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立即火葬 文 / 謙清
但是很快我的言論就得到這個女孩是否定,他認為驅魔人也不會是一個人而已,當我在搞啥去某人身邊人往往都受到很深的傷害,如果身邊除了魔獸之外,其他人幾乎全部都死掉了,這就是印證,死亡對於我們窮人來講實在是太家常便飯,我們天天面對最長的時間就是死了,而我面對死亡不單單是對自己而已,更是對我們周邊數十萬的那些人,心早已,破碎掉了,雖說我不希望它能夠在受到傷害,但這個女孩子怎麼樣?他完全不在乎我所說的一些話,他是覺得他的生命應該由他來做主,他選擇也必須自己來作出,而不是我來,不得不說他確實是一個很獨立要強的女孩子,從各方面我都十分的喜歡,但是這不是什麼心碎不心碎的問題,而是真正的死亡,他告訴我生活就是這個樣子,光明天我踏上飛機就被飛機撞死,每個人每天需要回答問題,不單單是驅魔人那麼簡單。
而在我們的熱情話題聊得無休無止的時候,魔術終於出現了,他這次又,白眼狼是我的救星的角色,因為在這麼瞭解我真的不知道該對這個女孩子再說,不是告訴我他們的家族的人認為它是非常可恥,所以說並沒有把它火葬掉完成,家族裡的葬禮,而是直接把他當做,朋朋的屍體直接就給買了,這樣事情其實哪裡都行發生,死之後也無法安然入土的人到處都是,他只是被包裹在什麼地方然後直接買到這種書下面,於是我牧師那個松樹到約什麼地方?今天我們就必須把它的屍體找到之後把火,一切才能夠結束,裡面她那副畫在到處危害人間我覺得我跟這個女孩之間的故事也結束了,我實在有點受不了這個女孩子含情脈脈的看著我,總覺得他對我有著很深的感情,這種感覺讓我有些難以自拔,我生怕我就在女孩這個世界上完全顯露,從此成為他的人離開了這個地方,最後又鑄就另外一段悲劇,就像我的父親與我母親一樣。
何況家裝公司地址找到那款粉末,孫華雄半天時間,但是我們理解都知道,我們非常熟練地把他從那個文物裡挖出來發現那就拜,這麼多年過去了,看上去十分氣色很好,於是我們讓場上的時間以及澆上火油,一個火柴打人就認上了,在雄松,大火之中燃燒一種感覺,這個事情應該算是結束了,這也是為什麼人是需要火化的問題,其實火葬這個事情並不是,在新中國是成就已經有了,大家對於這個事情有著獨到的見解,這就是為什麼孤單到鬼的情況比現在要多的很多。
新中國成立初期,人逝世後仍是入土為安的舊俗。農民的親人病逝了,便將親人埋在自家的地中,所以只要去農村走親戚或串門,便可見家家的地中都有幾座老墳。在富俗點的農家,還可見早制的或新制的壽木(棺材),這是為家裡老年人準備的。城裡人逝世了多是將親人安埋到農村親戚地裡,無親戚在農村或親戚不接納時,只好將親人安葬到荒坡野嶺,但也都是入土為安。即使是"清匪反霸"和鎮壓反革命時期,被處決的壞人也是由家屬將其土葬。不久國家提倡人死後進行火葬,各地也先後開始修建"火葬場",但由於"入土為安"舊俗的影響,家屬很少自願將逝世的親人送去殯儀館。後來國家加強了火葬好處的宣傳力度和制定了相應政策,人們將逝世的親人送去火葬的人也越來越多,如今將逝世的親人送去殯儀館已是很自然的事了。然而人們一時很難接受的火葬,並非新中國首次提出,也非國外傳入,而是我國古代早已有之,那麼"火葬"究竟始於何時呢?
近代人可能印象較深的是,火葬是佛教傳入我國後,寺廟依據佛教教規,僧人死了才實行火葬。南梁僧人慧皎所撰之
>中,即記有佛教僧人焚身的記載。所以1949年以前的不少大寺院,都設置有鐵椅的焚化間之類,先將死去的僧人安坐在鐵椅上,然後堆上木材焚燒。佛門稱之為"舍利子"的結晶顆粒,也就是僧人火葬時所生成的(當然不是所有僧人火葬後都有)。東漢初年佛教開始傳入我國,是否我國東漢才開始有火葬,也僅限於佛教呢?
>即已記有:"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焚之。燻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文中的儀渠即義渠,地處今甘肅慶陽西南,可見先秦時代義渠的人便實行火葬了。然而這還不算我國實行火葬最早的地方,1945年考古隊在甘肅臨洮縣寺窪山發掘史前遺址時,便出土了一個裝有人類骨灰的大陶罐,即說明我國的火葬可溯源於原始社會時期了。後來在佛教的影響下,許多信佛的居士也深信火葬才能到西方極樂世界,所以火葬也擴大到了民間,甚至皇室成員死了也有火葬的。
>卷十七便記有"兒皇帝"石敬瑭建立之後晉王朝滅亡後,他的皇后李氏和兒子出帝都成了契丹的俘虜。李氏在契丹病死後,出帝只好將母親"焚其骨,穿地而葬焉"。
在古代,火葬人數多和地域較廣的時代,為宋、元時期。據
>記載,河東(今山西地區)因"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
>卷十二也記有,在江南水鄉一帶火葬更甚:"淅右水鄉風俗,人死,雖富有力者,不辦蕞爾之土以安厝,亦致焚如僧。"看過意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
>的朋友,也可在
>中發現,他在
>中也記有我國一些地區火葬的民俗。而我國開展的考古發掘工作,更證實了我國歷代即有火葬的風俗。如洛陽西區出土的北宋骨灰瓦罐,福州的北宋元豐年間的火葬磚墓,山西的宋、遼、金火葬墓,雲南西部的宋、元火葬墓等等。
實際上歷代君王為了維護儒家的倫理觀念,絕大多數都反對火葬,認為火葬毀傷父母身體髮膚有違孝道,是大逆不道。儒家一直主張厚葬入土為安,而遵循
>之"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教義。宋太主趙匡胤便有禁止火葬的詔書,元朝也有禁漢人火葬的典章,明朝更制定了懲罰火葬者的法典。
>則有"其從尊長遺言,將屍燒化及棄置水中者杖一百。",在
>中也有"若毀棄(包括火葬)緦麻以上尊長死屍者斬"等等條款。清代不但保留了明朝的規定,還增加"旗民喪葬概不許火化"的條款。清同治年間高郵地區還規定,地保、鄰里知有火葬而不告發者,將被"一體治罪"。所以到了明、清時期,火葬的人數少了許多。但火葬在明、清時代也並未絕跡,
>即記有"近世狃元俗,死者或以火焚,而投其骨於水。"。即使在嚴禁火葬的清朝,高郵、蘇州、松江、太倉一帶仍盛行火葬(見
>卷八"禁火葬"條)。可見歷代若不禁止火葬,火葬一定會更加流行的。
人的靈魂連接著實體,而只有自己的身體完全在這個世界上消失殆盡之後靈魂,這平衡靈魂,在圖上也沒有什麼太大問題,但是那些怨靈來講土葬就十分危險了。