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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引言 妖魔 文 / 煙雲墨雨

    有傳說,曾言這世間除了人這擁有智慧的生物之外,更有妖魔之說,鬼怪之論。如果被正義言辭之人聽去,無疑不是被當做笑話一樣一笑了之。可歎,人之愚昧。不過,天下間,也不無信言鬼神之說的人,不過,至於妖魔嘛,這倒是無人問津。因為世人似乎都覺得,妖魔,只是些有靈力的動物幻化而成,而這少之又少,終究也是傳說,大家都懂傳說並不可信,但又無不信之理。所以,也有少數人,尋找這傳說中的『妖魔』。

    在這片浩土中,鮮有人知道那些妖魔的存在,但他們真的存在。

    而身為妖魔的,要想好好生活,就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歷史證明妖怪都沒有好下場,幾乎都會被一些『正義』之人不分青紅皂白就將之斬殺掉,所以,從最初一點一點的演化到現在,妖們就變得很聰明了,除了每日所需,盡量不會在人間出現,即使出現,也會隱藏身份。

    身為妖類,一般都是可以活上千年的,更是有不死身的美譽。不過所謂不死身,並不是真的不死,如果,死期將至,哪有不死之理,無論病死,老死,還是意外,即使活上幾千年,也終會逝去。不過,這大可讓人羨慕了。幾千年,這對於人來說是多麼的遙遠,人若修煉成功,至多,也就幾百年,可這少之又少。也不乏會有寥寥少數幾人羽化登仙,或成佛成神。

    在這一片浩土中,似乎都沒有魔的存在,也許天理不容,也許是因為那個傳說。相傳,在天地混沌之時,就有魔的存在,這魔是天地戾氣所演化,擁有強**力,不死之身,無人能及,可他卻神秘失蹤,不過這件事無人知曉。至於妖嘛,就有很多,只要是有靈力,有靈智,有想法的,修煉他個幾百年,便可以稱之為妖,能幻化人形,要想登天,還可繼續修煉。無論什麼動物,或許是植物都有可能,只要加上一個妖字,那即使再可愛的小貓,也變得恐怖。

    至於,妖的來歷嘛,這個,世上人鮮有人知道其來歷,因為都不知其存在,所以更別提其來歷了。不過,也曾有古卷《靈物》記載:一切之靈,皆於天上,萬物之靈源;一切之物,歸於大地,萬物之樂土。所謂天,則為其生長之根本;所謂地,則為其生長之所須。今有妖物橫行,若善,則安;若惡,則殺。不論是非,不論對錯,不論緣由,旦論因果,因果相報,必有輪迴。此來,週而復始,且易且難。古,聖人多磨難;今,妖魔多橫行。

    靈物,是指一些有靈氣、悟性且善良的生命。大多是一些積極向上,朝氣蓬勃之物,那些自甘墮落、慵懶成性之物,卻少有能夠與之登天之想。只道,可以苟活於世便可。可歎,愧於出生,便已是將死之人。

    世間之物,皆因情愛所困,然其不能自拔,所到之處,必是人間。故,才會令仙、妖所嚮往。其則不然,不論仙神、妖魔還是鬼怪,也都會有情愛,前者會把這當做無用之物,從而棄之,但還是會有少數苦其一生,追尋這虛無縹緲之物;而後者卻把這視作弱點,會遭殺身之禍,故,多以無情引以為傲,讓後輩也如此。後輩無知,因未經歷,不知云云,私下凡間者比比皆是。故,若妖下於盛世,盛中敗絮,恐會衰敗;若妖下於亂世,亂上加亂,恐有大禍降臨。

    可笑,非但他物無知,人也無知,不知云云,與之相知。故,才會有與妖(仙)相戀之說。可見,人比妖更加愚昧。

    正所謂,萬物本無知,只是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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