擇路地忙著逃命。相互踐踏,潰不成軍。
劉戊觀此景象,絕望地搖了搖頭,說了句「吾軍敗矣!」然後拔劍抹了脖子。不得不承認,他辦事挺利落。
可劉濞不甘就死。
但他的舉動讓人不敢恭維,僅帶千餘人,甩掉眾軍,撒腿就跑。走彭城,過廣陵,途經吳國,未做停留,直奔東越。劉濞一跑,敗軍就地繳械,投降漢軍。
也許有人會產生疑惑。
疑惑一:那個叫周丘的人不還在折騰嗎?劉濞為何不去找自己這位老下屬?應該說,劉濞也動過這個念頭。可思來想去之後,最終放棄了。因為周丘手上的人馬,是人家自力更生的結果,和他劉濞沒絲毫關係。如果愣頭愣腦去找周丘,混的再好,最多能當個傀儡;混的不好,結果就很難說了。更重要的是,他和周丘也沒什麼私人感情。
疑惑二:劉濞跑回了吳國,為何不組織軍隊和周亞夫一搏?事實上,這只是憑空臆想而已。因為劉濞當初幾乎帶走了吳國所有男丁(十四歲以上、六十二歲以下),並且一股腦撂在了半路上。這個時候,別說組織軍隊和身後的周亞夫幹架,就是這些父老鄉親們也會把他活剝了。因此,回到吳國後,不敢逗留,甩開膀子接著往南跑。
疑惑三:那麼多外藩,劉濞為何偏偏選擇了東越?實際上,這個解釋起來也很簡單,因為他和當時的東越王燒過香、磕過頭、拜過把子。甚至在起兵反叛時,東越還派了一支增援部隊,算是一根繩上的螞蚱。更重要的是,東越不屬於漢朝的地盤,劉濞此舉可稱為「流亡海外」或「政治避難」。
然而,劉濞自認為這個不錯的選擇,還是葬送了他的老命。
只能說,劉濞眼光太狹隘。「政治避難」這種事,弱小國家是做不來的。就如現在,捐款出逃的經濟犯也很少選擇泰國、老撾、新加坡這些國家。說白了,這裡不安全。說不定你剛跑到這裡,鋪蓋卷還沒展開,就會被扭送回來。經濟犯還是如此,更別說政治犯了,那「回國」速度會更快。
劉濞就親力親為地做了一次示範。他剛跑到東越沒幾天,就被東越王找個機會砍掉了腦袋。然後一路向西,送去了長安。這也怪不得東越王,人家也沒辦法,都是為了活命而已。
主要人物都介紹完了,但還有一個配角的結局還沒交代。這個人就是周丘同志。
當初,周亞夫派韓頹當南下破壞吳楚糧道,劉濞也連忙讓周丘阻攔。就這樣,周丘和韓頹當把躲貓貓遊戲一直玩到現在。劉濞一口氣逃到東越後,周丘失望了,他沒想到這些藩王們如此不濟事,還沒怎麼著呢,都紛紛繳了械。
既然吳楚大軍不復存在了,也就省了糧路問題。周丘不願意陪韓頹當玩遊戲了,因此他決定返回下邳。可由於心情不佳,又驚有懼,還沒回到下邳城,就因後背生毒瘡而死,其軍也一哄而散。
這次七王之亂,除了劉遂鬧的時間久一點外,其餘幾路也就折騰了三個多月。當然,這些當事人們,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叛亂被平定後,漢景帝劉啟趁勢收奪各諸侯國的支郡,歸朝廷所有,同時取消了封國的官員任命權和賦稅徵收權。並且規定:諸侯王不得治理民政,只能「衣食租稅」,即按朝廷規定的數額收取該國的租稅作為俸祿。至此,諸侯王的地位基本與漢郡無異。更重要的是,經過這次折騰,也為後世那個「推恩令」的施行,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