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福利院 文 / 文刀爍爍
心虛的舒芹,快步向樓梯走去。
「你現在在哪裡?」黃旭又問。嘴角的笑意快要抑制不住了。
「在上班,啊……不對,在街上。」舒芹撒起謊來,卻因有些心虛,話都說得不利索了。
其實剛才探頭出來觀察舒芹的人,是住在隔壁的王氏老太婆,亦即是房東。
看到舒芹來了以後,便打電話通知黃旭,說看到有一個胖胖的女孩進了他屋子。
貌似就是他口中交待過,要她照顧的女子。
同住一個小區,王老太對舒芹些印象。
一時想不通。
成都那麼多美貌女子,長得一表人材,氣質非凡的黃旭為何會看上這個又胖又醜的女子呢?
年輕人的世界,太婆懂不了麼?
王老太婆看著舒芹的背影,搖了搖頭,歎息一聲。
「呵呵……」黃旭那邊又轉來了一陣笑聲。
舒芹被他的笑聲惹毛了,正想掛電話。
卻聽到那邊突然轉來一陣「乒乓乒乓」的聲音。
然後就聽到一個暴跳如雷的聲音。
「臭小子,又在偷懶!快點學會了,老子好退休……」
「老爺子,正值壯年就說退休的話,還太早了點吧?我還沒玩夠呢。」黃旭抗議道。
「老子都快七十了,還不該退休?非得讓我養你一輩子啊?天天只知道泡妞。」黃老爺子中氣十足的聲音再次響起。
然後又是一陣「乒乓乒乓」的聲音。
「我哪有天天泡妞?不要怨枉我好不好!」黃旭無奈地哀嚎著。
碰到這個人前正經,人後頑皮的老爺子,黃旭只有自動認栽的份。
「還說沒有。那你說,現在是不是在跟哪個姑娘通電話?還不快點去學習。手機沒收!」老爺子故意大聲地吼道。
「我這是跟舒芹通電話呢,好不容易才通上,再讓我跟她說幾句行不?」黃旭又央求道。
「什麼舒芹不舒芹的?那麼土氣的名字……」
舒芹聽著手機那邊的對話和聲音,哭笑不得,嘴角抽了又抽。
不小心將人家的對話「偷」聽了去,舒芹覺得有些無奈。
不想繼續聽下去,果斷地掛上了電話。
「黃旭果真是個紈褲子弟呀!」舒芹感慨般地歎了口氣。
卻又說不清自己現在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情。
前一世,黃旭是他孤兒,被紅玲瓏的父親收作徒弟。
這一世,卻生活在富有的大家族中,還是唯一的家主繼承人。
舒芹此時非常羨慕黃旭,而黃旭卻身在福中不知福,只知道浪費時間,浪費金錢,不求上進。
真是恨鐵不成鋼啊!
之前對黃旭的那一丁點好印象,瞬間全部毀滅,好感度又降為了零。
舒芹回到自己的出租房時,明小雅已經上班去了。
她便簡單收拾了一下,買了一大袋水果提上,一個人往福利院趕去。
一走進院子,便看到年近六十歲的院長,正忙碌的身影。旁邊有一群孩子在玩鬧嬉戲。
孩子們看到了她,都圍了過來,甜甜地叫她:「舒芹姐姐!」
舒芹微笑著答應,摸摸這個的頭,拉拉那個的手,又把帶來的水果,分發給孩子們吃。
非常親熱,其樂融融。
舒芹每次回到這裡來,總會讓她想起自己的過去。即有些傷感,又覺得很溫馨。
很小的時候,看到有些小朋友被親生父母認領回家,她總是非常羨慕,總在幻想著,某一天,她的父母也會來把她認領回去。
當有人來領養孩子時,她也有過羨慕。但有人要領養她的時候,她卻死都不肯離開。
她怕自己一旦離開這裡就再也回不來,那她的親生父母便再也找不到她了。
況且,舒芹非常敬佩擁有巨大包容愛心的院長,對她產生了如母親般的依賴,非常粘人家,捨不得離開她。
院長走到哪兒,舒芹便跟到哪兒。
就這樣,一直在這裡生活了16年,長到18歲才離開。
舒芹的父母沒來找過她,她連自己的生日是哪天都不知道。長這麼大,從來沒有辦過生日慶祝會。
當然,院裡的其他孩子,大多數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
院長便會把這些不知道生日的孩子集中在一天,為他們慶祝生日。
舒芹還記起,院長告訴她,她來的時候才2歲,會說簡單的話。當時警察問她叫什麼名字時,她會說:shuqing。
因為院長姓舒,以為她也姓舒,便用了這個姓。
至於舒芹名字中的「芹」字,來歷更簡單了。登記姓名的警察是個女的,她的名字裡正好有個芹字,便用上了。
於是,這個土氣的名字便誕生了,陪伴舒芹二十幾年。
直到後來的某一天,舒芹的父母找到她,要她改正姓名時,她都不願意改。
這是後話。
院長問舒芹,明小雅為什麼沒有跟著她一起來。
舒芹老老實實地將明小雅的情況跟院長說了。
院長聽過之後,眉頭緊皺,讓舒芹帶話,要明小雅明天到福利院裡來一趟。
舒芹不以為然地撇了撇嘴角,作為明小雅的閨蜜,打小報告的事情她不會做。
但是想到院長那麼好的人,又是為了她們好,便也不為明小雅隱瞞了。
看來明小雅要挨批評了。
從小到大,長相乖巧,又會甜言蜜語的明小雅,卻是最讓院長操心的孩子。
因為明小雅小時候是個惹事精,總是在大人們的面前,做出非常可愛的樣子,背後卻會搶其他孩子的東西,欺負比她弱小的孩子。
舒芹小時候就經常被明小雅欺負。
不過,舒芹並不是那種被人欺壓,還不會反抗的人。
終於在某一天,爆發了。
明小雅趁著身邊沒有大人們在,把舒芹非常珍愛的水彩筆給搶了去。
舒芹自然不會讓她得逞,拼了命地去搶畫筆。
明小雅非常可惡呀,居然把水彩筆毀壞,還給丟到水池中央去了。
舒芹見水彩筆被毀了,跟明小雅打了起來。把明小雅打得鼻青臉腫,還不停手,一直打到明小雅投降求饒。
從此之後,明小雅不敢再欺負舒芹了,兩人成為好朋友。
舒芹雖然跟她是好朋友,卻不會跟她一起去欺負其他孩子。
舒芹一直遵循著自己做人的原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院裡有明小雅一個人當老大就行了,舒芹沒有想當老大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