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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著了魔的好嗓子 文 / 慕白羽

    當明輝帶著小蘭,來到那座橋邊的時候,小蘭依稀記得,她早先彷彿就是在這這裡唱歌的。她不由得好奇地看了一眼明輝,難道這位大哥哥的家,就在這附近麼?所以,他才會發現自己的麼?

    但是,當明輝帶著小蘭,來到橋下的時候,小蘭不禁一愣,她可怎麼都沒想到,她這個大哥哥的「家」居然就是橋底下,河堤那裡的一個小角落,在裡面鋪了一些被褥,外面用一些硬紙板搭起來……

    看著小蘭的表情,明輝不禁臉色一紅。不過,他常年這種底層的生活,不僅讓他皮膚相當粗糙,而且膚色也挺深,就是臉再紅,也看不大出來。他左右看看,訕笑著說:「呃……哥哥的『家』的確不大靠譜,但空氣可是很好的,哈……哈哈哈……」

    小蘭又仰頭看了看明輝,忽然一笑:「真是不錯,比小蘭家可要好得多了!」小姑娘可是實話實說,不過,當然不是說她出生的那個家,而是指她在貧民窟的,那位老奶奶留給她的那個窩棚。雖然那裡比這裡其實要大一點,但這裡可要乾淨多了。

    明輝看了看小蘭,發現小姑娘的確不像為了安慰他,而故意說謊的樣,再想一想,也想明白了其中緣由,便蹲下身,望著小蘭輕聲說:「小蘭啊,你家離這裡不遠是不是?有什麼東西需要拿麼?像一些生活用,還有一些貼身的東西之類。」

    小姑娘有些懵懂地撓撓頭,想了半天,輕聲說:「要不,明天大哥哥陪小蘭回去一趟好了,雖然沒什麼東西,但起碼還有一些可以在回收站換一些錢的東西,扔了好可惜的。」

    不管怎麼說,過了那樣一段時間的生活之後,小姑娘多少也會節儉了。在那種地方,過著那種朝不保夕的生活,不會節儉,那簡直無法生活下去。雖然只是半年時間,但很多習慣,已經養成了。

    明輝愣了愣,隨即想到,附近就有一片區域,裡面生活的都是些拾荒者們。難道,這個小姑娘先前就曾經是那裡的一員?其實比起他這個流浪歌手,那些拾荒者,才是真正的社會底層……

    「好啊,明天大哥哥陪你去一趟。」明輝笑著回答,「不過,在這之前,小蘭先在旁邊等一會兒,讓大哥哥整理一下,給小蘭安排一個睡覺的地方,好不好?」

    小蘭乖巧地點點頭:「嗯,好的,大哥哥。」

    明輝笑著拍了拍小蘭的頭,便站起身來,走到自己「家」裡拿出一些硬紙板,開始給小蘭搭建「臥室」了。其實,這個橋底下,因為橋樑結構的緣故,在橋下有四根水泥柱,正好隔出了個空間,當然不是全封閉的。明輝將中間的那個,用一些硬紙板,封住了水泥柱和橋體之間的縫隙,就構成了相對封閉的間。

    不過,硬紙板當然不可能有水泥那麼結實,經常會壞掉,所以他儲備了很多硬紙板,隨時準備修補自己的「家」。現在,小蘭的到來讓他必須給小姑娘準備一個房間,雖然她很小,但總不能跟自己睡在一起吧?就算小蘭還小,不懂這麼多,但他會覺得自己很**……在這種情況下,他儲備的那些硬紙板,就派上了用場。

    不大一會兒,小蘭的「臥室」就「建」好了,或許,考慮到小蘭是個小姑娘,他還給小蘭的「臥室」多加了一道門。

    「好了……」完成這一切後,明輝回頭望向小蘭,「以後,這裡就是小蘭的家了。至於裡面的東西……待會兒,哥哥給你條毯,在晚上睡覺的時候,可以一半鋪一半蓋。」

    小蘭點了點頭,笑著說:「這房真好,謝謝哥哥!」

    明輝笑了笑,隨即鑽進了自己的房間,抱出一條毯,放進小蘭房間中,而他自己的屋裡,則只剩下了一條褥。不過,好在現在是夏天,不用擔心寒冷。

    第二天一早,明輝就帶著小姑娘一起,到了她的窩棚中。結果在明輝一番大刀闊斧地丟棄之下,其實,帶回小蘭的臥室之中的,只有小蘭曾經隨身的兩件飾,還有一些當初那位老留下的,做飯的些許傢伙,被留了下來。並且,幫著小蘭把那些東西給弄了回去。

    那兩件飾,是當初鄭老送她的,是一隻發卡,以及一個在小蘭手腕上一直戴著的手鐲。其實,那可是相當相當值錢的東西。但當初她被那對人販拐走時候,那對夫妻不識貨,根本沒看上,以為這個小孩身上,根本不會有什麼值錢東西。而明輝的確看到了,也覺得這不是什麼一般東西,但他覺得,這到底是小蘭的東西,還應該屬於小蘭。無論再值錢,那也是小蘭的,不是自己的。況且,他的眼光也相當有限,根本沒看出這倆東西,其實價值連城……

    就這樣,流浪歌手明輝,和他撿來的小姑娘小蘭,就這麼在一起生活了。每天,明輝都背著他的吉他,出去賣唱,街頭也好,偶爾還能夠在某些酒吧裡面登台,不過那一般都是晚上。而小蘭呢,基本就天天留在家裡,為明輝洗衣做飯,做各種家務……

    呃,為什麼我總覺得有點詭異呢?好吧,其實大多數事情,還是明輝自己來做的,除了做飯。有時候,明輝總覺得,小蘭這個小姑娘不知道是怎麼長的。雖然他自己是個男的,按說,做飯不會好,但怎麼說也該比一個六歲不到的小丫頭好很多吧?可是,在這方面,這六歲不到的小丫頭,還真的完勝他。

    後來,小丫頭就成了專職做飯的了,包括她自己的衣服,也都是明輝來洗的。可是,日稍稍長了一些之後,小蘭卻發現,她每天就做做飯,其餘時間,幾乎都沒有什麼事做。於是,兩人之間,發生了如下對話……

    「嗯……大哥哥,你每天出去,是去哪裡唱歌呀?」

    「我?一般就是在街邊,看看哪裡人比較多,就在那裡擺個攤唱歌。如果有人喜歡,就捧個場,給一點錢。每天,咱們買食物的錢就是這麼來的。」

    「那個……大哥哥,教小蘭唱歌好不好?小蘭也跟你一起去唱歌去掙錢,多了小蘭之後,或許……或許會比大哥哥自己好一些?」

    「啊?你怎麼會有這麼想法?」

    「每天……每天大哥哥出去之後,小蘭一個人在家,總是不知道應該做什麼,呆呆的,只能到處亂轉。可是小蘭一個人,又不敢隨便亂走,怕……怕再被誰……被誰抓走,於是,小蘭……小蘭就只能在家裡呆著,很沒有意思。大哥哥,其實,小蘭會唱歌的……」

    「呃……那好吧,從今天開始,哥哥教你唱歌,也教你彈吉他和樂理,好不好啊?其實,大哥哥很早以前,也是科班出身呢……」

    「啊……哥哥你真好!」小蘭說著,就摟著明輝的脖,在明輝臉上「吧唧」了一口,頓時,這個胡拉碴的頹廢青年,頓時一張臉紅得好像……好像可口可樂的廣告牌一樣……

    就這樣,每天明輝唱完歌回家,就多了一個任務,就是每天教這小姑娘唱歌,識譜,等等。就在這期間,明輝發現,這小丫頭的音樂基礎,比他想像的要紮實得多。不過也難怪了,鄭老怎麼說,都算是樂壇名宿了,她的生,肯定不會差,儘管只了兩年左右,而且這個生還是個勉強夠得上蘿莉資格的小姑娘。

    不過,小蘭也不是沒有煩心事。她試著去彈吉他的時候,卻發現自己那短短的小指頭,連吉他弦都按不住。是啊,吉他豎起來時候都比她身高也不差多少了……

    沒辦法,她只好先從唱歌起,以後長大了,再考慮吉他。

    這天,就像往常一樣,明輝和小蘭,一起坐在河岸邊,明輝彈著吉他,配合著小蘭的歌聲。但,明輝彈著彈著,卻有點走神。因為他近段時間,收穫寥寥,口袋裡的錢,越發緊巴了……

    就是在這種狀態下,他的手,卻仍然能夠彈出流暢的旋律,能夠基本不錯音。不得不說,明輝的基礎,還是相當扎實的,他和他的舊吉他,幾乎都是一體的感覺,即使走神了,小蘭也沒發覺。

    但,走神了到底是走神了,調不由自主地高了不少。當他發覺時候,這歌已經比原唱高了兩個調了,而這歌原本就很高,當初他教小蘭時候,可是故意調低了的。

    可是,就在這種情況下,讓他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晴朗的天空下,一隻海燕飛翔~~~~飛翔~~~~」

    這小丫頭,竟然真的唱下來了!這麼高的調,不要說明輝自己了,就是明輝當初在音樂院旁聽時候,那些音樂院聲樂系正牌的生們,也少有幾個能唱得出的!而且,小丫頭的高音,可沒有半點勉強,在很高的地方,也能圓轉自如……

    他不禁想起,早先他教小姑娘唱一很低的歌曲時候,她也能將那歌很好的演繹,技巧有餘,只是缺少靈魂罷了。畢竟,這小姑娘只是小姑娘罷了,那樣融合許多人生感悟的歌聲,至少現在,她還唱不出來。可是,這就很讓人驚訝了!

    之後,他有意試了不少不同調的歌曲,終於確定,小蘭這讓人驚訝的小丫頭,果然無論什麼樣的調,只要稍加適應,就能完整地唱下來,除非是一些美聲致的歌曲,那就不是天賦能達得到的了。但這已經很不得了了……

    高低自如,這樣的歌手,實在是難得了!而且,她不是掌握了許多技巧,靠著技巧唱出來的,純粹是天生的好嗓!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好嗓,簡直是著了魔的好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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