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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91章 會裝死的狗 文 / 大頭

    打開門,入目先是一個寬敞的過道,正對著彩色瓷瓦貼就的影壁牆,往裡看寬敞的院子,正房有著厚實的台基,正房前面有個很寬的月台,月台前面圍著漢白玉的花牆,在這樣一個山村來說,這已經是相當奢侈了。

    毛雪走在過道裡就忍不住問道:「小易,這是你家嗎?」

    「這是我家。」

    「剛才在車上聽說你是孤兒。」毛雪略表歉意地說,「你別介意啊,我還感覺你應該是食不果腹,居無定所呢,想不到你家這麼好!」

    易曉明淡淡地說:「小時候我家在村裡是首富,房子是父母在世時建的,自從父母去世我就從天堂跌進了地獄!」

    哦,李時和毛雪對望一眼,原來是這麼回事!

    王琳琳嘴快:「曉明告訴過我,他家以前是開銅礦的,他父母去世後他家的銅礦就被現在的村長霸佔了!」

    李時和毛雪又對望一眼,居然還有這樣的故事,怪不得剛才說起村長來,易曉明憤怒成那個樣子!

    看樣子王琳琳也是第一次跟著易曉明回村,對家裡的一切都很好奇,腳步輕快地走在前邊,但是從過道轉過月亮門,一步跨進院子,突然一聲尖叫,像只大青蛙似的又跳了回來,緊緊抓住易曉明的胳膊:「院裡有條死狗!」

    黃昏時分朦朧的光線下,院子裡的地上赫然躺著一條僵硬的死狗,毛雪看著也有點害怕,不禁也緊緊抱住了李時的胳膊。

    易曉明看看周圍的狗爪子印跡,自語道:「剛死不久。」

    「這是你養的狗嗎,它——它死了!」

    「甭怕,這是它迎接我的最高禮節,一般我離家幾天回來,都是高興得上頭撲面,搖頭晃尾巴,現在幾個月沒回來,它有點生我氣了,就裝死嚇我。」

    「你別嚇我。」王琳琳緊緊抱著易曉明的胳膊,「狗跟老鼠一樣,只要打不死就要掙扎著逃跑,沒有裝死的習性——它不會真的裝死吧?」

    易曉明拖著她來到這條直挺挺的大狗旁邊,用腳踢踢,大狗直挺挺的四肢伸著,翻著白眼一動不動,這要放在夏天,死狗周圍肯定還會翩飛著嗡嗡嚶嚶的綠豆蠅。

    易曉明介紹說:「它也許是曾經被人圍捕過,僥倖死裡逃生,反正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自學成才,學會了裝死,而且直挺挺僵硬,裝得真像,唉,讓這麼耿直的動物學會裝死,難為它了——」

    話音未落,大狗復活了,翻身爬起來,往上就撲,王琳琳嚇得又尖叫一聲。

    大狗撲上來在易曉明身上亂抓亂撓,喉嚨裡還急得亂哼哼,易曉明抱住狗脖子,揉著狗的前額:「呵呵,想死我了!」

    一人一狗在那裡親熱半天,看得王琳琳心裡酸溜溜的,忍不住端詳端詳狗屁股,看看是公是母,直到看到狗蛋子這才舒服了很多。

    親熱夠了易曉明放手了,但是大狗還不依不饒,圍著他前後亂跳。

    「跳什麼跳,我的衣服,別再給撓破了,小混混,坐下。」狗還真聽話,馬上坐下,「匍匐前進,」大狗立刻像個偵察兵似的在雪上匍匐前進,「打滾,」打滾,「倒立,」來個倒立,「好了,裝死!」立馬白眼一翻,舌頭一伸,四肢直挺挺伸直,死了。

    旁觀的三個人笑得腰都直不起來了,太逗了,居然還有會裝死的狗,而且裝得這麼像!

    人和狗那麼親熱,毛雪和王琳琳卻是躲得老遠,一個勁兒驚歎:「你的狗好大啊,咬不咬人,這是什麼品種?」

    「什麼品種?神狗!以前我們家養著一條狼青狗,我爸說是俄羅斯品種,自從爸爸媽媽去世,就我和狼青相依為命了。後來狼青越來越老,有一天不知道從哪裡給我叼來一隻小狗,然後狼青就找不著了,大爺爺整天在林子裡打獵,他過來看了看,說小混混很可能是狼青和山裡的母狼的孩子,狼青覺得自己要死了,把他的孩子叼給我,到山裡找個地方老死,那隻母狼會刨個坑把它埋了。」

    「唷,你講的是神話傳說嗎!」王琳琳不以為然地說著,「我知道為什麼叫小混混了,是混血狗的意思吧!」遠遠對大狗端詳一番,看它身材高大,狼青顏色,錚亮的皮毛緊貼在身上,短嘴巴乍一看有點憨厚,不像狼啊!

    狼和狗是近親,從外表應該很難分辨,王琳琳記得網上說從眼神上能分辨狗和狼,當她端詳小混混的眼睛時,發現小混混看她的眼神有些異樣,似乎——邪邪的:「小混混看人的眼神怎麼那樣啊?」

    易曉明解釋說:「上崖那些王八蛋喜歡打狗吃,尤其上崖有母狗發情了,下崖的公狗都跑上去相親,上去就要死一半,小混混也去過,傷痕纍纍死裡逃生,肚子上都挨了一槍,好了以後我把它暴打一頓,讓它戒色,它自制力很強的,從那以後就清心寡慾,再也不去參加相親大會了。」說到這裡他「噗嗤」一笑,「現在大概憋得久了吧,看見雌性動物就動凡心——」

    話還沒說完,王琳琳就琢磨出味兒來了,兇猛地撲上去,把他暴打一頓。

    小混混倒安靜下來,女孩跟主人鬧著玩兒呢,它看得很清楚,不然的話王琳琳早被撲倒在地撕個粉碎了。

    易曉明把小混混叫過來,一一介紹李時和兩位女生,小混混犬坐於地,伸出了胖乎乎的狗爪子跟三個人一一握手,跟李時握手時看起來還挺嚴肅的,但是到了兩位女生,嘴角還有點歪歪,似乎帶著一絲壞笑。

    李時小時候也養狗,喜歡狗,一直把狗當成自己的朋友,現在看小混混那個表情,暗暗好笑!

    人家都這麼主動了,毛雪和王琳琳只好伸手握住狗爪子搖了搖以示友好,這麼大的狗,咱惹不起啊!

    「好了,你們跟小混混玩耍一番,溝通一下感情,熟了就好了。大家進屋,好幾個月沒回家,只好麻煩琳琳同志給打掃一下,我要趕緊去看三叔!」易曉明打開正房的門,讓大家進屋。

    李時擺手道:「先不進屋了,我們跟你一起去看三叔,你不介意吧?」

    易曉明略一猶豫:「也好,要不然咱們今晚就在三叔家吃晚飯。」他背著一個鼓鼓囊囊的雙肩包,李時透視到裡面有很多事物,還有藥品。

    「小混混在家看家!」易曉明斥責小混混道,「三叔對狗和貓過敏,你不能跟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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